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伦理学
课程介绍
护理伦理学是一门护理学与伦理学相交叉的边缘学科,是研究护理职业道德的科学。即运用一般伦理学的原理和道德原则,来解决与调整护理护理实践和护理科学发展中人与人之间、护理学与社会间关系的一门课程,是为培养学生掌握护理伦理基本知识和应用能力而设置的一门基础课程。
课程性质
护理伦理学是护理专业的通识必修课程,3学时/周,共28学时,2学分。
教学目标
系统和全面介绍护理伦理学的基础理论、规范和伦理道德要求 ,体现交叉综合学科知识点的有机结合和相互渗透,并对护理工作中常见的伦理问题进行分析,提高护生对护理伦理问题的分析解决能力,并进一步提升自身的伦理修养。具体学习要求如下:
1. 列举护理伦理学的基本原则、伦理规范体系、护理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
2. 应用适宜的伦理学原则解读繁杂的社会道德现象和临床困境,对护士职业活动中的具体行为进行道德判断;
3. 敏感识别临床护理实践中的伦理问题,提高护理伦理决策能力;
4. 针对护理临床工作中的实际情况,根据伦理道德观念,分析护理伦理难题所涉及的伦理原则和各方利益,制定备选方案及预期结果,写出一篇结构清晰、篇章合理、符合学术写作风格的科技论文。
课程整体设计
本课程采用线上学习与线下分析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方法。具体学习形式包括:
一、线上学习
1)知识点学习:登陆课程网站(https://www.xueyinonline.com/detail/236298032),按课程网站的时间提示,独立完成在线资料学习(教学内容、视频学习及章节测验)。自测题为网络自动阅卷,需达到80分方可通过,未通过者可重做2次。学习过程中,还可根据页面导航本地浏览与知识点有关的参考书资料,在“资料库”文件央中下载可选择性学习的参考资料及文献。
2)习题作业:根据课程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课程网站,在“作业”栏目中找到相应的习题作业,独立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教师会在作业提交截至日的下一个线下课程中讨论作业答案。
二、线下学习
线下教学活动的课时安排为三种不同的形式:
第一种是理论课,分别讲述课程介绍、绪论、护理伦理原则及规范、临床护理伦理等章节的内容。
第二种是讨论课,由授课教师带领讨论,就发布的学习任务或者案例资料,在课堂上组织学生针对实际的伦理问题的文流与讨论。每次讨论课之前,要求学生完成相应线上课程内容的学习,教师提前将讨论主题在通知中发布,同学们以小组为单位进行分析讨论,或做好相应的PPT,以备课堂讨论分析/汇报。
第三种形式是临床见习和汇报,在本学期的最后为同学安排一次临床见习,请同学们根据所学护理伦理的基本原则和规范,见习的科室,提前准备访谈提纲,并在见习前一周提交到作业栏,老师会对见习提纲进行反馈和提出修改建议,之后到临床进行见习,最后一周进行见习的PPT汇报和教学反馈。
教师团队
吴彩琴 副教授 / 上海中医药大学
主要承担《护理学基础》、《护理导论》和《护理伦理学》的教学工作,研究方向为临床护理和护理教育。
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课程负责人,上海市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团队负责人,研究方向为康复护理和中西医结合护理。上海市医学伦理学会护理分会委员,中国康复医学会手功能康复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心理学会医学心理学专委会委员,世界针灸杂志青年编委,IntegrativeCancer Therapies、Asia-PacificJournal of Oncology Nursing和上海护理审稿专家;获上海中医药大学三八红旗手、金牌教师、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和“十大杏林菁英”等荣誉称号。主持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在内的多项科研和课程建设项目,发表论文50篇,其中SCI收录论文16篇,EI收录2篇,参编教材专著7部,其中国家“十四五”规划教材3部,获实用新型专利2项。荣获2023年度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副高组二等奖、2022年上海市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护理学基础、上海市课程思政示范团队“护理学基础”课程教学团队、2021年上海中医药大学优秀教学团队---护理人文课程理论与实践教学团队、上海中医大学第十四届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三等奖、上海中医药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资助计划、上海中医药大学“三八红旗手”、上海中医药大学精品课程-《护理伦理学》(负责人)、 上海中医药大学“金牌教师”、上海中医药大学《护理伦理学理论与实践》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 上海中医药大学“十大杏林菁英”、 第四届上海中医药大学“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二等奖(第五完成人)。
范文静 讲师 / 上海中医药大学
主要承担课程有《护理伦理学》、《护理学导论》、《护理人文修养与沟通技术》,同时参与部分健康评估、护理科研、健康促进的授课。从事教学多年来积极参与各项课程建设,开展了护理人际沟通和人文修养方面等多项课程建设,致力于提升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的研究。完成上海市级优秀青年基金课题一项,上海市级预算内课题两项,课程建设项目10项,作为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于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8篇;教材参编5本,主编1本。曾荣获上海市应用型本科高校第二届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中职应用本科贯通教育试点培养专业“课程设计”一等奖、上海市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第三位)等荣誉。
周洁 副教授 / 上海中医药大学
现任护理学院基础护理教研室主任,全国高等学校护理专业数字教材评审委员会委员,上海市中西结合伦理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市职业教育高级职称评审专家。主讲护理学基础、护理伦理学本科课程和肿瘤症状评估和管理研究生课程。主持市级课程建设3项,校级课程建设10多项,主编和副主编教材7本,参编6本,作为第一负责人获得上海市思政示范课程、上海市级优质在线课程、上海市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等多项教育教学成果。参与国家级、省部级课题2项,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及高水平研究论文20多篇。曾荣获上海市教学成果奖(高职)”二等奖“(第一位)、校”金牌“老师。
胡晓燕 副教授 / 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海中医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医学伦理学教研室主任。主要在担任医学伦理学、护理伦理学、生物伦理与学术道德、公共关系学等本科课程和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专题研究、科研伦理与伦理审查、医学哲学等研究生课程的教学工作。工作积极努力,被评为校“三育人”积极分子、优秀党员、师德标兵、优秀团干部、校三八红旗手等称号。所带医学伦理学团队为校级优秀教学团队。研究方向:医学伦理学、中医生命伦理。主持或参与各级课题近20项、发表论文近30篇、参编教材十余本。曾荣获《上海中医药大学医学生对医学人文教学需求情况的调查》,在第六届全国高等医药院校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高层研讨会征文中荣获二等奖;同时荣获2018年校优秀教育教学论文一等奖;《医学生职业价值观教育内外化“五步法”模式的思考》,在第七届全国高等医药院校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高层研讨会征文中荣获三等奖;2018年校优秀教育教学论文一等奖;《生命的关爱》获2019年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经验交流暨第五届教学协作会议“优秀论文”二等奖,《医学人文教育与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对接机制的探究》荣获2020年校优秀教育教学论文二等奖等荣誉。
张菁 副主任护师 /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
在中医护理、护理管理领域以临床护理问题为出发点,综合多学科交叉研究,探讨中医干预的慢性病管理方案。近5年第一负责人完成校级课题2项,参与龙华医院十三五重大专项研究,发表论文10余篇,其中核心论文4篇,参编教材1部。曾荣获龙华医院星光计划优胜奖、龙华医院临床试验质量控制竞赛优秀个人奖、龙华医院突出贡献个人奖、龙华医院双语教学竞赛第三名等荣誉。
耿朝辉 讲师 / 上海中医药大学
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与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访问学者,主要从事癌症照护与移动医疗健康干预研究。近五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项目、上海市扬帆计划项目等各类科研项目6项,获批科研经费累计60余万元,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19篇。获批软件著作权7项,担任中国优生优育协会护理学专业委员会常委、上海市护理学会人文专业委员会秘书、《中西医结合护理》杂志青年编委、SCI 杂志Applied ClinicalInformatics同行评议专家等职。
樊民胜 教授 / 上海中医药大学
硕士生导师。国家卫建委医学伦理委员会副主任,中医药管理局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世中联医学伦理审查委员会副会长,上海市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主任,上海龙华医院、曙光医院、岳阳医院等七家医院伦理专家,主编《性学辞典》《医学伦理学》等。
平时教师答疑时间
教师答疑时间为:每周四13:30-16:00,周五13:30-16:00
答疑地点:9120室
课程要求
一、学习必备:
1. 本课程要求预修护理学基础、护理科研与统计、护理人文修养等课程。
2. 在课程学习中必须具备办公软件如OFFICE、文献搜索、科技论文写作等基础。
二、纪律要求
1.按时教室上课,不要迟到、早退、无故旷课,违规者根据实际情况扣除相应平时成绩。
2.教师在课前、课中或课后不定期点名;并按照规定把缺课情况计入成绩。
3.请勿早退。以铃声或教师的允许作为下课的标准。如有事情需要提前离开教室,请写假条,在得到教师的允许后离开。
4.教师授课过程中请勿随意说话;请勿睡觉;请勿随意走动;请勿看(玩)教材以外的书籍。
5.上课请关手机,以免影响教学和学习。
6. 按时参加线上学习,一旦发现违规者,本门课程成绩为零;按照规定时间提交作业,违规者根据实际情况扣除平时成绩。
7. 鼓励同学们在课堂上积极发言、主动发言。凡是主动站起来发言的同学,将被计入成绩,予以加分。
三、礼仪要求
1.穿衣服要庄重。请勿穿拖鞋进教室;
2.请勿穿背心或背带裙等过分外露的衣服进教室;请勿穿太短的裤子或超短裙进教室。
四、关于请假的规定
1.请假以假条为准。
2.开始讲课或点名后请不要再交假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