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两山”之路是什么?
    • 1.1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科学内涵
    • 1.2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时代价值
    • 1.3 “金山银山”与“绿水青山”关系的逻辑理路
  • 2 “两山”之路源于何处?
    • 2.1 “两山”之路与生态文明
    • 2.2 “两山”之路与乡村振兴
    • 2.3 “两山”之路与共同富裕
    • 2.4 高质量绿色发展与同步现代化
  • 3 “两山”价值如何转化?
    • 3.1 生态产品价值核算
    • 3.2 GEP和GDP的双转化
    • 3.3 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的协同发展
  • 4 “两山”之路的实践探索
    • 4.1 生态物质产品的价值实现案例分析
    • 4.2 生态调解服务的价值实现案例分析
    • 4.3 生态文化服务的价值实现案例分析
  • 5 专题一:生态产品价值核算
    • 5.1 生态产品
    • 5.2 生态产品价值
    • 5.3 生态产品功能量评估方法
    • 5.4 生态产品功能量核算方法
生态文化服务的价值实现案例分析

生态文化服务价值实现案例

“好山好水好空气、古色古香古文明”是“秀山丽水、诗画田园”的最大底色,蕴含宝贵的生态价值和巨大的经济价值,既是丽水发展的最大资本、最大靠山、最大优势所在,也是推进乡村振兴、促成生态价值实现的有效载体。

一、休闲旅游服务——莲都古堰画乡:探索开创“尤为如此”新局面

(一)现状背景

莲都古堰画乡小镇,位于中国生态第一市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的西南方,核心区面积3.91平方公里。小镇拥有世界级完整的人文遗存和奇绝醉美的江南山水,是国家4A级旅游景区、国家水利风景区、世界首批灌溉工程遗产和联合国教科文遗产所在地,是“丽水巴比松油画”的发祥地,是“中国摄影之乡”和中国书法家协会的主要创作基地,自然风光旖旎,人文底蕴深厚,生态底色透亮,产业特色鲜明。

2006年7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古堰画乡时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对丽水来说尤为如此”的重要论断,并叮嘱“只要你们守住这一方净土,就捧住了金饭碗。”正是在这一年,习总书记以笔名“哲欣”在《浙江日报》上发表文章,阐述了“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之间的关系。2015年1月12日,习总书记在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进行座谈时,表示对古堰画乡以及“巴比松画派”记忆犹新。习总书记的谆谆嘱托和深切关怀,为小镇的发展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振了信心与动力。2009年5月正式开园试营业后,小镇一直沿着“两山”道路砥砺前行。

(二)主要做法

1.以产业兴旺为重点,激发古堰画乡内生动力

(1)强化规划保障。邀请国内知名规划设计团队,高起点、高水平谋划古堰画乡建设和未来发展,委托中国美院设计团队完成编制《古堰画乡城市色彩详细规划设计》等方案,对核心区域的建筑色彩、风格等进行总体规划,并逐幢为画乡区块沿江建筑设计立面改造方案,努力提升景区整体品质。同时,加快修编《碧湖-大港头分区规划》、《特色小镇规划》、《古堰画乡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总体规划》,有力提升建设水平。

(2)夯实项目基础。围绕5A级景区评定标准,合理布局、大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2015年至2017年,古堰画乡小镇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6.58亿元。古堰画乡景区停车场、中国江南巴比松、滨水花苑、风情商业街、镇区强弱电杆线下地工程等10个项目顺利完工。古堰画乡游客中心、滨水花苑停车场等8个项目进展有序。目前,古堰画乡旅游码头及港航管理码头工程、栈道新建项目、堰头村亮化改造、古民居修复等23个创5A项目正在全速推进。

(3)推进产业融合。2016年出台《莲都区关于促进古堰画乡特色小镇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共11条,扶持小镇范围内各个产业发展,促使“旅游生活化、生活旅游化、生活旅游产业化、旅游+”的理念在产业布局中不断涌现。“旅游+油画”方面,实现油画专业展示、油画定销、国乐雅集快闪活动等联动互扶,油画产值达1.2亿元,“平价艺术品+电子商务”的油画网络销售新模式异军突起,促进了油画产业多渠道发展;“旅游+教育”方面,成立古堰画乡“院校联盟”,全国近300家高等院校在此建立艺术教育实践基地,年接待写生创作人数15万人次以上;“旅游+基金”方面,遵循市场化原则和资本运作方式,不断完善全域旅游投融资机制,15家基金企业先后入驻小镇;“旅游+农业”方面,深入贯彻实施农产品转化为旅游地商品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构建有颜值、有体验、有品牌的农旅融合新格局。倪老腌辣椒酱、金盆露酒、瓯江溪鱼干等特色旅游农产品获利丰厚,产业链不断延伸;“旅游+投资”方面,古堰画乡旅投公司成功投资丽水电动汽车分时租赁等项目,效益良好;低价回购店面房104间,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截至目前合计溢价4000余万元;收储土地资源864.6亩,市值约8亿元。

2.以生态宜居为目标,为古堰画乡扮靓环境

(1)生态保护治理。生态绿色是古堰画乡小镇发展的“必选项”,古堰画乡始终致力于环境保护,92.8%断面的水质常年保持国家Ⅱ类水标准。空气和噪音质量均达到国家I类标准,空气负氧离子含量3000个/立方厘米以上,拥有浙江省保存最完整的生态河川景观,沿江两岸滩、屿、岛、林等自然资源与堰、港、坝、村等人文资源相互映衬,生态优势在“中心园”建设中更加巩固。莲都建立了全省首家“特色小镇海外院士工作站”,举办首届“生态文明与绿色发展”国际研讨会,同美国人文与科学研究院院士,西方最早提出“绿色GDP”概念思想之一的小约翰•柯布院士签约,从战略的高度,运用生态绿色的理念打造古堰画乡特色小镇。

(2)环境综合整治。2015年莲都区委、区政府强力推进大港头低小散木制品行业整治,仅用时43天腾空拆除整治了154家木制品企业(加工点),拆除违章建筑8.2万平方米,清理违法用地22.52万平方米,为小镇发展拓展了空间。2017年,小镇所依托的建制镇大港头镇被列入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省级样板乡镇创建名单,持续打造便民利民的居住环境,提升居民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3.以乡风文明作保障,为古堰画乡增添软动能

(2)传承发展传统文化。龙卧瓯江,通济碧湖,千年西乡千年堰。古堰画乡小镇充分发挥旅游业在优秀传统文化展示传承方面优势,围绕五青春主题、艺术主题、爱情主题、沉浸式体验主题、传统文化主题举办特色活动,在旅游景观打造上、舞台现场演艺呈现上、参与性体验节目设置上、研学课程谋划上群策群力,不断丰富产品类型,延展文化传承载体,供游客观赏、体验和研修,促进文化交流传播与弘扬。

(2)文化艺术繁荣兴盛。围绕打造“油画”文化、“古堰”文化、“音乐”文化等主题品牌,先后举办6届全国知名画家写生创作行、首届中国写生大会及作品展、全省首个小镇音乐节——“古堰新韵”小镇音乐节、“2017古堰画乡小镇艺术节暨‘玩转画乡’旅游季活动”、“古堰画乡&艾莱依2018新品发布会”、“画的N次方”、“20国世界胶片绘色古堰画乡”——全球青春代言人旅拍、“诗画浙江”好歌曲唱作大赛等颇具知名度与影响力的文化活动。2017年,成功拿下“中国美术家协会写生基地”国字号招牌,院校合作不断深化,接待写生创作人数15万人次以上,油画拍卖、油画定销、国乐雅集、文化快闪等活动联动互扶,努力打造全省乃至全国最具特色的“巴比松”油画产业基地。

4.以治理有效为目标,为古堰画乡构建新格局

(1)强化基层党建建设。近年来,小镇通过成立特色党组织、培育特色产业、开展特色活动,打造“红星系列”的特色党建品牌等方面,以党建助推小镇崛起,形成党建与特色小镇同进步共提升的良好局面。建成会客交流、办事服务、学习教育、观摩考察、文体活动为一体的古堰画乡小镇党群服务中心。成功组建“红星”党员服务队,建立“中心+乡贤”党建联盟,目前小镇有40余名党员志愿服务者,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80余次。

(2)强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创新形成具有小镇特色的“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平台基层治理新模式,打造“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便民服务平台,建成民政、社保、计生等10个窗口的便民服务大厅,整合基层社会治理各类网格资源,组建11人的全科网格员队伍,成立小镇综合信息指挥室,作为内设机构,实现纵横联动。同时,对新纳入镇“基层治理四平台”管理的国土、建设、农林水、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派驻在小镇的人员,实行统一管理。

(3)旅游综合执法体系建设。一方面进一步完善综合执法联动机制。建立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设立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旅游工商大队、城管执法旅游中队,实现旅游监管全覆盖,不让一个游客受委屈;另一方面完善部门协作机制。管委会作为主管部门,关口前移,主动协调,敢于管理。景区属地乡镇大港头镇、碧湖镇认真履行属地责任,主动作为,面上工作全面铺开,形成声势。

5.以生活富裕为愿景,为古堰画乡谱写新希望

(1)保障原住民就业创业。古堰画乡景区公司在员工招聘中制定了专项优惠政策,当地原住民占公司员工比例达80%以上,本地人就业比例达90%以上,进一步消化了属地村镇的剩余劳动力;此外,莲都区发动各级旅游部门、旅游院校、企事业单位有计划地参与其中,2016年至今先后开展旅游经营户、从业人员培训60余次,全年开展涉旅人员培训1200人次,确保景区所有旅游从业人员不断接受轮训,全面增强旅游扶贫持续发展后劲。

(2)促进公共设施提档升级。秉承“以人为本、产城融合”的思路,结合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国家5A级景区创建、小城镇综合环境整治等一系列工作,莲都区大力整治古堰画乡小镇人居环境,将公路、通讯电力、标识标牌、绿化美化、美化、旅游公厕等一系列基础设施以核心景区为中心向周边镇域范围延伸,打破景镇分隔规划,使田园城镇提标、美丽乡村升级,让人口有序流动、土地有序流转、产业有序聚集,项目跟着市场走、人口跟着游客走、设施跟着产业走,促进城乡均衡发展。

(三)主要成效

1.旅游综合实力实现新跨越

2017年,古堰画乡全年共接待国内外游客172.8万人次,同比增长8.24%;其中,网络售票占总收入11.5%,同比增长118.8%。景区“双创”环境不断优化、氛围不断向好,创客群体不断壮大,“古堰画乡酒O2O体验馆”、“昔时手作”、“堰上休闲吧”、“米未咖啡吧”、“茶食料亭”等一批原创业态不断涌现;“一默家”、“米乐娜”、“画居匠心”、“驻85”等情怀民宿深受市场青睐,小镇及周边民宿总床位数已达2400张,平均入住率60%以上。从2005年到2016年,小镇内景区核心区农民人均年收入从3000多元增至38000元,高出莲都区农民人均收入88%,真正于青山绿水间捧出了金山银山。

2.知名度和影响力创造新高度

依托良好的自然生态资源和深厚的历史人文底蕴,在品牌宣传、市场开拓上精准发力,创新不断。以文化活动提高关注度,先后举办了中国写生大会、2017古堰画乡小镇艺术节暨“玩转画乡”旅游季、“世界丽水人古堰画乡行”、全国“诗画浙江”好歌曲唱作大赛总决赛、“古堰画乡&艾莱依2018新品发布会”、“画的N次方”、特斯拉2017“寻找最美江南”全球宣传片拍摄等主题活动。2017年,成功拿下“中国美术家协会写生基地”国字号招牌。以市场开拓扩大辐射半径,开通江苏镇江、南京、徐州高铁专列,设立宁德、漳州两家福建新市场办事处,2017年参加各类旅游推介、博览会30余场,组织旅行社老总踩线70余次、共计500余家,接待媒体、画家、作家、影像团队采风40余次。以媒体合作塑造品牌形象,积极争取并完成CCTV-7《乡村大世界》特色小镇系列特别节目《小镇外传》85分钟专题片拍摄(全国仅4地入选,浙江唯一),极大提升了古堰画乡的对外影响力和知名度。

3.景区管理运营提升新水平

建立并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旅游应急联动机制,确保了景区旅游市场秩序的安全、稳定、有序,2017年共出动各类整治45次,未发生一起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同时,古堰画乡旅投公司积极完善公司内部框架设置、考核、人事、考勤、财务等各项管理制度,全年组织员工培训33次,涉及仪容仪表、安全演练、服务接待、导游技能等各方面,进一步提升景区运营管理水平。

(四)案例启示

“古堰画乡”小镇是习总书记深情寄语的地方。12年来,小镇始终遵循习总书记“尤为如此”重要嘱托,将“两山”理念融入生态经济、生态制度和生态文化之中,推动小镇“文态、生态、业态“融合发展、特色发展,为全国其他地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树立了标杆样板,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艺术灵感——松阳传统古村落:乡村振兴的古村路径

(一)现状背景

近年来,松阳县坚持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战略理念,依托“互联网+”开启民宿经济“云上淘金”模式,引导农民创业增收,开创松阳特色的“民宿经济”,探索出以“全域旅游”带动全域乡村振兴的蹊径。作为全国首个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示范县,全国唯一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试验区,该县境内保有100余座完整传统村落,其中71个被录入“中国传统古村落”名录,总量位居华东地区第一、全国第四。 

(二)主要做法

1.保活生态,科学保护与活态利用并行

(1)结合“六边三化三美”、“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工作,集中力量对民宿重点区域、精品线、重点村开展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对松阳全域传统村落和1200多幢传统建筑实现挂牌保护,140多座宗祠、20多座古廊桥、60多公里古道进行科学修缮保护。

(2)大力开展“拯救老屋行动”,维持古村落完整风貌。县财政设立1000万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和200万元专项资金对传统民居改造户给予奖励补助。截至目前,全县累计16个乡镇(街道)、50个村、161幢开展民居改造,其中改造好后可用于民宿经营的有139幢。

2.铸就品质,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并行

(1)专家指导,加强科学规划。积极吸引国内外知名团队参与农家乐和乡村民宿规划建设,先后与中央美院等团队开展紧密合作。如该县四都乡平田村26幢民居由美国哈佛设计研究学院等团队联合设计施工。成立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专家委员会,编制《历史文化村落建筑修缮修复技术导则》等手册,编辑出版《松阳古村落》等书籍,并建立传统村落数据库和传统建筑工匠名录。

(2)宽严并举,加速市场运作。严遴选,宽引资。坚持“招商选资,一票否决”,严格参照综合实力、文化知觉等各方因素,选进一批社会优秀人才和优质工商资本。推进旅游项目投资市场化改革,不断完善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民宿开发的奖励政策。目前,已引进华清集团等专业化团队和本土企业的参与。四都乡榔树村等10多个村与民间资本达成合作意向。

3.精准布局,示范带动与全面推进并行

(1)打造“生态(乡村)博物馆”。积极推动县域生态环境,结合乡土文化和特色民俗发展文化民宿。编制《松阳生态(乡村)博物馆群建设总体规划方案》。规划拟按照“县级中心馆—乡镇(街道)主题馆—村级展示馆”三级网络架构,建设中心馆1个、专题馆8个、展示点42个。“红糖展陈工坊”作为该县首个乡村博物馆,投资600余万元,总用地面积2883.1平方,集文化体验、民宿经济等为一体,壮大了村集体经济助农富农。“农耕展陈馆+民宿”、“契约博物馆+民宿”等系列乡土文化不断融入民宿的创新建设中。

(2)开拓高端,优化“乡村民宿特色村”。 发展乡村文化民宿,坚持“田园风光+传统村落+文化民宿”相结合。先后建成一批“画家村”“摄影村”“土家文化村”,每年吸引艺术家和大中专院校学生达20万人次。依托全县百余个古村落资源优势,挖掘三都乡杨家堂村的耕读文化、竹源乡小竹溪村的摆祭文化、板桥乡的畲族文化、大东坝镇的客家文化等发展一批特色主题民宿。

(3)宏观整合,发展“乡村全域旅线”。秉承“全域化、生态化、民生化”理念,加大区域化旅游景区建设。建成长约60余公里的松阴溪骑行绿道,途经7个自然景区,5个沿溪水景,5个松古平原水利工程,沿岸村庄得到更多的修缮与活态保护,辐射更多文旅、农旅景点。打造艺术创作胜地,推进四都乡“摄影写生线”建设。

 4.谋远规划,“互联网+”战略与美丽乡村建设并行

(1)集聚资源,谋划发展格局。创办发展论坛,汇集行业前沿理念。“互联网+美丽乡村”发展论坛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互联网+行动计划”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充分肯定,近两年参加该论坛的专家学者和电商代表达500余人。创立电商基地,推进县域经济结构转型。揭牌成立田园松阳电子商务研究院和动态商学院松阳分院,并与上海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新闻信息管理人才培养基地管委会开展“产学研”全方位发展的战略合作。

(2)电商融合,挖掘美丽经济。依托民宿主平台,推广旅游地商品。通过创意包装和创意营销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向旅游地商品转化。截至目前,全县已评定“诚天和”茶叶熏腿等9个旅游地商品,实现销售额5200万元。

(3)创建网络副平台,优化线上“云”服务。搭建松阳全域旅游服务平台等云上平台,推动民宿线上线下、城乡资源的整合。线上打造“游多多客栈”、“移动掌上农家乐”APP等。三是明确目标,谋划全域经济。打造“双示范区”。到2020年,规划建成10个乡村民宿特色村,培育10个乡村旅游示范村,10个农家乐综合体(特色村),力争民宿接待规模达1万张床位,打造中国古村落文化和乡愁经济“双示范区”。

(4)推进“区域旅游+民宿”。实施“传统村落+乡村民宿”发展战略,重点推进四都区块、三都区块、竹源区块和大木山区块等“四大区域”民宿建设,因地制宜打造民宿特色村、农家乐特色村。四都乡榔树村的“民宿综合体”项目,集主题民宿、文化创意、生态农业等功能为一体,总面积为18116.7平方米,该项目正在推进中。

(三)主要成效

截至2017年,全县有省级农家乐特色村(点)3个,市级农家乐特色村(点)10个,共有民宿(农家乐)439家,床位3938张。2017年全年累计接待游客205.1万人次,实现营业总收入12759.2万元。全县民宿直接从业人员1300余人,带动群众近4千人。以民宿为核心,拉长产业链条,实行“民宿+”战略,通过植入生态农业、乡村旅游、文化创意等新型业态,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实现农民多元化增收。

(1)“生态农业+民宿”方面。强化民宿作为农旅融合的引领者、优质农产品的销售者和当地文化展示窗口的定位,以民宿为载体,加快农产品转化为旅游地商品,促进当地农产品销售,提高经济附加值。截至目前,全县已有58家生产经营主体获得“丽水山耕”品牌使用许可,28个商品被认定为农产品旅游地商品,农产品销售覆盖70%的农家乐民宿,培育新天地农业休闲园和隐舍李坑、中野油茶民宿为标杆示范性农产品旅游地商品营销平台和旅游地商品营销网点。如叶村乡岱头村发展150亩高山原生态优质水稻基地,开办农家乐民宿4家,实现从传统种植业到卖风景、卖生态米的转型;枫坪乡沿坑岭头村依托“柿子红了”民宿,带动村里香菇、金枣柿、辣椒、大红袍赤豆等土特产销售,原本无人问津的金柿枣卖出了每公斤100元的高价。

(2)“乡村旅游+民宿”方面。将民宿主动融入乡村旅游的发展大势,把民宿作为无景点度假旅游的重要载体,精准定位艺术创作、休闲度假、运动健身、养生养老等小众化细分市场,推出了8条艺术创作线路,建成一批“民宿村”“画家村”“摄影村”“户外运动休闲村”。如枫坪乡沿坑岭头村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优美的自然风光、独特的人文底蕴,全力推进“画家村”建设。目前全村已发展特色民宿13家,床位220个,年接待写生创作师生和旅游2万余人次,直接经营收入达150余万元。

(3)“乡村文化+民宿”方面。注重提升民宿的特色和内涵,让游客有故事听、有事情做、有活动体验,促进当地的历史人文、自然景观和生态特色的融合。积极搭建游学讲学平台,在“茑舍”开设“独山讲堂”,“云上平田”合作开办隐墅学院,邀请知名专家学者讲学,吸引了大批游学团队。开发文创产品,在“云上平田”设立云缬坊,推出扎染、腊染等体验活动;“醴泉农家乐”推出制茶、茶酒、茶饼挂件等体验活动,并举办茶艺师、评茶师等培训;建设完成契约博物馆、红糖工坊等一批示范性全县域生态博物馆。完善“乡乡有节庆、月月有活动”民俗节会展演机制,统筹举办田园文化旅游季、农民文化节和乡村系列民俗节会,形成“永不落幕的民俗节”格局,复活了“竹溪摆祭”“平卿成人礼”等民俗节会60余台,进一步推动民俗节庆与文化旅游的深度融合。

(四)案例启示

松阳的古村落数量多、保存较好,浓缩着中国传统村落的农耕生态、农耕文化、农居生活以及传统建筑,是最为厚重的江南秘境。松阳坚持“两山”理念,守住古村“金饭碗”,不仅仅只为保护而保护、为开发而开发,而是系统地发挥古村蕴含的多元生态价值,通过“古村+”嫁接了资本、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换发出了古村新颜,绘出了乡村振兴新天地。

第四节促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体制机制案例

实现绿水青山的金山银山价值,首先需要解决量化核算与定位问题。量化绿水青山价值需要体现权威性、原真性和方法的科学性。浙江围绕量化绿水青山价值,建立了基于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正向激励与逆向倒逼相结合的财政奖惩制度,每个县域的绩效“有别、有差异”,非常值得借鉴。同时,丽水作为浙江“两山”实践的缩影,除了与全省同步推进之外,自身也做了有益探索。

一、物质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丽水林权抵押贷款:绿色金融的“小高地”

(一)背景及问题

长期以来,丽水农村地区由于有效抵押物不足,手中资产无法用于办理抵押贷款,三农需求大、融资难问题严重制约了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与此同时,丽水是浙江省最大的林区,全市森林覆盖率80.79%,居全国地级市第二;林地面积2193万亩,占全省1/4;森林总蓄积量约为8000万立方米,占全省1/4,素有“浙南林海”之称,是丽水亟待利用的“沉睡资产”。

为有效破解农村有效抵押物不足、贷款难问题,从2006年开始,人民银行丽水市中心支行在上级行指导和地方党委政府支持下,立足山区实际,将农村金融创新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有机结合,探索创新开展了林权抵押贷款工作,作为农村金融改革解决“三农需求大、融资难,城乡差距大、普惠难”两大两难问题的破冰之举,从零起步、从无到有,经过近十年持续深入推进,形成了较为成熟的贷款模式,工作经验得到了广泛推广复制,成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动金融实践样板。2009年4月,人总行联合国家林业局等5个部委专题在丽召开全国金融支持集体林权改革和林业发展现场会,推广丽水经验。

(二)主要做法

1.协调夯实林权抵押制度基础

为确保林权抵押贷款有序推进,人民银行丽水市中心支行在工作推进中坚持制度先行,起草并通过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出台或自行出台等多种形式制定了一系列制度文件。2006年,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森林资源流转工作的意见》(丽委〔2006〕14号);2007年,市人民银行与市林业局联合印发了《丽水市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丽银发〔2007〕21号),对林权抵押贷款业务进行了系统性制度安排;2008年,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金融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丽政发〔2008〕55号),对林权抵押贷款的财政贴息和风险补偿金政策给予了制度支持;2009年,市人民银行印发了《关于建立林权抵押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丽银发〔2009〕120号),对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统计工作进行了规范;2010年,市委办、市府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广“林权IC卡”进一步深化金融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丽委办〔2010〕7号),对林权抵押贷款产权信息登记、价值评估等工作给予了制度安排;2014年,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全年深化农村改革加快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丽委发〔2014〕1号),对林权抵押贷款的财政奖励制度给予了制度支持;同年,市中院印发了《关于为推进农村“三权”抵押工作提供司法保障的试行意见的通知》(丽中法〔2014〕89号),对林权不良资产的司法处置给予了制度支持;2017年,市林业局及市人行相继出台《关于印发丽水市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林〔2017〕27号)、《丽水市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丽银办[2017]64号)等文件,推进生态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工作。至此,丽水已经形成了包含林权确权发证、价值评估、抵押登记、贷款发放、交易流转、司法处置、风险缓释、财政奖励等完善的制度体系,为林权抵押贷款的健康、有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大力推动政策保障机制建设

(1)着力于建立“三中心一机构”。根据林权抵押贷款的特点,丽水设立了市、县两级林权管理中心、森林资源收储中心、林权交易中心和森林资源调查评估机构的“三中心一机构”,建立起从林权评估、抵押登记、流转交易、抵押担保到发生不良贷款处置的健全平台。

(2)着力于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在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中,充分发挥丽水农村金融改革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农村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农村保险服务民生体系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出“林权+信用”“林权+担保”等抵押贷款模式,将林木纳入农业政策性保险范围,以打包联保的方式由财政出资统一保险、统一理赔,有效防范信用风险、道德风险、自然灾害风险。

(3)着力于建立财政配套机制。明确由地方财政对执行基准利率的小额林权抵押贷款按基利率的50%给予贴息;按照《浙江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农业贷款风险补偿暂行办法》的规定(贷款增量5‰)给予风险补偿;对贷款年度余额新增部分,市、县(市、区)按2.6‰和6.3‰的比例对金融机构给予奖励。

3.有效指导林业金融产品创新

为有效满足不同经营类型、不同资产状况的贷款主体的资金需求,2006年开展贷款品种设计时,人民银行丽水市中心支行指导金融机构在全省首创了多品种林权抵押贷款产品:即以解决千家万户林农小额贷款需求为主的林农小额循环贷款,以解决林业企业和生产经营大户的大额资金需求为主的林权直接抵押贷款,和以解决林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林业专业户的融资需求为主的森林资源收储中心担保贷款等多种贷款产品模式。此后,人民银行丽水市中心支行结合实际,指导金融机构在原有基础上又先后创新推出了“林权+信用”、“林权+担保”、林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生态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等产品,目前,全市已经形成了7类林权抵押贷款产品,最大程度实现了金融普惠。

4.深入推进林业金融服务扩面增量

(1)金融机构贷款投放渠道有效拓宽。随着林权抵押贷款的深入推进,金融机构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目前全市涉农金融机构参与面达100%,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商行等也都普遍参与,全市25家金融机构全部开办了林权抵押贷款,形成了“合作金融、商业金融、政策金融”全面参与林权抵押贷款的金融服务体系。

(2)林农生产资金得到有效满足。林权抵押贷款累计投放205亿元,单笔平均贷款金额从2007年的5.2万元提升到现在的16.3万元。

(三)主要成效



 

1.有效盘活森林资源,满足农村经济发展资金需求


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开展,实现了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的突破,全面盘活了丽水巨大的林业资源,有效解决长期以来林农和林企由于抵押物缺失而导致的贷款难问题,使得林木资源变成为“资本”,青山变成了“金山”。截至2017年末,全市林权抵押贷款累计发放205亿元,余额60.8亿元,总量占全国十分之一、居浙江省第一,惠及林农20余万。林权抵押贷款有效提升了林农获得贷款的便利性,调查显示:丽水市农村家庭信贷可及率、可得率分别为95.4%和72.4%,比全国分别高出44.2与29.3个百分点。

2.增加了“三农”投入,促进农村繁荣、农业发展与农民增收

林权抵押贷款解决了“三农”发展过程中有效抵押物不足导致的资金瓶颈问题,有效促进了“三农”发展和农民增收。截至目前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速已连续9年全省第一。

3.促进农村金融生态优化,带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由于搭建了一系列制度保障、流转交易和收储平台等,大大提高了林权抵押贷款资产质量。目前我市林权抵押贷款的不良率仅为0.09%,大大低于其他类型贷款风险,成为各家金融机构最优质的资产。在林权抵押贷款成功示范下,丽水市陆续创新开展了农房抵押贷款、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茶园抵押贷款、石雕抵押贷款、香菇仓单质押贷款等金融支农业务,拓宽了金融机构信贷支农的投放渠道。

(四)案例启示

林权抵押贷款是盘活“绿水青山”,融通“金山银山”的重要创新和成功典范。林权抵押贷款创新工作需要通过政府主导、人民银行牵头、部门配合、金融机构参与的模式才能取得实效。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创新涉及确权颁证、抵押登记、交易流转、价值评估、金融产品创新、风险分担、抵押物处置等多个环节,需要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只有在政府主导下,人民银行发挥牵头作用,林业、财政、法院等部门全力配合,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才能取得成效。

二、调节服务价值实现机制——生态公益林补偿:让叶子变票子

(一)政策背景

丽水是浙西南重要的绿色生态屏障,森林和湿地生态效益显著。据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2008年测算,丽水市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年生态效益总和为2229.1亿元,占全省1/5。其中:森林生态效益1413亿元,湿地生态效益816.1亿元。即丽水以16.9%的国土面积和5.2%的湿地面积,分别为全省贡献出24.5%和10.9%的生态服务功能价值。充分体现了丽水的生态林业在浙江绿色生态屏障建设中的重大作用。我市公益林于1999年开始试点建设,2000年全面展开,历经3次区划界定调整,现有重点公益林1278万亩,占全省重点公益林的28%,占全市林业用地的58%,所辖的7个县(市、区)重点公益林面积超百万亩。我市重点公益林,按事权等级分为国家级336万亩,占26.3%,主要分布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生态重要区位;省级942万亩,占73.7%,主要分布在“三沿”和生态敏感等区域。

自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以来,我省公益林补偿标准逐年提高。2004年,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偿标准每亩8元(其中,5元为损失性补偿给林农、2元为护林员管护费用、1元为公共管护支出);2015年,每亩补偿标准达到30元;2016年,我省对主要干流和重要支流源头的21个县(市)省级以上公益林和省级自然保护区中的省级公益林的最低补偿标准再次进行调整,从原来每亩30元提高到35元,2017年提高到40元,我市除莲都、云和及青田外均可享受。

(二)主要做法

1.完善制度

根据《浙江省公益林管理办法》要求,各县(市、区)在公益林管理的组织制度、管护措施以及补偿资金发放等方面,都分别制订了实施意见、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等,推进规范化管理。市政府将公益林建设管理纳入生态市(县)建设和县(市、区)党政综合考核体系,县(市、区)政府也将其列入对乡(镇)政府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省、市、县林业部门将公益林建设管理列为专项考核,每年对工作情况开展核查、考评。

2.强化投入

一是确保财政配套。各县(市、区)严格按公益林补偿标准10%的比例(2013年后按每亩2.1元配套),做到地方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二是加大项目投入。从2010年开始,市本级财政每年投入1000万元,实施“丽水城区大森林绿化工程”,提升市区周边重点公益林质量。三是实行统一保险。全市地方财政每年投入保费1000万元左右,将生态公益林全部列入火灾保险,实行县(市、区)域内“统一保险、统一理赔”。

3.规范发放

设立公益林基金管理专户,做好资金发放清册登记和公示工作,林业、财政联合发文拨付,使补偿资金及时发放到林权属有者或经营者手中,实现“专户管理、专帐核算”。针对有纠纷的公益林在纠纷未解决前,补偿金统一暂存在县公益林补偿基金专户中,确保资金安全。

4.强化管护

(1)拓展管护范围。通过签订管护协议,全市3409名护林员的管护范围从单纯公益林扩展到辖区内所有林地,护林经费财政保障,实现林地管护“全覆盖”。

(2)信息化管理。全市完成公益林地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护林员全部配备GPS考勤巡护系统,实时定位监测,为森林资源和护林员安全系上“双保险”。

(3)创新管护模式。创新管护主要有承包制管护、专业队管护和差别化管护三种管护模式。

(三)主要成效

1.生态补偿惠农强村

截至2017年,林农累计获得相应的补偿资金达到29.4亿元,惠及林农24.6万户、村集体3648个。公益林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是落实中央精准扶贫的有效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林区村集体经济空心化现象,改善了林区基础设施和林农生活。

2.森林资源总量快速增长

通过生态公益林封育、补植、低改和限伐等措施,全市活立木蓄积量从2008年的5899万立方米提高到8579万立方米,增长45.7%,蓄积总量占全省1/4。公益林面积从2010年的618万亩增至1278万亩,扩大一倍,约占全省1/3,占丽水林地总面积的58%。全市森林覆盖率保持在80%以上。

3.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全市3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65个自然保护小区、11个森林公园、24个国有林场的森林界定为重点公益林,区域内森林实行严格管理,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全市有已知维管束植物3546种(约占全省的66%),野生动物2618种(约占全省的2/3),林内大型真菌800种以上。全市针叶林与混交林的比例从5年前的9:1调整到2:1,成为浙江省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地区。

4.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通过公益林建设,丽水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全市空气负氧离子平均浓度达2571个/立方厘米,公益林区域高达3872个/立方厘米,市区年平均最高气温5年降1.2℃,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达到101,获全省生态环境质量8连冠。公益林建设为“六城联创”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支撑。

5.森林生态经济潜力显现

生态是丽水的最大优势,森林是丽水的最大财富。我市围绕“生态、休闲、养生”主题,积极打造“秀山丽水,养生福地”品牌,形成以森林公园、森林旅游基地为核心,生态农家乐和林家铺子为基础的生态休闲旅游网络。全市共创建风景名胜区6个,4A级旅游景区16个(包括2个省级旅游渡假区),以及“林家铺子”、休闲观光示范园区、星级森林旅游区(基地)等118个。

(四)案例启示

公益林补偿政策,是一项普遍受到群众欢迎的惠民政策,也是一项对山区、林区实施精准扶贫的有力措施。政策的实施,引导着人们从“靠山吃山”的传统观念转变为“爱山护山”,让村民“不砍一棵树,照样能致富”,真正让“叶子变票子”、让“绿水青山”成为村民的“聚宝盆”。

三、文化服务价值实现机制——浙江绿色发展奖惩机制与丽水实践

(一)现状背景

围绕践行“两山”理念,浙江省在2015年出台《关于全面推广实施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财政收费制度的通知》等政策基础上,于2017年出台了更有张力、更为量化的绿色发展奖惩机制,高水平补上生态环境发展短板,开辟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境界。

(二)量化激励的主要做法

1.实施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收费制度

省财政按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向各市、县(市)政府收费。其中,从2017年起,开化县、淳安县按每吨5000元收缴;其他市、县(市)2017年按每吨3000元收缴,2018年起按每吨4000元收缴(注:2015-2017年依次为每吨1000元、2000元、3000元。主要污染物排放财政收费返还比例与各地环境质量分值(按照水质优良率、空气质量优良率、细颗粒物〔PM2.5〕等指标计算)挂钩。各地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每降低1个百分点,奖励50万元,其中降幅超过全省平均降幅部分,每1个百分点再奖励100万元;各地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每提高1个百分点,扣罚100万元。

2.完善出境水水质财政奖惩制度

从2017年起,省财政对部分地域出境水水质实行奖惩制度。其中,对开化县、淳安县,出境水水质按Ⅰ类、Ⅱ类、Ⅲ类占比,每年每1个百分点分别给予180万元、90万元、45万元奖励,出境水水质按Ⅳ类、Ⅴ类占比,每年每1个百分点分别扣罚90万元、180万元。对丽水市及所辖县(市)、衢州市及所辖县(市)(不含开化县)、文成县、泰顺县、磐安县,出境水水质按Ⅰ类、Ⅱ类、Ⅲ类占比,每年每1个百分点分别给予120万元、60万元、30万元奖励,出境水水质按Ⅳ类、Ⅴ类占比,每年每1个百分点分别扣罚30万元、60万元。对上述市、县(市),Ⅰ类水、Ⅱ类水、Ⅲ类水占比比上年提高的,每1个百分点分别奖励1000万元、500万元、250万元;Ⅰ类水、Ⅱ类水、Ⅲ类水占比比上年下降的,每1个百分点分别扣罚1000万元、500万元、250万元。

3.对森林覆盖率、林木蓄积量实行奖惩制度

从2017年起,省财政对部分地域森林覆盖率、林木蓄积量实行奖惩制度。其中,对开化县、淳安县,森林覆盖率每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奖励300万元;林木蓄积量比上年每增加1万立方米,奖励75万元,比上年每减少1万立方米,扣罚75万元。对丽水市及所辖县(市)、衢州市及所辖县(市)(不含开化县)、文成县、泰顺县、磐安县,森林覆盖率每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奖励200万元;林木蓄积量比上年每增加1万立方米,奖励50万元,每比上年减少1万立方米,扣罚50万元。

4.提升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

在省级以上公益林最低补偿标准30元/亩的基础上,从2017年起,提高主要干流和重要支流源头县以及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公益林的补偿标准至40元/亩。

5.实施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与“绿色指数”挂钩

从2017年起,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资金挂钩“绿色指数”(包含林、水、气等反映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因素)进行分配,由各市、县(市)(不含宁波市及所辖县〔市〕、丽水市及所辖县〔市〕、衢州市及所辖县〔市〕、淳安县、文成县、泰顺县、磐安县)统筹用于生态保护和绿色产业发展。

6.建立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从2018年起,在省内流域上下游县(市、区)探索实施自主协商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到2020年基本建成。补偿基准为流域交接断面的水质水量,国家或省已确定断面水质目标的,补偿基准应高于国家或省要求。补偿标准由流域上下游县(市、区)根据生态环境现状、保护治理成本投入、水质改善的收益、下游支付能力和下泄水量保障等因素,在500万元—1000万元范围内自主协商确定。

7.实行“两山”建设财政专项激励政策

2017—2019年,省财政实行“两山”建设财政专项激励政策,通过竞争性分配方式确定扶持范围。其中对12个县(市、区),实施“两山”(一类)财政专项激励政策,每年分别给予1.5亿元激励资金。对18个县(市、区)实施“两山”(二类)财政专项激励政策,每年分别给予1亿元激励资金。3年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实施结束后,对未完成考核目标的县(市、区),相应扣回财政资金。

(三)在丽水的主要成效

根据省绿色发展的量化奖惩机制,2017年丽水市合计共补助313989万元(其中奖励345613万元,扣罚31624万元),比上一年净增加117695万元,较好体现出丽水作为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生态屏障的生态价值。2017年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财政收费34亿元,根据各地环境质量情况返还各地17.4亿元——这“相当于”在给丽水财政奖励中近50%来自主要污染物排放财政收费。

(四)案例启示

浙江对绿水青山的量化,体现出权威性、可操作性,对绿色发展的奖励与惩罚体现出“正向激励与逆向倒逼”的特点;对丽水绿色发展的奖励远大于惩罚,能较好体现出丽水作为重要生态屏障的生态价值。但是,也应看到,与丽水生态“正外部”效益相比,奖励的额度还有待增加,生态保护连续多年保持优秀的“常青奖”“常绿奖”等还可新设。在量化丽水GEP与上级财政奖罚等方面,期待更深化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