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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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志丽

黄志丽,女,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她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一项使命,一份追求,一种习惯,一个底线,让人民群众信服裁判、信任法官、信赖法院,先后被授予 “全国最美基层法官” “全国模范法官” “全国敬业奉献道德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八闽楷模”等荣誉称号。
黄志丽年均办理民商事案件数近500件,通过“两篇文章”,解开当事人之间的“法结”与“心结”,上诉率不到千分之三,无发回重审,无撤销改判,无申诉信访,被群众称为“知心法官”。她深入乡村社区走访上万名当事人,主动探求基层司法规律,总结出“三个贯穿始终”审判工作方法,与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她坚守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脉动”的第一线,继承和发展“枫桥经验”,在辖区内创设5个“黄志丽法官工作室”,有效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她扎根基层审判一线,坚持公正文明司法,自觉抵制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有力地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展示了新时期人民法官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2016年3月25日,黄志丽同志被中共中央宣传部授予“时代楷模”荣誉称号。其原型被制作成电影《知心法官》。2019年9月25日,被授予“最美奋斗者”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