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每股收益计算公式为:
基本每股收益=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提问: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归属所有?
一、分子的确定
分子为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即企业当期实现的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净利润或应由普通股股东分担的净亏损金额。
与合并财务报表一同提供的母公司财务报表中企业自行选择列报每股收益的,以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计算的每股收益,分子应当是归属于母公司全部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二、分母的确定
分母为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算术加权平均数。
发行在外普通股的算术加权平均数=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当期新发行普通股股数×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当期回购普通股股数×已回购时间÷报告期时间
【例题1】期初发行在外的普通股10000万股,3月2日新发行4500万股,12月1日回购1500万股以备将来奖励职工。
则: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0000×12/12+4500×10/12-1500×1/12=13625万股
或10000×2/12+14500×9/12+13000×1/12 =13625万股
假如当年净利润20000万元,
则:基本每股收益=20000÷13625=1.47(元/股)
新发行普通股股数应当根据发行合同的具体条款,从应收对价之日起计算确定:
(1)为收取现金而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从应收现金之日起计算。
(2)因债务转资本而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从停计债务利息之日或结算日期计算。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作为对价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从购买日起计算;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作为对价发行的普通股股数,应当计入各列报期间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4)为收购非现金资产而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从确认收购之日起计算。
【例题2·单项选择题】下列有关基本每股收益计算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企业应当按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基本每股收益
B.企业应当按照归属于普通股和优先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基本每股收益
C.以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计算每股收益时,分子应当是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合并净利润,即扣减少数股东损益后的余额
D.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只需要考虑当期实际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份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不应该加上优先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例题3·单项选择题】甲上市公司2010年初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为10 000万股,3月1日新发行4 500万股;12月1日回购1 500万股,以备将来奖励职工。甲公司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为3 800万元,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 600万元。则甲公司2010年基本每股收益为( )(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A.0.28元/股
B.0.19元/股
C.0.29元/股
D.0.20元/股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10 000×12/12+4 500×10/12
-1 500×1/12=13 625(万股),基本每股收益=2 600/13 625=0.19(元/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