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万祺
率先到内地投资的澳门著名企业家和社会活动家
马万祺,男,汉族,1919年10月出生,2014年5月去世,广东南海人,第六届、七届全国人大常委,第六届全国政协常委,第八届、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澳门中华总商会原会长。他向中央提议“积极发动侨胞投资祖国”,并率先在内地投资兴办实业。充分利用自己在海外华人商界中的声誉,大力对外宣传国家改革开放政策,多次参与组织港澳代表团回内地考察投资,为推动澳门与内地经济往来合作、支持改革开放作出突出贡献。坚决拥护“一国两制”方针,曾任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为澳门顺利回归和平稳过渡、保持澳门繁荣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荣获“中华慈善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大莲花荣誉勋章”。
1938年广州沦陷避居香港,成立泰生行永裕昌出任经理。1941年移居澳门,先后与友人组织恒丰裕行、和生行、大丰银号、恒记公司等任总监督、总经理等职。1944年与柯麟等出任镜湖医院慈善会董事、副董事长、董事会主席。1946年与柯平、何贤等组织新中行。1947年组织大华行任总经理、董事长。1948年任澳门中华总商会理事、副理事长、副会长、会长。1950年任中华教育会理事、副会长、名誉顾问等职。1952年任劳工教育协进会主任。1950年后在澳曾任篮排球总会、乒乓总会、游泳总会、象棋总会等会长,澳门东亚大学董事会主席、咨询会主席、濠江中学、培道中学、商训夜中学、广大中学、青洲小学、镜平小学等校董会主席。在国内曾任华南企业公司、广东华侨投资公司、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副董事长等职。曾任暨南大学、仲恺农业学院副董事长,南海中学、何香凝纪念学校名誉校长,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委、名誉会长,广东省政协常务委员,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常委,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全国人大党委会委员,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澳门立法会议员,澳门中华总商会会长,澳门中国土特产公司、大生建筑置业有限公司、联生发展有限公司、新建华建筑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