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信用与信用工具
    • 1.1 信用形式
    • 1.2 信用工具的含义与特征
    • 1.3 债券的含义和种类
    • 1.4 信用的含义
    • 1.5 新建课程目录
    • 1.6 股票的含义和类型
  • 2 金融市场
    • 2.1 金融市场的含义
    • 2.2 同业拆借市场的特点
    • 2.3 期权的种类
    • 2.4 股票价格指数的制定
  • 3 金融机构体系
    • 3.1 金融机构的含义和功能
    • 3.2 西方国家金融机构体系构成
    • 3.3 中国金融机构体系
  • 4 商业银行
    • 4.1 商业银行及其职能
    • 4.2 商业银行的性质和组织形式
    • 4.3 商业银行的业务
    • 4.4 商业银行的存款创造
    • 4.5 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
  • 5 中央银行
    • 5.1 中央银行的性质
    • 5.2 中央银行的职能
    • 5.3 中央银行的业务原则
  • 6 货币供求与均衡
    • 6.1 货币需求的含义
    • 6.2 凯恩斯的流动性偏好论
    • 6.3 货币供给的含义
    • 6.4 货币供给一般模型——乔顿货币乘数模型
    • 6.5 货币供求均衡
  • 7 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
    • 7.1 通货膨胀的含义与度量
    • 7.2 通货膨胀的类型
    • 7.3 通货膨胀产生的原因
    • 7.4 治理通货膨胀的对策
    • 7.5 通货紧缩及其成因
  • 8 货币政策
    • 8.1 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
    • 8.2 存款准备金政策
    • 8.3 货币政策的时滞性
    • 8.4 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协调
    • 8.5 9   财政概述
商业银行的性质和组织形式

我们来学习商业银行的性质和组织形式。

从商业银行的发展过程和职能中我们可以看到,商业银行是一种经营货币信用业务的特殊金融企业,有着自身的特性。与此同时,由于各国的社会经济环境和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商业银行在不同国家又有着不同的组织形态。

一、商业银行的性质

首先,商业银行是一种企业。

和一般的工商企业一样,商业银行也要有自有资金,得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它的经营目标是实现利润最大化,就此而言商业银行和工商企业没有基本的上区别。

但是我们又不能把它等同地看成工商企业。因为他是一种特殊的企业。

它的特殊性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它的经营对象有特殊性。商业银行经营的是货币以及相关的金融服务;第二它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影响要远远大于任何一个企业,同时他自身受整个社会经济的影响也要比一个具体企业更为明显。第三它承担的责任具有特殊性,商业银行除了对股东和客户负责外还要对整个社会负责任。

我们发现它不仅是一种特殊的企业,而且从行业角度来看,它有别于中央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是一个特殊的金融企业。

中央银行不对客户办理具体业务,政策性银行也只办理特定领域中的业务,所以这两者都有明显的局限性。而商业银行相对前两者,业务更综合,范围更广泛,发展至今已延伸到社会各个角落,有时候我们更形象地称他们为金融百货公司。

二、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

正因为银行是一类特殊的金融企业,所以它在组织形式上也较其他金融机构特殊。目前商业银行已经逐渐形成了具有代表性的银行组织结构,总结起来一共有单一银行制、分支行制、银行控股公司制、连锁银行制四种。

(一)单一银行制

单一银行制是指银行业务完全由一个银行机构(总行)经营,不设立任何分支机构的制度。目前仅美国银行采用这一体制,各州银行法禁止或限制银行开设分支行。

单一银行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银行兼并和垄断,缓和了银行间的竞争和集中;有利于协调地方政府和银行的关系,使银行集中全力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在业务上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独立性。但它在限制竞争的同时,也限制了自身的业务创新和规模的扩大。

(二)分支行制

分支行制,是指银行机构除总行外,还在其他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主要代表者为英国。

分支行制的优点在于银行规模较大,分工较细,专业化水平高;分支行遍布各地,容易吸收存款;便于分支行之间的资金调度,减少现金准备;由于放款额分散于各分支行,可以分担风险。目前多数国家均采用这种制度。但分支行制会使银行业过分集中,不利于自由竞争。我国的商业银行业主要采取这种组织形式。

(三)银行控股公司制

也称集团银行制即由某一集团成立股权公司,再由该公司控制或收购两家以上银行的股票。这一制度在美国最为流行。

银行控股公司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单一银行控股公司。这种公司控制一家商业银行的股权,便于设立各种附属机构,开展多种非银行的金融业务,它多以大银行为主。另一种是多家银行控股公司。这种公司控制两家以上商业银行的股权,便于银行扩展和进行隐蔽的合并,它多以中小银行为主。

银行控股公司制有利于扩大资本总量,增强银行的实力,弥补了单一制的不足。但这种制度容易形成银行业的集中和垄断,不利于银行之间开展竞争。


(四)连锁银行制

连锁银行制是指表面上不存在控股公司,实际由个人或集团控制两家以上商业银行的制度。这一形式在美国中西部较为多见。

连锁银行的成员多是形式上保持独立,但在业务上会互相配合、互相支持,成为实质上的分支行。但由于受某个人或集团控制,不容易获得银行所需要的大量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