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河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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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即在江河水域设立河长,由河长对其责任水域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等工作予以监督和协调,督促或者建议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行法定职责,解决突出问题的机制。
河长的主要职责是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
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污染治理,确保实现河道水质与环境持续改善,达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效果。开展责任水域的巡查,劝阻相关违法行为,督促落实责任水域日常保洁和堤岸日常维养等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