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
粤达商贸是一家有自营进出口权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于2015年1月发生如下商品进口业务:
业务1:从香港进口服装一批,收到银行转账收付款交单凭证及全套货运单据,货款共计56 000港币。该公司对该笔款项予以支付。当日港币与人民币汇率为1:0.88元。
业务2:10日,从英国进口服装一批,收到银行转来的跟单托收承兑交单凭证及全套货运单据,货款共计60 000英镑。该公司对该笔款项予以支付。当日英镑汇率中间价为9.9元。1月22日,付清货款,当日英镑汇率中间价为9.95元。
试采用正确的核算方法编制会计分录。
一、自营进口商品的核算
1. 采购成本
自营进口商品的采购成本主要包括国外进价和进口税金两部分
(1)国外进价。在我国,进口商品的进价一律以到岸价格(CIF)为基础。若以离岸价(FOB)或离岸价加运费价格(CFR)成交的进口商品,其支付的国外运费和保险费用均应作为国外进价入账。企业收到的可以直接认定为进口商品的进口佣金,应冲减进口商品的国外进价。对于难以按商品直接认定的佣金如累计佣金,则应冲减销售费用。
(2)进口税金。进口税金是指进口商品在进口环节缴纳的应计入进口商品成本的各种税金,主要包括海关对进口商品代征的进口关税、消费税等。进口商品在国内销售环节缴纳的各种税不构成进口商品的采购成本。进口商品的应纳增值税额(进项税额)虽由海关代征,但不计入进口商品的采购成本。进口商品抵达中国口岸以后的费用,如港务费、过港费、卸船费等,一律计入销售费用,不计入商品的采购成本。
2. 托收结算方式
(1)跟单托收付款交单。进口商收到银行转来的跟单托收付款交单结算凭证,在支付款项赎取全套货运单据时,借记“在途物资”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2)跟单托收承兑交单。当进口商收到银行转来的跟单托收承兑交单的结算凭证,予以承兑,取得了全套货运单据时,借记“在途物资”账户,贷记“应付票据——外汇票据”账户;在付清货款时,再借记“应付票据——外汇票据”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3. 销售收入
商品流通企业自营进口商品在国内销售时,应以开出进口结算凭证向国内客户办理货款结算的时间作为商品销售收入确认的时间。进口商品的结算有单到结算、货到结算和出库结算三种方式。上述三种结算方式的销售收入确认时间不同。在实务中,具体选择哪种结算方式,应以进口企业与客户协商后确定的合同为准。
单到结算是指不论进口商品是否已到达中国港口,进口企业只要收到国外出口商通过银行转来的全套结算单据,经审核符合合同规定,即可向国内用户办理货款结算。以此为条件,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此时,进口商品采购的核算与销售的核算几乎同时进行。但进口商品采购成本的归集有一个过程,只有在商品采购归集完毕后才能结转商品销售成本。由于商品没有入库就已经销售了,因此可以将归集的商品采购成本直接从“在途物资”账户转入“自营进口销售成本”账户。
货到结算是指进口企业收到外运公司通知,进口商品已到达中国港口后才向国内客户办理货款结算。以此为条件,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出库结算是指进口企业的进口商品到货后已验收入库,销售时办理出库手续并依据出库凭证、提货凭证和运输凭证等向国内用户办理货款结算。以此为条件,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参考答案
业务1:跟单托收付款交单进口商品业务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在途物资 49 280
贷:银行存款——外币存款 49 280(56 000×0.88)
业务2:跟单托收承兑交单进口商品业务的账务处理如下:
(1)10日收单。
借:在途物资 594 000
贷:应付票据——外汇票据 594 000(60 000×9.9)
(2)21日付款。
借:应付票据——外汇票据 594 000
汇兑损益 3 000
贷:银行存款——外币存款 597 000(60 000×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