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

徐丽芳、叶治斌、黄爱明、王小芬、叶远明、叶小妍

目录

  • 1 前置知识温习--财会知识
    • 1.1 材料采购业务的处理
    • 1.2 生产业务的处理
    • 1.3 销售业务的处理
    • 1.4 增值税明细账
    • 1.5 财务报表
  • 2 第一单元   税法学总论     (6 学时)
    • 2.1 知 识 点
    • 2.2 重    点
    • 2.3 难    点
    • 2.4 思维导图
    • 2.5 课件
    • 2.6 课后拓展
    • 2.7 章练习
  • 3 第二单元   增值税法  ( 20 学时)
    • 3.1 知 识 点
    • 3.2 重    点
    • 3.3 难    点
    • 3.4 思维导图
    • 3.5 课件
    • 3.6 课后拓展
    • 3.7 真账假做实训
    • 3.8 章练习
  • 4 第三单元   消费税法  ( 8学时)
    • 4.1 知 识 点
    • 4.2 重    点
    • 4.3 难    点
    • 4.4 思维导图
    • 4.5 课件
    • 4.6 课后拓展
    • 4.7 章练习
  • 5 第四单元   关税法  ( 4学时)
    • 5.1 知 识 点
    • 5.2 重    点
    • 5.3 难    点
    • 5.4 思维导图
    • 5.5 课件
    • 5.6 课后拓展
    • 5.7 章练习
  • 6 第五单元   企业所得税法( 10学时)
    • 6.1 知 识 点
    • 6.2 重    点
    • 6.3 难    点
    • 6.4 思维导图
    • 6.5 课件
    • 6.6 真账假做实训
    • 6.7 课后拓展
  • 7 第六单元   个人所得税法 ( 10学时)
    • 7.1 知 识 点
    • 7.2 重    点
    • 7.3 难    点
    • 7.4 思维导图
    • 7.5 课件
    • 7.6 真账假做实训
    • 7.7 章练习
  • 8 第七单元   资源类税法( 8学时)
    • 8.1 知 识 点
    • 8.2 重    点
    • 8.3 难    点
    • 8.4 课件
    • 8.5 拓展阅读
    • 8.6 章练习
  • 9 第八章 财产类税法
    • 9.1 知识点
    • 9.2 重  点
    • 9.3 难   点
    • 9.4 课件
    • 9.5 拓展阅读
    • 9.6 真账假做实训
    • 9.7 章练习
  • 10 其他税类法
    • 10.1 知识点
    • 10.2 重点
    • 10.3 难点
    • 10.4 拓展阅读
    • 10.5 课件
    • 10.6 章练习
  • 11 征收管理办法
    • 11.1 知识点
    • 11.2 重点
    • 11.3 难点
    • 11.4 综合实训
    • 11.5 拓展阅读
知 识 点

消费税法的概念、消费税的特点和作用、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消费税的纳税人、消费税的税目与税率、消费税的纳税环节及优惠政策、实行从价定率法应纳税额的计算、实行从量定额法应纳税额的计算、实行复合计税法应纳税额的计算、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税额计算、外购连续生产应纳消费税的计算、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额计算、委托加工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税额计算、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税额计算、消费税的征收管理、消费税的出口退税

知识点1:消费税征税范围

环节

具体内容

生产

生产销售

“销售时”纳税

自产自用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

加工

委托方为

纳税人

受托方为单位,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

受托方为个人,由“委托方”“收回后”自行缴纳

【注意】委托方收回应税消费品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消费税准予抵扣;若用于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

进口

报关进口时缴纳消费税

 

 

销售

 

 

 

 

 

 


 

 

零售

 

 

 

 

 

 

 


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适用范围

不包括镀金和包金首饰

同时销售金银和非金银首饰

分别核算:分别纳税
未分别核算:从高适用税率

包装物

“无论是否单独计价”,均并入金银首饰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以旧换新

“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

带料加工

按委托加工处理

【注意】金银首饰于零售环节纳税,于生产、委托加工环节不纳税

超豪华小汽车

适用范围

单价130万以上不含增值税

适用税率

10%

【注意】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的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单一环节纳税的例外)

批发

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零售单位”(单一环节纳税的例外)


知识点2:消费税税目与税率

要点

具体内容

税目

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和焰火、成品油、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涂料、电池

不包括:烟叶

不包括:“调味料酒”

高档化妆品

不包括:演员用的“油彩、上妆油、卸妆油”

鞭炮、焰火

不包括:“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

小汽车

不包括:大客车、大货车、箱式货车;“电动汽车”;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企业购进货车改装生产的商务车、卫星通讯车等“专用汽车”

涂料

不包括: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于420克/升的涂料

电池

不包括: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

税率

比例税率


定额税率

黄酒、啤酒、成品油

复合计征

卷烟、白酒

【注意】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无论是否分别核算均“从高适用税率”


知识点3: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


要点

内容


从价定率

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从量定额

【注意】不要让题目中的价款迷惑


复合计征

【注意】看到卷烟和白酒,不要忘记计算从量定额部分的消费税;同时注意单位换算


组成

计税价格

自产自用及进口的组价与增值税相同


委托加工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注意】先找“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没有再组价


已纳税款

的扣除

扣除条件

1)必须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2)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扣除


扣除范围

1)不包括“酒类产品、表、烧油的、电池、涂料”2)纳税环节不同不得扣除;(3)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不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