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

徐丽芳、叶治斌、黄爱明、王小芬、叶远明、叶小妍

目录

  • 1 前置知识温习--财会知识
    • 1.1 材料采购业务的处理
    • 1.2 生产业务的处理
    • 1.3 销售业务的处理
    • 1.4 增值税明细账
    • 1.5 财务报表
  • 2 第一单元   税法学总论     (6 学时)
    • 2.1 知 识 点
    • 2.2 重    点
    • 2.3 难    点
    • 2.4 思维导图
    • 2.5 课件
    • 2.6 课后拓展
    • 2.7 章练习
  • 3 第二单元   增值税法  ( 20 学时)
    • 3.1 知 识 点
    • 3.2 重    点
    • 3.3 难    点
    • 3.4 思维导图
    • 3.5 课件
    • 3.6 课后拓展
    • 3.7 真账假做实训
    • 3.8 章练习
  • 4 第三单元   消费税法  ( 8学时)
    • 4.1 知 识 点
    • 4.2 重    点
    • 4.3 难    点
    • 4.4 思维导图
    • 4.5 课件
    • 4.6 课后拓展
    • 4.7 章练习
  • 5 第四单元   关税法  ( 4学时)
    • 5.1 知 识 点
    • 5.2 重    点
    • 5.3 难    点
    • 5.4 思维导图
    • 5.5 课件
    • 5.6 课后拓展
    • 5.7 章练习
  • 6 第五单元   企业所得税法( 10学时)
    • 6.1 知 识 点
    • 6.2 重    点
    • 6.3 难    点
    • 6.4 思维导图
    • 6.5 课件
    • 6.6 真账假做实训
    • 6.7 课后拓展
  • 7 第六单元   个人所得税法 ( 10学时)
    • 7.1 知 识 点
    • 7.2 重    点
    • 7.3 难    点
    • 7.4 思维导图
    • 7.5 课件
    • 7.6 真账假做实训
    • 7.7 章练习
  • 8 第七单元   资源类税法( 8学时)
    • 8.1 知 识 点
    • 8.2 重    点
    • 8.3 难    点
    • 8.4 课件
    • 8.5 拓展阅读
    • 8.6 章练习
  • 9 第八章 财产类税法
    • 9.1 知识点
    • 9.2 重  点
    • 9.3 难   点
    • 9.4 课件
    • 9.5 拓展阅读
    • 9.6 真账假做实训
    • 9.7 章练习
  • 10 其他税类法
    • 10.1 知识点
    • 10.2 重点
    • 10.3 难点
    • 10.4 拓展阅读
    • 10.5 课件
    • 10.6 章练习
  • 11 征收管理办法
    • 11.1 知识点
    • 11.2 重点
    • 11.3 难点
    • 11.4 综合实训
    • 11.5 拓展阅读
难   点

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知识点1:印花税(重大调整)


要点

具体内容


书立

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


领受

领受人


使用

使用人


证券交易

证券交易人为纳税人,“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适用税率


计税

依据

1)承揽合同——报酬(不包括材料)
2)租赁、融资租赁合同——租金(不包括财产价值)
3)运输、仓储、保管合同——运费、仓储费、保管费(不包括装卸费等杂费以及运输货物价值)
4)借款合同——借款金额(非利息)
5)财产保险合同——保费(不包括被保险物价值)


资金账簿以“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合计金额为计税依据,经营期间金额不变不再纳税,金额增加差额纳税减半征收。


证券交易按成交金额


【注意】同一应税凭证由两方以上当事人订立的,应当按照各自涉及的价款分别计算应纳税额,但“证券交易印花税”只对“出让方”征收


税收优惠

1.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征印花税。

2.农民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自产农产品订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

3.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提供优惠贷款订立的借款合同

4.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订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5.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

6.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

7.军队、武警部队订立、领受的应税凭证,免征印花税。

8.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征印花税。


征收管理

纳税期限

证券交易按“周”解缴,每周终了日起“5日”内申报缴税
其他按次、按季或按年度解缴,自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缴税


缴纳方法

印花税可以采用粘贴印花税票或者由税务机关依法开具其他完税凭证的方式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