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非典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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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首先在广东省部分地区发现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简称“非典”),迅速在北京、山西、内蒙古、河北、天津等地蔓延,继而波及亚洲和欧美30多个国家和地区,整个世界为之惊恐。
面对这场灾难,党中央、国务院总揽全局,沉着应对,迅速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果断采取一系列重大措施。中央财政拨出巨额专款设立非典防治基金;国家安排巨额资金建设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时成立全国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将非典列入法定传染病依法进行管理;公布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迅速建立完善公开透明的疫情报告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
从广大医护人员到普通工人、农民、干部、军人、学生,从人口稠密的都市到人烟稀少的山寨,中国人民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衷共济,众志成城,全力以赴抗击“非典”。
2003年6月24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北京的非典型肺炎疫情明显缓和,已符合世卫组织有关标准,因此解除对北京的旅行警告,同时将北京从非典疫区名单中排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