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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知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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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说明
白居易诗歌中的现实主义精神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
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
白居易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他认为诗歌应植根于现实生活,就是客观的社会现实,包括政治的得失,风俗的好坏,社会的一切实际情况,都应该用诗歌反映出来。
他创作了大量揭露弊政和种种不合理现象的讽喻诗,《秦中吟》十首和《新乐府》五十首,观点鲜明,切中时弊,有讽诲之功用,最为著名,使执掌军政大权的达官显贵恨之入骨,终遭贬谪江州,“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琵琶行》),充满了对底层人民的关心和同情。
他还主张用浅切平易、通俗易懂的语言来作诗,据说他的诗一改再改,直到连不识字的老妇人也能听懂为止。
《观刈麦》是白居易宪宗元和二年任周至县县尉时所作,时年三十六,因主管捐税征收之事,所以对底层百姓所受灾难感同身受,指出百姓贫困租税繁重是罪魁,并对自己“不事农桑”却“吏禄三百石”深感惭愧,与韦应物的“邑有流亡愧俸钱”有异曲同工之妙,语句寻常,含义深刻,体现了一位封建官吏的良知。
这首诗歌是对包括自己在内的整个官僚贵族的隐约批评与质问,一个俸禄三百石的小县尉尚有羞愧之心,那些大官僚、大贵族难道就不该有更大的自愧自疚吗?
古代“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经·小雅·北山》),赋税的总后台其实是皇帝,士子难言,只能用这种方式达到讽谕的目的,已经很了不起了。“念此私自愧,尽日不能忘”,诗人对害人的赋税制度提出了尖锐的批评,对劳动人民遭受苦难给予深切同情。
白居易,体恤百姓疾苦,积极发扬《诗经》干预现实的优良传统,以诗歌创作指斥时弊,并能以身作则深刻自省,想百姓之所想,为封建官吏做出表率,亦对后世产生积极影响,在当下仍具有震撼人心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