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旅游业务的核算
3.2.1 旅游业务收入的核算
1.旅游费标准的确定和收款方式
分 类 标 准 | 项 目 | 内 容 |
旅游费标准的确定 | 按照旅游的实际支出费用,加上一定的毛利来确定 | |
事先确定,按旅游团全体人数的往返交通费、游览费、午餐费、住宿费、导游费的开支总和,再加上附加毛利率(一般为10%~15%)的乘积,然后除以人数得到每位旅游者应负担的开支 | ||
旅游费的收款方式 | 一是自行组团,按团体收费,一般采用转账的方式。 | |
二是个别登记收费,一般采用收现的方式。 | ||
散客旅游业务 | 以个人或少数人为单位 | |
2.旅游品种销售价格的确定
旅游品种的销售价格
种 类 | 含 义 |
组团包价 | 指由组团社根据成团人数、等级、路线、时间和提供服务的质量等制定的价格,一般包括综合服务费、住宿费、餐饮费、车费、保险费、文娱活动费、城市间交通费和专项附加费等 |
半包价 | 指不包含午餐及晚餐费用的综合包价 |
小包价 | 指仅包住宿费、早餐费、保险费、接送服务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及手续费 |
单项服务价格 | 指旅行社接受旅客的委托,提供单项旅游服务的收费标准,每个单项服务的价格通常根据旅行社的购入成本加毛利(毛利=购入成本×毛利率)组成 |
特殊形式的旅游收费 | 指旅行社开展的新婚旅游、生态旅游、森林旅游、体育旅游及学术交流旅游等特殊形式的旅游收费 |
3.旅行社收入的内容
旅行社营业收入是旅游企业为旅游者提供服务所取得的收入。按照旅行社业务收入的性质不同,其营业收入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旅行社业务收入
收入内容 | 含 义 |
综合服务收入 | 指由旅行社为旅行者提供综合服务而取得收入,包括房费收入、餐费收入、车费收入、陪同费收入、其他收入等 |
组团外联收入 | 指由组团社自组外联,向旅行者收取住宿、用餐、旅游交通、翻译导游、文娱活动费等收入。其收入内容与综合服务收入相同,只不过是组团方法和渠道不同 |
零星服务收入 | 指旅行社接待零星旅客和接受代办事项所得的服务收入,其收入内容与综合服务收入相同,只不过是接待零散客以及受托代办事项所得的收入 |
劳务收入 | 指旅行社派翻译导游人员参加全程陪同取得的劳务收入 |
票务收入 | 指旅行社办理代售汽车票、火车票和飞机票等的手续费收入 |
地游及加项收入 | 指旅行社接待旅行者某地一、二日游的小包价及增加游览项目和风味小吃等所取得的收入 |
其他服务收入 | 指不属于上述各项的其他服务收入 |
4.旅游费收入的会计核算
(1)组团社的核算
组团社一般是先收款,后支付费用。
组团社经营业务收入的核算
时 点 | 会 计 分 录 |
向旅游者预收旅游款时 |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预收账款等 |
旅游团旅游结束返回时 | 借:预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
旅游者预付旅游款后,因故要求退团,旅游者需按合同规定承担一定数额的手续费时 | 借:预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
(2)接团社的核算
接团社的经营业务收入是根据组团社下达的接待计划,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应向组团社收取的款项。
接团社一般是先服务,后收款,也可向组团社预收部分定金。
接团社经营业务收入的核算
时点 | 会计分录 |
接待游客旅游活动结束(一般为向组团社发出“旅游团费用拨款结算通知单”)时 |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
与组团社结算(收到组团社旅游团费拨款)时 |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应收账款等 |
3.2.2 旅游业务成本的核算
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会发生各种直接费用,这些直接费用构成了旅游经营业务成本。按直接费用的内容不同,可分为综合服务成本、组团外联成本、零星服务成本、劳务成本、票务成本、地游及加项成本以及其他服务成本七个大类。
1.组团社的核算
组团社经营业务成本的核算
时点 | 会计分录 |
预付旅游费时 | 借:应付账款等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
旅游结束后,确认旅游经营业务收入的同时,结转旅游经营业务成本 |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账款等 |
2.接团社的核算
接团社经营业务成本是指为了给旅游团提供服务而由各宾馆、饭店、餐馆、车队等接待单位发生的实际支出,这些支出是付给各接待单位的。一家接待单位有可能为不同旅游团提供相同的服务,因此接团社在与各接待单位办理结算时,要按成本的核算对象加以归集,记入成本明细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