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

秦桂兰

目录

  • 1 货币与货币制度
    • 1.1 货币概述
    • 1.2 货币制度
  • 2 信用与信用形式
    • 2.1 信用概述
    • 2.2 信用形式
  • 3 利息与利率
    • 3.1 利息及其计算
    • 3.2 利率及其种类
    • 3.3 利率的决定及作用(影响)
  • 4 汇率与汇率制度
    • 4.1 外汇与汇率概述
    • 4.2 汇率的决定及影响
  • 5 金融机构体系
    • 5.1 金融机构及其体系构成
    • 5.2 中国金融机构体系
    • 5.3 国际金融机构体系
  • 6 中央银行
    • 6.1 中央银行的产生与类型
    • 6.2 中央银行的性质与职能
    • 6.3 中央银行的业务
  • 7 商业银行
    • 7.1 商业银行概述
    • 7.2 商业银行业务
    • 7.3 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
  • 8 非存款类金融机构
    • 8.1 非存款类金融机构概述
    • 8.2 各类非存款类金融机构
  • 9 金融市场
    • 9.1 金融市场概述
    • 9.2 货币市场
    • 9.3 资本市场
    • 9.4 金融衍生工具市场
  • 10 货币需求与货币供给
    • 10.1 货币需求
    • 10.2 货币供给
  • 11 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
    • 11.1 通货膨胀
    • 11.2 通货紧缩
  • 12 金融调控政策
    • 12.1 货币政策含义及目标
    • 12.2 货币政策工具
    • 12.3 货币政策传导及政策配合
商业银行业务

 

(一)自有资本一、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

自有资本又称银行资本或资本金,指银行为了正常的经营活动而自行投入的资金,其代表着对银行的所有权。《巴塞尔协议》(1988年版)把银行资本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档。第一档为核心资本,也称一级资本,包括股本和公开准备金,具体来说有普通股、不可收回的优先股、资本盈余、留存盈余、可转换的资本债券、各种补偿准备金等。第二档为附属资本,也称二级资本,包括未公开准备金、资产重估准备金、普通准备金或呆账准备金。

  (二)各项存款

  存款是指银行接受客户存入资金,存款人可以随时或按约定时间支取款项的一种受信业务。常用的传统划分方法是将存款分为活期存款、储蓄存款与定期存款三大类。

   1. 活期存款,也称可开支票的存款,它是指存款人随时存取和转让的存款,它没有明确的期限规定,银行也无权要求客户取款时做事先的书面通知。 

   2. 储蓄存款,也称为存折储蓄,这种账户中的资金可以随时增加或提取,存款的存入、提取以及利息的支付,或记录在月报上或记录在账户持有人的小本子(存折)上。

   3. 定期存款,指存户与银行预先约定存款期限,到期前一般不能提取的存款。定期存款期限通常为3个月、6个月或1年不等,期限最长可达5年或10年,利率随期限的长短而不同。 

 (三)存款业务的创新

   1.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CDs):是1969年由美国花旗银行推出的定期存款创新,不记名;存在存款起点的限制,起点为10万美元;不能提前支取,但可在二级市场流通转让;既可采用固定利率,也可采用浮动利率计算。

   2. 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NOW):是1972年由美国的储贷协会推出的新型存款账户。这种账户是储蓄账户,可以付息,但与一般储蓄账户不同,可以开出有支票作用但无支票名称的可转让支付命令

  3. 自动转账服务账户ATS):是20世纪70年代的一种创新,针对联邦法律不允许对活期存款付息的规定,美国银行业发明了自动转账服务账户。在业务下,客户在银行开立两个账户:一个活期存款账户,一个储蓄存款账户,活期存款账户的余额永远是1美元,当客户开出支票后,银行即自动把支票金额从储蓄账户转到活期存款账户并进行付款。ATS可以使客户兼得活期账户和储蓄账户的双重优点,客户既可享受支票支付便利,又可利用储蓄账户获取利息收入。

 (四)各项借款

  1. 向中央银行借款。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借款通常采用两种方式:再贴现和再抵押。再贴现是指商业银行把自己为企业已办理贴现的未到期票据,再转卖给中央银行进而取得中央银行资金援助的一种借款方式。再抵押是指商业银行用自己持有的有价证券作为抵押品向中央银行取得借款的一种方式。

  2. 同业拆借。它指商业银行之间以及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相互提供的短期资金融通。在这种拆借业务中,借入资金的银行主要是用以解决自身临时资金周转的需要,期限较短,少则1日,多则7日,利息以日息计算。 

  3. 欧洲货币市场借款。欧洲货币市场自形成之日起,就对世界各国商业银行产生了很大的吸引力。其主要原因在于该市场存款不受各国存款利率最高限的限制,因而其存款利率相对较高,而贷款利率却相对较低,并且资金调度灵活,手续简便。

  4. 占用资金。它指商业银行在办理中间业务及同业往来业务过程中,临时占用的他人资金。

       5. 发行金融债券。它指商业银行以债务人的身份向市场发行债券以筹集资金的一种方式。 

二、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

   资产业务(assets  activities),指商业银行将负债业务所筹集起来的资金加以运用的业务,它是商业银行取得收益的主要途径。资产业务主要包括现金资产、贷款、贴现和证券投资。

  (一)现金资产

   现金资产,又称第一准备资产,它是满足商业银行流动性需要的第一道防线,是商业银行资产中最具流动性的部分,也是非赢利性资产,现金资产具体包括库存现金、中央银行的存款、存放同业资金和托收中的资金。

  (二)贷款

   贷款,即商业银行将其所吸收的资金按照一定的利率贷放给客户并约定日期归还的授信业务。贷款是商业银行最重要的资金运用业务,其在总资产中比重最高。贷款业务以不同的标准划分,主要有以下几种。

  1. 按贷款对象分:工商业贷款、农业贷款、不动产贷款和消费贷款。

  2. 按贷款期限分: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3. 按贷款保障程度分:信用贷款、抵押贷款、担保贷款。

 4.按贷款的风险程度,贷款可以分为正常贷款、关注贷款、次级贷款可疑贷款和损失贷款五类。其中,后三级贷款称为不良贷款。

 (三)贴现

  贴现,是指商业银行买进客户末到期票据的行为,是商业银行一项特殊的放款业务。其具体做法是:银行应客户的要求,买进客户未到期的票据,按贴现日计算票据的贴现利息,从票面金额中扣除贴现利息后,将票面余额付给持票人,银行在票据到期时,持票向票据的债务人索取票面金额的款项。实付贴现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实付贴现额=票面金额×(1-贴现天数×年贴现率∕365)

(四)证券投资

  证券投资,指商业银行以其资金在金融市场上对收益证券进行买卖,是商业银行重要的资产业务,也是商业银行获取利润的主要来源之一。

  商业银行进行证券投资的目的在于:一是为了增加银行的收益。二是为了增加商业银行资产的流动性,即充当第二准备。

三、表外业务

 表外业务,是指对银行的资产负债表没有直接影响,但却能够为银行带来额外收益,同时也使银行承受额外风险的经营活动。

  广义的表外业务泛指所有能给银行带来收入而又不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业务。根据这一定义,则传统的中间业务也算成表外业务。狭义的表外业务,也就是通常提及的表外业务,是指涉及承诺和或有债权的活动,即银行对客户作出某种承诺,或者使客户获得对银行的或有债权,当约定的或有事件发生时,银行承担提供贷款或支付款项的法律责任。

中间业务的主要种类

  (一)汇兑业务

    汇兑,也称汇款(remittance),是客户以现款交付银行,由银行把款项支付给异地收款人的一种业务。

  (二)商业信用证业务

    商业信用证业务是一种由银行保证付款的业务。通常是由银行应客户(买方)要求,按其指定的条件向卖方开出信用证,保证在信用证载明的各项条款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向卖方付款;卖方按信用证所列条款发货后,可凭信用证要求银行付款。

 (三)代理业务

    代理业务的范围极其广泛,包括代收业务、代客买卖业务、代保管业务及以公司证券的托管、过户、还本付息、分红为代表的公司代理业务。代收业务是银行根据各种凭证以客户名义代客户收取款项的业务。如银行代收支票款项、代收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及其他各种税费等业务。

 (四)承兑业务

    承兑(Acceptance)是银行为客户开出的汇票或其他票据签章承诺,保证到期一定付款的业务。当票据到期前或到期时,客户应将款项送交银行或由其自己办理兑付。如若到期客户无力付款,则该承兑银行必须承担付款责任。

 (五)信托业务

    信托(Trust),是指银行接受他人委托,代为管理、经营和处理所托管的资金或财产,并为受益人谋利的活动。和信贷业务不同,银行经营信托业务一般只收取手续费,营运中所得收入则归受益人所有。

 (六)银行卡业务

  银行卡是由银行发行的、供客户办理存取款和转账结算的一种现代支付工具的总称。它包括信用卡、支票卡、记账卡等。银行卡的出现,极大地提高了支付结算的效率,也极大地改变了流通中货币的构成,银行业务也因此有了新的发展。

侠义的表外业务的主要种类

表外业务可划分为四类: 贸易融通业务,包括银行承兑业务,商业信用证业务。 金融担保业务,是银行应交易中一方的申请,允诺当申请人不能履约时由银行承担对另一方的全部义务。 各类承诺,包括给予老客户的小额和短期的可以撤消的贷款承诺,也包括不可撤消的大额和长期的循环贷款承诺。 各类金融衍生业务,如互换、期货、期权、远期合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