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

徐丽芳、叶治斌、黄爱明、王小芬、叶远明、叶小妍

目录

  • 1 前置知识温习--财会知识
    • 1.1 材料采购业务的处理
    • 1.2 生产业务的处理
    • 1.3 销售业务的处理
    • 1.4 增值税明细账
    • 1.5 财务报表
  • 2 第一单元   税法学总论     (6 学时)
    • 2.1 知 识 点
    • 2.2 重    点
    • 2.3 难    点
    • 2.4 思维导图
    • 2.5 课件
    • 2.6 课后拓展
    • 2.7 章练习
  • 3 第二单元   增值税法  ( 20 学时)
    • 3.1 知 识 点
    • 3.2 重    点
    • 3.3 难    点
    • 3.4 思维导图
    • 3.5 课件
    • 3.6 课后拓展
    • 3.7 真账假做实训
    • 3.8 章练习
  • 4 第三单元   消费税法  ( 8学时)
    • 4.1 知 识 点
    • 4.2 重    点
    • 4.3 难    点
    • 4.4 思维导图
    • 4.5 课件
    • 4.6 课后拓展
    • 4.7 章练习
  • 5 第四单元   关税法  ( 4学时)
    • 5.1 知 识 点
    • 5.2 重    点
    • 5.3 难    点
    • 5.4 思维导图
    • 5.5 课件
    • 5.6 课后拓展
    • 5.7 章练习
  • 6 第五单元   企业所得税法( 10学时)
    • 6.1 知 识 点
    • 6.2 重    点
    • 6.3 难    点
    • 6.4 思维导图
    • 6.5 课件
    • 6.6 真账假做实训
    • 6.7 课后拓展
  • 7 第六单元   个人所得税法 ( 10学时)
    • 7.1 知 识 点
    • 7.2 重    点
    • 7.3 难    点
    • 7.4 思维导图
    • 7.5 课件
    • 7.6 真账假做实训
    • 7.7 章练习
  • 8 第七单元   资源类税法( 8学时)
    • 8.1 知 识 点
    • 8.2 重    点
    • 8.3 难    点
    • 8.4 课件
    • 8.5 拓展阅读
    • 8.6 章练习
  • 9 第八章 财产类税法
    • 9.1 知识点
    • 9.2 重  点
    • 9.3 难   点
    • 9.4 课件
    • 9.5 拓展阅读
    • 9.6 真账假做实训
    • 9.7 章练习
  • 10 其他税类法
    • 10.1 知识点
    • 10.2 重点
    • 10.3 难点
    • 10.4 拓展阅读
    • 10.5 课件
    • 10.6 章练习
  • 11 征收管理办法
    • 11.1 知识点
    • 11.2 重点
    • 11.3 难点
    • 11.4 综合实训
    • 11.5 拓展阅读
知 识 点

增值税法的概念、增值额的概念、增值税的类型、增值税的特点及作用、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增值税的纳税人、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销售旧货应纳税额的计算、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增值税的出口退税。

知识点1:增值税纳税人

分类

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500万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标准的其他个人(非个体户);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一般

纳税人

超过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可以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知识点2增值税征税范围

要点

内容

一般范围

销售及

进口货物

货物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

提供应税劳务

包括“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对象是货物

销售服务、

无形资产

或者不动产

运输

水陆空管道运输

邮政

【注意】“邮政储蓄业务”属“金融服务”

电信

基础电信服务

通话;出租带宽

增值电信服务

短信;互联网接入;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

建筑

对象是房子

金融

【注意】“融资性售后回租”属“金融服务—贷款服务”;“融资租赁”属“现代服务—租赁服务”

现代服务

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租赁、鉴证咨询、广播影视、商务辅助、其他

生活服务

文化体育、教育医疗、旅游娱乐、餐饮住宿、居民日常、其他

无形资产

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如土地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不动产

转让不动产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属“销售不动产”

 

视同

销售

货物

1)委托代销货物;(2)销售代销货物;(3)异地(非同一县市)移送4)“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无论“对内、对外”均视同销售5)“购进”的货物只有“对外”才视同销售
对内行为: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对外行为:投资、分配股利、无偿赠送

服务

“无偿”提供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注意】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混合

销售

“一项”

销售行为

经营主体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

按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超市销售货物同时提供送货上门服务

经营主体

从事其他行业

按提供服务缴纳增值税

娱乐场所提供娱乐服务同时销售烟、酒、饮料

兼营

“多元化”经营

增值税不同税目

混业经营

分别核算分别缴纳;未分别核算“从高”适用税率

商场销售商品,并经营美食城

【注意】纳税人销售自产建材同时提供建筑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

不征收增值税

非经营

1)单位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2)单位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3)“满足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4)“无偿”向“公益事业”提供运输服务

非境内

须同时满足“提供方在境外”并“完全在境外使用”两个条件

其他

1)存款利息2)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3)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4)资产重组

知识点3:增值税税率

种类

具体内容

13%

1)销售和进口除执行9%低税率的货物以外的货物
2)“全部”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3)“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9%

货物

涉农、涉民、涉文、二甲醚


服务

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交邮基建不租不销转土

6%

增值电信、金融、现代服务(租赁除外)、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除外)

0

出口货物国际运输服务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部分服务

【记忆提示】现代服务中“技术含量较高”的部分服务

航天服务



知识点4:增值税征收率


种类

具体内容


3%

小规模纳税人

除特殊的销售行为(如销售旧货、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取得的不动产等),及“进口货物”外的应税行为


一般纳税人

应当3%

货物

寄售代销、死当销售


选择3%

自产货物

水、电、生物制品、建材


服务

公共交通运输、动漫设计制作和版权转让、电影放映、仓储、装卸搬运、收派、文化体育、符合条件的有形动产租赁



【注意】选择简易办法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减按2%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未抵扣过进项税”的“固定资产”
2)销售旧货

含税售价÷(1+3%)×2%


5%

企业

售房

房地产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且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非房地产企业转让、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且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个人

售房

2

全额


≥2

北上广深非普通住房

差额


其他

免征


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且选择差额纳税


减免

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新调整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021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减按1%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2022新调整)

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2022年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