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起诉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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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查起诉的内容
1.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状况;
2.犯罪事实、情节、时间、地点、手段、危害后果等;
3.犯罪性质与罪名,量刑情节等;
4.证据材料是否随案移送;
5.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证据是否依法收集;
6.侦查的各种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是否完备;
7.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8.是否属于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9.有无附带民事诉讼,是否需要由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0.采取的强制措施是否适当;
11.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12.涉案款物的查封、扣押、冻结、保管等。
二、审查起诉的步骤和方法
1.审阅案卷材料
2.讯问犯罪嫌疑人
3.听取被害人的意见
4.听取辩护人或值班律师、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5.进行必要的鉴定活动
6.调查核实其他证据
7.补充侦查或者补充调查
三、审查起诉的处理
审查起诉人员对案件进行审查后,制作案件审查报告,提出起诉、不起诉或者附条件不起诉以及是否需要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