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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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起公诉的概念、条件和功能
1.提起公诉的概念:
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终结移送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依法作出起诉决定,代表国家将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2.提起公诉的条件: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
(2)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3)符合审判管辖的规定。
3.提起公诉的功能:
(1)启动刑事审判程序;
(2)限制法院的审判范围;
(3)履行控诉职能。
二、起诉书以及证据材料的移送
1.起诉书制作要求
2.起诉书及证据材料移送的注意事项
3.案卷移送主义与起诉书一本主义
三、公诉的变更与撤回
1.公诉的变更: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以后,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犯罪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与案件事实不相符合时,追加、补充或者变更指控的一种诉讼活动。
包括追加公诉、补充公诉和狭义的变更公诉。
2.公诉的撤回:又可称为“撤回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发现本不应该起诉或不必要起诉时,撤回已经提起的控诉的诉讼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