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态产品的概念
狭义上的生态产品指“维系生态安全、保障生态调节功能、提供良好人居环境,包括清新的空气、清洁的水源、生长的森林、适宜的气候等看似与人类劳动没有直接关系的自然产品”;广义上的理解,除了狭义的内容之外,还包括通过清洁生产、循环利用、降耗减排等途径,减少对生态资源的消耗生产出来的有机食品、绿色农产品、生态工业品等物质产品。由于其涉及领域的广泛性和生态环境的复杂性,至今生态产品仍未有一个权威统一的定义。
综合狭义和广义的定义,生态产品指维持生命支持系统、保障生态调节功能、提供环境舒适性的自然要素,包括干净的空气、清洁的水源、无污染的土壤、茂盛的森林和适宜的气候等。而生态农产品、生态工业品等只是生态友好型产品,不是真正的生态产品。物质产品、文化产品和生态产品是支撑现代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三类产品。如果说前两者主要满足人们的物质和精神层面需求,那么生态产品则主要维持人们生命和健康的需要。生态产品这种提法,重点在“产品”这两个字上,要充分认识到生态要素本身所具有的价值以及为了生产生态产品所必需的投入。生态产品的生产是一种专业性的社会生产活动,通过投入人类劳动和相应的社会物质资源来推动生态系统的恢复,增强生态的生产能力,增加生态产品的产出,增殖生态资源,维持生态平衡。
二、生态产品价值的概念
在商品生产条件下,物质生产的产品即商品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两因素。马克思将价值看作是一般人类劳动的凝结物,是市场交换的依据,西方经济学家主张价值取决于边际效用或供求关系;使用价值是商品满足人类需求的有用性,体现其服务于人类的根本属性,并以此承担价值、交换价值载体的角色。
生态产品具有价值和生态价值两个因素。前者与一般物质产品相似,我们可从劳动价值论、边际效用价值论、均衡价值论等视角对其加以解析,还可从生态价值论视角进行探讨;而后者则是其益于生态和谐的有用性,体现其服务于自然的根本属性。生态产品两因素与物质产品存在显著差异,在目前的社会经济系统中,生态产品具有显著的外部性特征,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商品,人们正因此往往缺乏追逐生态产品的原始动力,导致生态产品一般处于市场失效的范围。
(一)生态产品价值是生态产品维持生态安全、促进生态平衡的特殊属性
生态产品的生态价值与物质产品的使用价值不同,它是人类为自然服务的体现,是人类社会对生态环境的一种补偿。当人类活动形成自然生态难以承受的冲击、生态资产过度损耗、生态环境面临退化失衡威胁、自然生态价值明显降低时,需要生态生产增殖相应的生态资产、提供相应的生态价值予以补偿,促使其恢复到安全水平。
生态产品的生态价值与自然产品的生态价值,其根本差异在于前者带有社会属性,是人类自觉活动的成果;后者则属于纯天然性质,是生态系统自发运行的结果。如果我们将生态系统中天然的生态资源看作是自行进行生态生产的生态资产,那么它的生产成果就是自生自灭的自然产品。自然产品自行进入生态再生产,开始扮演新一轮生态资产的角色。从这个意义上,讲生态资源、生态资产、自然产品具有同一性。生态资产拥有极其庞大的生产能力,它在生态规律的调节下源源不断地提供载有生态价值的自然产品,周而复始地对生态系统进行生态价值补偿和实物更替,是自然生态平衡最基本、最主要的推动力量。人类开展的生态生产其规模与自然生态生产相比永远是渺小的,但由于建立在人类对生态规律的自觉把握和对生态危机的清醒认识基础上,其生产目的非常明确,因而其作用也是非常关键的。当人类生态产品与自然产品提供的生态价值之和同生态系统的生态价值损耗相当,生态系统的结构、功能就能够得到维持改善,至少其波动保持在平衡阈值范围之内时,生态平衡就能得以实现。
(二)生态产品价值是生态产品区别于物质产品的本质属性
与自然产品天然具有生态价值不同,人类产品中只有人类为自然生态系统服务的生态产品才具有生态价值,而这也成为它与物质产品根本区别的基本属性。因此,判断产品是否属于生态产品,最主要的依据是其是否具有生态价值。根据产品生态价值的大小及与使用价值的对比关系,我们可以将其划分为生态产品、准生态产品、半生态产品、准物质产品和物质产品。虽然生态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属性不同,我们仍然可以采用间接或直接的方法进行数量比较,如借助生产目的间接推定相应价值的大小主次,或者采用能值分析法借助能值/货币比率指标。对不同价值生产的应用能值进行数量对比。生态产品是指完全为生态平衡目的生产(应用能值完全用于生产生态价值),因而只具有生态价值、不具有使用价值,至少是生态价值极其显著、使用价值十分微小的产品;物质产品则与之正好相反,是那种完全为使用价值进行的生产所获得的成果;半生态产品的生态价值与使用价值大体相当,而准生态产品和准物质产品则分别是生态价值和使用价值占据相对优势。同一种生产对象,在不同的生产活动中,由于其生产目的不同、应用能值分配结构不同、具有的价值构成不同,其产品性质也会随之而改变。比如植树,以获取薪柴木材、收获果实为主要目的,其产品就是物质产品;以固沙防风、涵养水源为基本目的,其产品就是生态产品;两种目的平均兼顾,其产品就是半生态产品。
(三)生态价值是生态产品价值、交换价值的载体
生态系统从本质上说是能量系统,能量获取与损耗大体平衡是生态系统健康运转的必要条件。生态价值作为生态产品促进生态平衡的属性,其内容实际上是促使生态系统能量进出趋于平衡的能量流。从生态价值论的视角来考察,生态价值承载的价值正是生态产品所蕴含的能量。正因此,生态产品的价值、生态价值的数量可以用能值指标来评价测定。20世纪80年代中期,美国著名系统生态学家奥德姆(H.T.Odum)创立了能值理论,我国引入后引起一些学者的重视,近年发表了不少相关论文论著。能值理论将一种流动或储存的能量中所包含的另一种类别能量的数量称为该能量的能值,由于所有能量都直接或间接起源于太阳,因此一般以太阳能值来衡量事物能量的能值大小。不同生态系统或其它事物的能量种类、能质不同,借助太阳能值转换率就可以将其转换成同一的太阳能值。奥德姆所计算的太阳能值转换率能够基本满足较大区域和系统的能值分析的需要,对较小区域、系统及个体的适用性则尚存疑问。况且生态产品千差万别、丰富多彩,具体生态产品的能量测定相当复杂,这方面的基础工作做得还很不够,因此,用能值指标对生态产品的价值和生态价值进行测定,虽然在理论上成立,要付诸实际操作还有待人们的艰巨努力。
三、生态产品价值体系
本书评估生态价值主要是物质产品产出价值和生态功能性服务价值两大类。其中物质产品价值主要考虑水生生态系统和森林生态系统的物质产出;生态功能性服务价值主要包括水生生态系统和森林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性服务价值。
生态价值评估有物质产品类型和生态服务类型两大类型。两大类型可分为水生态系统的物质产出、森林生态系统的物质产出、水生态系统的生态服务、森林生态系统的生态服务四种要素。四种要素可以用十四项评估指标进行价值评价,十四项评估指标是指水生态系统的物质产出包括供水、水体养殖、航运和发电等,森林生态系统的物质产出包括木材产出、竹林产出、经济林产出等,水生态系统的生态服务包括纳污净化、观光旅游、洪水调蓄等,森林生态系统的生态服务包括水源涵养、保土减淤、保持肥力、固碳减温、释放氧气等,如图1所示。
四、生态产品功能量评估方法
生态产品是一种稀缺资源,也就是相对于人们无限多样和不断上升的需求来说,用以满足这些需求的手段即有用的资源越来越相对不足。同时,科学研究证明了生态系统服务对人类生存的重要性,越来越多的人承认生态系统服务对人类生存发挥的重要作用。因此,生态系统服务满足了两个必要条件,是有价值的。总之,根据效用价值论,生态系统具有价值,其价值源泉就是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有用性。对于人类来说,生态系统服务具有主观的满足度,并且随着其稀缺性的提高,其边际效用不断提高,从而其价值的大小也是不断上升的。
(一)市场定价法
在有些情况下,生态系统提供的物品和服务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交易,如木材、湿地系统的泥炭资源等。因此,可以使用市场价格充当这些产品货币价值的一种近似指标值。市场定价法是用来估计那些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交易买卖的生态系统产品和服务的价值的方法。研究人员通过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来计算净经济剩余,从而实现对于这些物品的价值评估。
(二)生产率法
生产率法是费用效益分析的一种基本方法。其基本原理为:将生态环境质量作为一种生产要素,生态环境质量的变化可以通过生产过程导致生产率和生产成本的变化,进而影响产量和利润的变化,由此来推算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或破坏所带来的经济上的影响。它主要用来估计那些可以为商业市场产品作为投入物的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的经济价值。原因在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常常关系到生产市场产品的成本。比如,清洁水可以代替化学制品以及过滤设备等,从而降低整个生产过程的投入成本。
(三)人力资本法和疾病成本法
生态环境恶化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影响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一是污染致病、致残或早逝,从而减少私人和社会的收入;二是医疗费用的增加;三是精神或心理上的代价。人力资本法、疾病成本法和生产率法较为接近,都是考察投入要素的变化对于产出的影响,进而来评估某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
这两种方法就是通过估算生态环境变化对于劳动力的体力和智力的影响来评估环境价值。它使用的是健康、教育以及培训等指标来衡量,也就是利用市场价格、工资、医疗费用等来确定个人对社会的潜在贡献和个人遭受健康损失时的成本,并以此来估算生态环境变化对人体健康影响的损益。通过流行病学研究、受控试验以及观察生态环境质量对人体健康的可能影响,寻找可用的信息和证据来进行生态环境影响的经济价值评估。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它也是一种剂量反应法,通过某种剂量反应行为来建立函数估计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其中,人力资本法是用来估算过早死亡带来的损失;而疾病成本法主要估算由于疾病导致缺勤所引起的收人损失和医疗费用。
(四)机会成本法
机会成本法与生产率法密切相关,从经济学角度来说,机会成本法和生产率法是同一性质的,因为当政策和行为控制生态环境变化时,由此导致的生产率变化就代表了采取政策和行为的社会机会成本。任何一种资源的使用都存在许多互相排斥的备选方案,选择了一种使用机会,就放弃了另一种使用机会,也就失去了后种使用获得效益的机会。因此,就可以把失去使用机会的方案中获得的最大经济效益,称为该资源使用选择方案的机会成本。也就是说,机会成本指的是某个评估对象的社会价值减去投入物的社会价值,因为投入物还可以用于其他领域,产生其他类型的收益。
(五)享乐定价法
享乐定价法主要是以个人对于商品或者服务的效用为基础的。在很多情况下,分离某种商品的组成部分是可能的,因此可以通过构建某种商品因子的函数来表明个人对于某种商品的支付意愿。享乐定价法就是人们赋予环境质量的价值可以通过愿意为优质环境物品享受所支付的价格来推断。也就是经常用来估计那些影响市场商品的环境舒适度因素的价值。它的假设前提就是人们不仅仅考虑商品本身,而且更多地考虑商品及其周围的特性。因此,商品价格反映了一系列特征属性的价值,比如,环境舒适度以及人们在购买商品时认为重要的因素。
(六)旅行费用法
旅行费用法是以消费者的需求函数为基础来进行分析和研究的旅行费用法是用于估计那些可以用于娱乐的生态系统或者地域的价值。由于对于某个地区的旅行来说,很难找到互补物,因此可以使用旅行成本来推断该地区的娱乐价值。
这种方法的逻辑原理是由Prewitt(1949)提出的,随后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发展了该种方法的方法论。最为重要的研究是由Trice和Wood(1958)、Clawson和Knetsch(1966)等人进行的。从这以后,很多研究都使用了这种方法。
旅行费用法的基本假设前提为:人们去某个地区的时间和旅行费用的花费就代表了进入这个地点的价格。也就是使用人们的旅行花费来代表人们的支付意愿,这类似于不同价格水平下的人们对于某种商品的支付意愿。并且,随着进入成本的降低,到该地区旅行的人数呈上升趋势,这符合传统需求函数的规律。旅行费用法的种类分为:(1)区域旅行费用法(ZTCM),也可称为环带旅行费用法、地域性旅行费用法,它主要使用推断资料,其资料主要来自于旅游者的统计数据。(2)个人旅行费用法(TCM),使用更为详尽的旅游者的资料。(3)随机效用法(RUM),使用更为准确的统计调查资料和复杂的统计技术。
1.区域旅行费用法
这种方法是旅行费用法中最为简单的一种,是1966年由Clawson和Knetsch提出的。它能估计作为整体的地域娱乐服务的价值。它难以评估娱乐质量的改变和其他影响价值的重要因素。
2.个人旅行费用法
个人旅行费用法类似于区域旅行费用法,不过,使用的资料都是以个人为基准的统计资料,不是地区性的资料。这种方法要求更为详尽的资料和更为复杂的分析,但是结果更为准确。
3.随机效用法
在旅行费用法中,随机效用法是最为昂贵和复杂的一种方法。它也被称为艺术陈述法,因为它为计算收益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它是计算具有特殊特征的或者质量发生改变的地域的一种最好的方法。当有很多替代地点存在的时候,它也是最为适合的一种方法。随机效用模型就是在效用最大化的基础上,处理包含不同娱乐因子的多个娱乐地点的价值评估。因为消费者决定去那个地区的旅行,已经包含了消费者选择该地区而不是替代地区的偏好选择,也就是说充分考虑了消费者对于不同类型娱乐或者娱乐地点的偏好。RUM非常适合评估具有多个替代地点且特征存在差异的旅行目的地的评估
如果有充足的地点可供分析,就可以使用RUM来估计。RUM已经在美国进行了应用。它主要用于小范围的地点价值评估,比如,在某地,对于淡水还是咸水中游泳的考察评估。它也可以用于评估当某种政策或者变量发生变化时,消费者的选择如何发生变化。也就是说,可以评估这些消费者选择变化导致的消费者剩余发生的变化量。
(七)防护成本法,重置成本法,替代成本法
在面临可能的环境变化时,人们总是试图用各种方法来补偿。也就是说,如果人们愿意花费成本来避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丧失或者重置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就说明这些投入成本至少反映了人们愿意为保护这些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而进行相关支出。
防护成本(避免损失成本)法、重置成本法和替代成本法都是用来估计那些避免丧失服务的成本以及重置这些服务的成本,或者提供替代服务为基础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这些方法没有提供严格的建立在人们的支付意愿上的经济价值的衡量。相反,它们认为上述成本提供了有用的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范畴。这些方法适合那些避免成本或者重置花费已经投入或者即将投入的情况下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评估。
1.防护成本法
防护成本法,又可以称为预防费用法,它是指人们试图采用某种保护措施来应付可能发生的环境恶化或者服务功能消失,而这些保护措施需要大量公众的支付。防护成本法就是通过人类愿意为减轻环境的外部性的支付意愿,或者为了防止效用的降低所采取的行为,以及改变自身的作为来避免损害的方法,来进行评估环境的价值。
实际上,可根据马歇尔和希克斯效用论来衡量防止和缓解费用与真正收益的接近程度,如果价格弹性很小,或者家庭对于某种防止行为的需求缺乏弹性,那么上述的防止和缓解支出都接近于真正的收益衡量。
2.重置成本法和替代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通过衡量在遭到损害后,恢复或者重置某种功能所花费的成本,来评估自然资源的价值。它要求用完全恢复某种自然资源的成本来衡量。也就是说,通过重置生态系统或者其服务功能的成本来估计生态系统该项服务功能的价值。替代成本法采用为某项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提供替代物的成本,来估计生态系统该项服务功能的价值。如,湿地的防洪功能可以通过建设防洪设施的成本来估值。
总之,这三种通过避免服务丧失形成的成本、重置环境资产的成本以及提供替代物的成本来估计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因为这些方法是建立在使用成本来估计收益的基础上的,所以它们估计的结果不能从技术上正确反映生态系统的价值。也就是说,生态系统的价值要通过人们愿意为了某种商品而放弃的其他商品的最大价值量(一般小于商品的成本)来估计。但是,这些方法包含了一个假设前提,即成本的支出是有价值的。这个假设在现实生活中不一定正确,不过,总的来说,这种方法具有合理成分,因为它们要求的资料容易获得且比较准确。这些方法非常适合实际发生了避免损失的行为和重置行为的情况下的评估。
(八)意愿调查法
意愿调查法(CVM)是典型的陈述偏好法。为了在实践中得到准确的答案,意愿调查是建立在两个条件的基础上,即环境收益具有“可支付性”和“投标竞争”的特征。然后它试图通过直接向有关人群样本提问,来发现人们是如何给一定的环境变化定价的。由于这些环境变化以及反映它们价值的市场都是假设的,故其又被称为假象评价法。因此,与直接市场评价法和揭示偏好法不同,意愿调查法不是基于可观察到的或间接的市场行为,而是基于调查对象的回答,其回答告诉人们在假设的情况下他们将采取什么行为。
意愿调查价值评估通常将一些家庭或个人作为样本,询问他们对于一项环境改善或一项防止环境恶化措施的支付意愿,或者要求住户或个人给出一个对人受环境恶化而接受赔偿的愿望。实际上,直接询问调查对象的支付意愿或接受赔偿意愿是意愿调查法的特点。
据CVM的概念可知,CVM的经济学基础就是产权理论。如果个人对于某种物品不具有产权,那么他获得最大效用的衡量方法,就是分析他为获得来自该物品的最大效用所愿意的最大支付数量。如果个人拥有对某种物品的产权,那么他获得最大效用的衡量方法就是分析他为获得来自该物品的最大效用所接受的最小赔偿意愿。
(九)意愿选择法
意愿选择法类似于意愿调查法,实际是意愿调查法的一种变化形式。它也可以用于评估所有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它也是一种假想市场评估方法—它要求人们在假想的情景下进行选择。它不同于意愿调查法的地方在于:它不直接询问公众的支付意愿,而是通过公众对不同假想情景的选择来推断公众的支付意愿。意愿选择法也要从多项选择结果中显示的不同特征和影响因子出发,来衡量市场营销和心理学上的消费者偏好,也就是要进行综合分析。意愿选择法要结合市场营销、心理学等方面影响人的因素来分析调查结果。
意愿选择法要求受访者在一组环境物品中陈述自身的偏好也就是进行选择。由于它关注的是不同假想情况,因此,意愿选择法可能更适合进行对于某个事物的管理有多个政策的对比选择。在多种不同服务功能水平的假定下,意愿选择法在评估环境的改善方面非常有用。
(十)成果参照法
成果参照法就是利用现有的研究成果和信息,来完成对于另研究地域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经济价值的评估。成果参照法就是通过采用一个地域的研究成果来估计其他地域的价值。它常常在其他方法在目前太昂贵或者没有时间去做初始研究的时候采用,但是也必须进行一些价值的衡量。被参照的研究成果是否准确,在此方法中是相当重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