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项目一 营销主体法律
    • 1.1 教学视频
    • 1.2 教学课件
    • 1.3 教材案例答案
    • 1.4 课堂讨论答案
    • 1.5 同步练习答案
  • 2 项目二 营销合同法律
    • 2.1 教学视频
    • 2.2 教学课件
    • 2.3 教材案例答案
    • 2.4 课堂讨论答案
    • 2.5 同步练习答案
  • 3 项目三 营销人员法律
    • 3.1 教学视频
    • 3.2 教学课件
    • 3.3 教材案例答案
    • 3.4 课堂讨论答案
    • 3.5 同步练习答案
  • 4 项目四 营销纠纷法律
    • 4.1 教学视频
    • 4.2 教学课件
    • 4.3 教材案例答案
    • 4.4 课堂讨论答案
    • 4.5 同步练习答案
  • 5 项目五 营销产品法律
    • 5.1 教学视频
    • 5.2 教学课件
    • 5.3 教材案例答案
    • 5.4 课堂讨论答案
    • 5.5 同步练习答案
  • 6 项目六 营销价格法律
    • 6.1 教学视频
    • 6.2 教学课件
    • 6.3 教材案例答案
    • 6.4 课堂讨论答案
    • 6.5 同步练习答案
  • 7 项目七 营销渠道法律
    • 7.1 教学视频
    • 7.2 教学课件
    • 7.3 教材案例答案
    • 7.4 课堂讨论答案
    • 7.5 同步练习答案
  • 8 项目八 营销促销法律
    • 8.1 教学视频
    • 8.2 教学课件
    • 8.3 教材案例答案
    • 8.4 课堂讨论答案
    • 8.5 同步练习答案
  • 9 项目九 电子商务法律
    • 9.1 教学视频
    • 9.2 教学课件
    • 9.3 教材案例答案
    • 9.4 课堂讨论答案
    • 9.5 同步练习答案
  • 10 项目十 PPT课件
    • 10.1 法律概述、有限责任公司法
    • 10.2 股份有限公司法
    • 10.3 合伙企业法与个人独资企业法
    • 10.4 合同的订立
    • 10.5 合同的效力
    • 10.6 合同的履行与保全
    • 10.7 合同的担保
    • 10.8 合同的转让、终止与责任
    • 10.9 劳动法
    • 10.10 社会保障法
    • 10.1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次课)
    • 10.12 仲裁
    • 10.13 诉讼
    • 10.14 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2次课))
    • 10.15 产品质量法(2次课)
    • 10.16 商标法与专利法(2次课)
    • 10.17 价格法(2次课)
    • 10.18 营销渠道法律(2次课)
    • 10.19 营销促销法律(2次课)
    • 10.20 电子商务法律
    • 10.21 复习
  • 11 项目十 一  网络共享视频
    • 11.1 上传视频
    • 11.2 链接视频
  • 12 课程对应视频
    • 12.1 视频1:公司法(一)(二)(三)
    • 12.2 视频2:公司法(四)(五)(六)
    • 12.3 视频3:合伙企业法
    • 12.4 视频4:个人独资企业法
    • 12.5 视频5:《民法典》概述
    • 12.6 视频6:合同的订立
    • 12.7 视频7:合同的效力、履行、保全
    • 12.8 视频8:合同的担保、转让、终止与责任
    • 12.9 视频9:劳动法
    • 12.10 视频10:劳动合同案例
    • 12.1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
    • 12.1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二
    • 12.13 仲裁与诉讼
    • 12.14 反不正当竞争法
    • 12.15 反垄断法
    • 12.16 产品质量法一
    • 12.17 产品质量法二
    • 12.18 商标法
    • 12.19 专利法
    • 12.20 价格法一
    • 12.21 价格法二
    • 12.22 聚焦中国直销业
    • 12.23 直销与传销区别
    • 12.24 广告法一
    • 12.25 广告法二
    • 12.26 电子商务法律
课堂讨论答案

课堂讨论1-1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1)母公司与子公司。

母公司是指持有另一个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并实际控制该公司经营活动的公司。

子公司是指由母公司投资并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母公司与子公司均为独立法人,各自承担自己的债务,互不牵连。这是母公司和子公司最基本的法律特征。

(2)总公司与分公司,分公司是公司依法设立的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其法律后果由总公司承受。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

根据公司内部管辖系统不同划分为总公司和分公司

(1)总公司是指依法首先设立的管辖其全部组织的总机构。

(2)分公司是受本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申请登记的程序也比较简单。

 

课堂讨论1-2:

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有何异同?

1.普通合伙企业的出资人不得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由部分合伙人承担企业的全部亏损;而有限合伙企业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可以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不得约定企业全部亏损由部分合伙人承担。

2.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除外;有限合伙人可以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当然,合伙协议约定不能进行交易的除外。

4.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其出资份额出质,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其出资行为无效;有限合伙人可将出资份额出质,但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其出资份额出质除外。

5.有限合伙中至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和至少有一名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二者缺一不可。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应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6.有限合伙由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共同组成,对合伙组织的债务,有限合伙人仅以其出资为限承担责任,而普通合伙人则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同时普通合伙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有限合伙集有限与无限责任于一身,合伙人之间体现了人合与资合两种合作的优势。

7.有限合伙以普通合伙人的个人信用及普通合伙人相互间的人身信任作为对外信用的基础,同时又以有限合伙人出资而形成的合伙资本作为立信于社会的基础。这种双重责任形式使得有限合伙既区别于普通合伙又区别于公司。

 

课堂讨论1-3:

个体工商户是个人独资企业吗?

第一、个人独资企业必须要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合法的企业名称,而个体工商户可以不起字号名称,也可以没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而流动经营。

第二、个体工商户的投资者与经营者是同一人,都必须是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自然人。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与经营者可以是不同的人,投资人可以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

第三、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也可以委派他人作为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这一规定,说明了个人独资企业不但可以在登记管理机关辖区内设立分支机构,也可以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责任。而个体工商户根据规定不能设立分支机构。另一方面个体工商户虽然可以异地经营,但随着各地近几年相继简化了外来人员的登记手续,从而使个体工商户的异地经营这一规定逐渐淡化。由此可以看出,个人独资企业的总体规模一般大于个体工商户。

第四、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法律地位不尽相同。在民事、行政、经济法律制度中个人独资企业是其他组织或其它经济组织的一种形式,能以企业自身的名义进行法律活动。而个体工商户是否能够作为其它组织或其它经济组织的一种形式,一直是国内民法学家的争论对象。在日常法律活动中,个体工商户的法律行为能力往往受到一定的限制,更多的时候,个体工商户是以公民个人名义进行法律活动的。事实上,国内就有许多法律专家提出个体工商户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企业。另外,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作为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经济其他活动的能力不同,如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从而以企业名义享有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而个体工商户一般不能以企业名义作为公司股东,只能以个人投资者(自然人)身份成为公司股东。

五、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在财务制度和税收政策上的要求也不尽相同。事实上,这也是投资者较关心的问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必须建立财务制度,以进行会计核算。值得一提的是,个人独资企业的财务制度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必备条件,不以任何部门的要求而改变。而个体工商户由于情况复杂,是否要建立会计制度争论较多,在即将实施的新《会计法》中也只作了原则规定。

第六、按照目前的执法情况看,个体工商户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建立账簿,如税务部门不作要求的,也可以不进行会计核算。另外,在税收政策方面,由于我国的税收法律制度是一个相对独立的体系,它与市场主体法律制度之间没有统一的联系。目前税务部门认定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并不是以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不同而划分的。一般来说,个体工商户较难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而个人独资企业如符合条件则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