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程序与立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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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案程序
1.对立案材料的接受
2.对立案材料的审查
3.对立案材料的处理
(1)立案:符合立案条件,即确有犯罪事实发生,对犯罪行为人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不立案:没有犯罪事实发生,或者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3)撤案: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A.没有犯罪事实的;
B.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C.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D.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E.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F.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立案监督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立案活动进行监督,加强和完善了人民检察院的刑事法律监督职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