在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的情况下,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包括 当期所得税 和 递延所得税 两个部分。
一、当期所得税
当期所得税:是指企业 按照税法规定 计算确定的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交纳给税务部门的所得税金额,即当期应交所得税。
当期应交所得税=当期 应纳税所得额 × 当期适用所得税税率
=(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当期适用所得税税率
二、递延所得税
1. 递延所得税:是指按照 所得税准则 规定 当期应予确认的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即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当期发生额的 综合结果 , 但不包括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的所得税影响。
用公式表示即为: 递延所得税费用
=当期递延所得税 负债 的 增加 (减: 减少 )+当期递延所得税 资产 的 减少 (减: 增加 )
或者:
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初余额)
2. 企业因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产生的递延所得税, 一般 应当计入 所得税费用 ,但以下 两种情况 除外:
( 1)某项交易或事项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计入 所有者权益 的,由该交易或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及其变化亦应计入 所有者权益 , 不构成 利润表中的 递延所得税费用
(或 收益 )。
【例 4- 21】
甲企业持有的某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元,会计期末,其 公允价值 为 600万元,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25%。成 本 为500万除该事项外,该企业 不存在 其他会计与税收法规之间的差异,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存在 期初余额。
【答案】
会计期末在确认 100万元的公允价值变动时,账务处理为:
借:其他债权投资 | 1 000 000 | ||
贷:其他综合收益 | 1 000 000 | ||
确认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时,账务处理为: | |||
借:其他综合收益 | 250 000 | ||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 250 000 | ||
( 2) 企业合并中 取得的资产、负债,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应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的,递延所得税的确认影响 合并中 产生的 商誉 或是 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额, 不影响 所得税费用。
三、所得税费用
计算确定了当期所得税及递延所得税以后, 即:利润表 中应予确认的所得税费用为两者之和,
所得税费用= 当期所得税 + 递延所得税
【例4- 22】A 公司 20×7年度利润表中 利润总额 为 3 000万元,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25%。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存在期初余额 。与 所得税核算有关 的情况如下:
20×7 年发生的有关交易和事项中,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存在差别的有:
( 1) 20×7年 1月 开始计提折旧 的一项固定资产,成本为 1 500万元, 使用年限为 10年 ,净残值为 0,会计处理按 双倍余额递减法 计提折旧,税收处理按 直线法 计提折旧。假定税法规定的使用年限及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
( 2)向关联企业捐赠现金 500万元。假定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向关联方的捐赠 不允许税前扣除 。
( 3)当期取得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的股票投资成本为 800万元, 20×7年 12月 31日的公允价值为 1 200万元。税法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市价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 4)违反环保法规定 应支付 罚款 250万元。
( 5)期末对持有的存货计提了 75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
【答案】
( 1) 20×7年度当期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 3 000( 会计利润 )+ 150( 会计上多扣除的折旧额 )+ 500( 对外捐赠支出 )- 400(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 )+ 250( 罚款支出 )+ 75( 存货跌价准备 )
= 3 575(万元)
应交所得税= 3 575×25%= 893.75(万元)
( 2) 20×7年度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资产( 折旧 150 万元+ 存货跌价准备 75 万元)
= 225×25%= 56.25(万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增值 400万元)
= 400×25%= 100(万元)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00- 56.25= 43.75(万元)
( 3)利润表中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 893.75+ 43.75= 937.50(万元) 确认所得税费用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 9 375 000( 倒挤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62 500 | |
贷:应交税费 ——应交所得税 | 8 937 5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 000 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