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香玉为国捐飞机

常香玉(1923年9月15日-2004年6月1日),原名张妙玲,出生于河南省巩县(今巩义市),豫剧表演艺术家。
常香玉为第一、二、三、五、六、七届全国人大代表,是中国文联荣誉委员,曾担任中国戏剧家协会副主席、河南省戏剧家协会主席、河南豫剧院院长、河南省戏曲学校校长、沈阳音乐学院教授等职。
常香玉,唱腔字正腔圆,运气酣畅,韵味淳厚,格调新颖,以声绘情、以情带声;表演刚健清新、细腻大方,内涵深邃、性格鲜明。在表达人物内在的思想感情上,细致入微,一人一貌,栩栩如生。代表作有《花木兰》、《拷红》、《断桥》、《大祭桩》、《人欢马叫》、《红灯记》等。
1951年6月1日,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向全国人民发出了开展捐献飞机、大炮、坦克的号召,一场波及全国的捐献武器运动高潮由此展开。豫剧著名女演员常香玉和她领导的"香玉剧社"决心在全国各大城市巡回义演,用演出的收入为志愿军购买一架战斗机。为此,常香玉变卖了孩子的金锁和首饰,变卖了汽车,首先捐款4千万元(旧币),并用余下的钱作为剧社巡回义演的基金,购买义演时所需的东西。为了安心义演,常香玉把3个孩子托付给西安市保育院。在她的带动下,剧社全体演职员爱国热情高涨,不辞辛苦,从1951年8月起,在河南、陕西、湖北、湖南、广东、江西等6省巡回义演170多场,观众达30多万人。经过半年的巡回义演,香玉剧社终于实现了为志愿军捐得一架飞机的愿望,飞机被命名为"常香玉号"。常香玉因此被誉为爱国艺人,在全国产生巨大影响。
在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的《抗美援朝战争馆》里,陈列着一份已经褪色的《香玉剧社半年来捐献演出的工作总结》。这份《总结》真实地记录了1951年8月至1952年2月率领香玉剧社到6省市巡回演出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