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学习中国金融机构体系。
经过近二十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金融机构体系基本形成了以中央银行为核心,以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分业经营、相互协作的格局。
主要的金融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其它非银行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等。
1.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是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的国家机关。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实行总行、大区分行、中心支行和县市支行四级管理体制。下设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三大机构,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监管。
2.商业银行
我国的商业银行分为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两种类型。
在我国金融体系中处于主体地位的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
1986年,国家决定重新组建股份制商业银行——交通银行的前后,陆续建立了一批商业银行:如中信实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招商银行、福建兴业银行浦发银行等等。其中的深圳发展银行是我国银行业中第一家股票上市公司。中国民生银行是我国第一家民营银行。
3.政策性银行
1994年,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把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相分离的原则,相继建立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
在从事业务活动中,均贯彻不与商业性金融机构竞争、自主经营与保本微利的基本原则。贷款拨付等业务的具体经办,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主要委托国有商业银行为其代理。
4.其它非银行金融机构
我国其他非银行的
金融机构主要包括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达、东方、长城、华融四家国有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机构等。
5.外资金融机构
改革开放以来,越来越多的外资银行开始进入中国市场,为我国金融体系的完善和金融市场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外资金融机构在公司治理、风险控制、风险管理、信贷文化、决策程序、激励机制以及资产管理方面均具有一定的优势,外资银行发展空间巨大,特别是在促进金融市场发展和产品发展方面潜力很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