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反”运动于1952年10月结束。“三反”运动的深入开展,暴露出党政军机关从事生产事业存在着严重问题。根据“三反”中发现的问题,中央总结和强调要加强制度建设,主要是建立和健全财政、基建等各种制度,以防止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现象的重新生长。从总的方面看,反贪污斗争的发展基本上是健康的。据统计,全国县以上党政机关贪污干元以上者计10.8万人,为参加“三反”运动总人数的2.8%。其中,以中小贪污人员为绝大多数,受行政处分的占20.8%,免受处分的占75.56%;贪污万元以上受到刑事处理的大贪污分子占3.64%,其中,被判处有期徙刑的9942人,无期徙刑的67人,死刑立即执行的42人,死刑缓期执行的9人。“三反”运动教育了干部的大多数,挽救了犯错误的同志,清除了党和国家干部队伍中的贪污腐败分子。同时,“三反”还是一场群众性的社会改革运动,有力地抵制了旧社会遗留的恶习和资产阶级的腐蚀,树立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朴素、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作风。同时,社会各界群众的广泛参与,使厉行节约、艰苦奋斗、爱护国家财产等新的社会风气进一步形成。

“五反”运动在揭露资本家不法行为的斗争发动起来后,不可避免给社会经济生活带来冲击。针对新出现的工商业萎缩、市场萧条的情况,党和政府及时采取措施,在新的基础上调整工商业。经过调整,资本主义工商业继续有所发展。1952年,资本主义工业总产值比1951年增长5%,1953年则比1952年增长20.5%。私营工业中国家资本主义初级形式得到较大发展,使相当一部分私营工业的生产逐步纳入国家计划的轨道。私营商业的营业额也明显回升。1953年,私营商业批发额比1952年增长16.4%,零售额增长144%。在“五反”运动后的一段时间里,资本主义工商业在《共同纲领》轨道上继续发挥了有益于国计民生的积极作用。

三反五反运动的胜利,打退了不法资本家的进攻,巩固了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和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领导地位,在私营企业中建立了工人监督,并实行民主改革,对工商业者普遍进行了守法经营教育,创造了对私营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有利条件;同时也挽救了一批国家干部,起了清除旧社会污毒和移风易俗的作用。 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和资产阶级进一步的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有利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