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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税法耕地占用税
知识点1:耕地占用税 | |||
要点 | 具体内容 | ||
征税范围 | 占用耕地(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 | ||
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不征税 | |||
税收优惠 | 免征 | 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 | |
减半征 | 农村居民建设自用住宅 | ||
最低额征 | 铁路、公路、机场、港口、航道(2元/平方米) | ||
纳税退还 | 临时占用 | 批准临时占用耕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恢复所占用耕地原状 | |
客观毁损 | 自损毁耕地之日起“3年内”恢复所损毁耕地原状 | ||
纳税义务 发生时间 | 经批准 | 收到办理占用农用地手续通知之日起30日内 | |
未经批准 | 实际占用耕地之日起30日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