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各国改革中最彻底的改革。
秦在春秋时期,社会经济的发展落后于关东各大国。反映并加速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产生的赋税改革,也迟于关东各国很多。如鲁国“初税亩”是在公元前594年,秦国的“初租禾”是在公元前408年,落后186年。可是这时,秦国已使用铁农具,社会经济发展较快,这不仅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和土地私有制的产生过程,而且还引起社会秩序的变动。公元前384年,秦献公即位,下令废除用人殉葬的恶习。次年又迁都栎陽(今陕西临潼东北武屯镇古城村南)。后又设立市集交易,编制户籍,这都是初步改革。可是秦国仍很落后,贵族保守势力强大,争权夺利,国力薄弱。关东的大国看不起秦国。《史记·秦本纪》曰:“秦僻在雍州,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夷翟(狄)遇之。”献公死,其子孝公立,决心彻底改革,便下令招贤。商鞅自魏国入秦,孝公任他为左庶长,开始变法。

商鞅(约前390——前338年)姓公孙,名鞅,卫国没落贵族,杰出的法家,曾为魏相公叔座的中庶子。公叔座死,他在魏不被重用而入秦。在秦以功封于商(今陕西商县东南),因称商君,亦称商鞅。
商鞅变法是分两次进行的。第一次开始于公元前359年,第二次开始于公元前350年。变法涉及内容很多,归纳如下:
1.政治方面——商鞅对政治的改革是以彻底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建立新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为重点。他在这方面的贡献远远超过李悝和吴起。主要内容有如下三点:
(1)制定二十级爵——制定二十级爵的作法,意味着废除旧世卿世禄制,今后根据人们的军功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二十级爵:一级曰公士,二级曰上造,第十九级曰关内侯,二十级曰彻侯。各级爵位均规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数量标准和衣服等次。又制定了“奖励军功,严惩私斗”的办法。奖励军功的作法是:将卒在战争中斩敌首一个,授爵一级,可为五十石之官;斩敌首二个,授爵二级,可为百石之官。宗室贵族无军功的,不得授爵位。有功劳的,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劳的,虽家富,不得铺张。严惩私斗的作法是:为私斗的,各以情节轻重,处以刑罚。
(2)实行县制——废除分封制,以县为地方政区单位。
分全国为四十一县,县设今以主县政,设丞以副县令,设尉以掌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后来秦在新占地区设郡,郡的范围较大,又有边防军管性质,因之郡的长官称守。后来郡内形势稳定,转向以民政管理为主,于是郡下设若干县,形成秦的郡县制度。
(3)实行什伍制度——秦之都乡邑聚原来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点。至此时,均作为基层行政单位。居民登记于户籍,分五家为一伍,两伍为什,同于后代的保甲制度。为了加强管理和统治广大居民,规定什伍之内各家互相纠察,“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
2.经济方面——商鞅对经济的改革是以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为重点。这是战国时期各国中唯一用国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主要内容有如下三点:
(1)废井田,开阡陌——在全国范围废除井田制度,实行土地私有制度。废止“田里不粥(鬻)”的原则,准许民间卖买田地。此后秦政府虽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田、山林川泽及新占他国土地等;但后来又陆续转向私有。
(2)重农抑商政策——奖励耕织,凡努力耕织、生产多的,免除徭役。凡从事末业(工商)及因懒惰而贫穷的,全家没入官府,罚为官奴婢。
(3)统一度量衡——统一斗、桶、权、衡、丈、尺,并颁行了标准度量衡器,全国都要严格执行,不得违犯。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十八年”“大良造鞅”监造,“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知此量为“升”。由这件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
3.社会方面——主要推行小家庭政策,以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等。具体规定:凡一户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

商鞅变法,侵犯了贵族们的利益,因之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太子傅公子虔和太子师公孙贾还教唆太子驷公开出来反对。商鞅劓公子虔,黥公孙贾,狠狠地打击了贵族保守派势力。商鞅又“燔诗书而明法令”、加强思想统治,新法得到推行。可是,前338年,孝公死,太子驷继位,是为惠王。公子虔等乘机发动反攻,诬陷商鞅以“谋反”的罪名,将他逮捕并车裂。
商鞅虽死,秦惠王和他的子孙都继续实行商鞅的新法,所以秦的国势继续发展,为后来秦灭六国,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
“物不因不生,不革不成”。社会改革在人类历史上从来就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是解决社会矛盾、推动社会进步的有效途径。古希腊所取得的辉煌成就,是与梭伦改革、克利斯梯尼改革以及伯里克利改革等不断的改革分不开的。在中国古代,一部中华民族的发展史可以说也是一部改革史,数千年历史上曾有过许多次的改革,无论成功与失败都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财富。
在当代,改革给中国社会发展带来的巨变更是有目共睹。恩格斯指出:“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改革的社会”实践发展无止境,社会改革也无止境。但历史也告诉我们,任何一场改革都会涉及社会各种关系的变动和各种利益的重组,因此,改革必然会遭到旧势力和旧观念的抵制,难以一帆风顺。但改革一旦冲破阻挠取得成功,又必然会为社会发展开辟出一片新天地。战国时期的“商鞅变法”就是地处中国西陲的秦国实现“强国梦”的历史转折。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所面临的这个新的历史转折点上,回顾“商鞅变法”对我们今天追求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也许能有所启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