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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知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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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说明
《韩非子》中的治国理念

韩非子是战国时期思想家、法家韩非的著作总集。《韩非子》 是在韩非逝世后,后人辑集而成的。据《汉书·艺文志》著录《韩非子》五十五篇,《隋书·经籍志》著录二十卷,张守节《史记正义》引阮孝绪《七录》(或以为刘向《七录》)也说"《韩非子》二十卷。"篇数、卷数皆与今本相符,可见今本并无残缺。
韩非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理论。对于君主,他主张"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韩非子·扬权》),国家的大权,要集中在君主("圣人")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
对于政治,韩非主张改革和实行法治,要求"废先王之教"(《韩非子·问田》),"以法为教"(《韩非子·五蠹》)。他强调制定了"法",就要严格执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做到"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有度》)。对于臣下,他认为要去"五蠹",防"八奸"。
《韩非子》一书的核心思想是倡导“依法治国”,认为“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在韩非看来,法的基本内容无非是刑、赏两个方面,这是治国的“二柄”。但二者不是同等的,而要以刑为主、以赏为辅。
当然,《韩非子》法治主张的本质,是把法作为维护君主独裁专制的工具。但奸臣蒙骗君主的手段是多样的,仅仅靠法还不足以防范。为了防范君主大权旁落,《韩非子》可谓煞费苦心,提出了法、术、势相结合的主张。法是法律,术是权术,势是权势。君主独裁,要靠“势”的支撑、“法”的维持,更要靠“术”来实施。法依势立,势因术行,由此把君主独裁专制的统治艺术推向了极致。
当然,如果仅仅从法治实施的角度而言,这种法、术、势相结合的主张,指出了法治实施的基本方式和路径:法律必须公正严明,但仅有法是不够的;法要得到切实有效的贯彻执行,必须依靠势和术。这里面,势表现为一种法治的权威。只有树立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才能真正推行法治。术表现为法治实施的手段和路径。势要靠术来加强和维持;同样,法也要靠术才能得以有效实施。术的核心是“循名责实”,即根据法定职责和义务作为判定行为是否合法的依据。
总之,虽然《韩非子》是一门“帝王学说”,但如果抛开其中的糟粕,还是充满智慧的。其中的一些经验和教训,对于当下的治国理政也有启发和借鉴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