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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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必须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要体现社会主义的制度特色。
发展文化事业,要坚持政府主导,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让人民群众广泛享有免费或优惠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在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的基础上,提升国民素质。
发展文化产业,要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在满足人民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的基础上,使之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导向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加快构建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
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满足人们过上美好生活的文化期待。加强文化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创新生产经营机制,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