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
教育调查法指在教育科学理论指导下,通过运用问卷、访谈、开座谈会等手段,有目的、有计划、系统地对某种或某几种教育现象或事实进行考察,掌握有关教育实践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在大量掌握材料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综合,得出科学结论,指导今后教育实践。
一、调查研究的特点
(一)间接性、灵活性
调查研究不必非到教育现场进行直接的观察,也可以采用间接的方法,如访谈法、问卷法、测验法等获得学前教育现象的相关资料。研究者可以根据研究的需要安排时间和地点,控制调查过程。利用调查法可以获得更广泛、更全面的资料。
(二)途径多样
调查研究的途径多种多样,可以口头语言为中介进行访问、座谈,又可以书面语言为中介进行问卷调查,也可以利用心理测验进行测查;还可以对幼儿园档案资料、教师教学资料及幼儿作品进行分析,这些途径可以单独运用,也可根据研究需要结合运用。
(三)科学性、系统性
调查研究是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的。无论哪种方式都要有严密的科学要求和系统的操作步骤,这些保证了调查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客观性。
(四)简便易行
调查研究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在时间上可以收集现在和过去与研究内容相关的资料;在空间上可以根据研究的需要进行跨区域研究。运用调查研究法省时省力,简便易行。
二、常见的调查研究类型
(一)全面调查
全面调查是指对符合研究要求的所有对象进行调查,能够得到全部调查对象的资料,结果比较真实、可靠。但是由于时间、经费、人力上的限制,全面调查只适合小范围的调查研究,如园本研究。
(二)抽样调查
抽样调查是指从符合研究需要的全部研究对象中,用科学的抽样方法抽取一部分有代表性的个体组成样本,通过对样本的调查研究,推断总体的情况。常用的抽样方法有随机抽样和有意抽样两大类。
有意抽样包括整群抽样、分层抽样。
(三)个案调查
个案调查是在对调查的教育现象或研究对象进行分析了解的基础上,选择典型的单位或个体进行调查研究的方法。例如,优秀教师教学经验的总结推广、示范性幼儿园的经验调查研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