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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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简易程序的概念和意义
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某些事实清楚、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并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刑事案件时,所适用的比普通程序相对简化的审判程序。
二、简易程序的特点
1.只适用于第一审程序;
2.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
3.简易程序的具体内容是对第一审普通程序的相对简化;
4.审理期限短。
三、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四、简易程序在审判中的特点
1.审判组织形式的简化;
2.公诉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
3.简化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程序;
4.简易程序在必要时得变更为普通程序。
五、简易程序的决定适用和审判程序
1.简易程序的决定适用程序
2.简易程序的审判程序
(1)公诉案件的审判程序
(2)自诉案件的审判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