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是充分阐释了“现代市场体系”的基本特征。十四大以后的提法是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现代市场体系。十八届三中全会则全面阐释了现代市场体系的基本特征:一是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二是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三是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竞争。这样,就明确阐述了生产者主权、消费者主权、商品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之间的相互关系,从而为建立现代市场体系提供了理论前提。
七是对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提出了更高要求。过去主要强调转变政府的经济职能,并将其明确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十八大的提法更加宽泛,提出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十八届三中全会则在十八大提出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八是首次提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主要强调国企改革、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为国家提供更多的财源。1994年之后我国财政收入(主要是中央财政收入)高速增长,为改革带来了“财政红利”。鉴于我国宏观经济形势的重大变化,财政正处于“政府过紧日子”以保证“人民过好日子”的过渡阶段,此时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恰逢其时。为此,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以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同时,将财税改革提升到国家治理的角度,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
九是提出了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实现路径。2012年,我国人均GDP达到6000美元、开始步入中高收入国家,而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一个重要障碍是城乡“二元结构”,扩大内需、实现内需驱动也必须像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那样“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在具体路径方面,“加快构筑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要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是实现新型城镇化基本条件;“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制度保障。
十是对进一步扩大开放、以开放促改革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对外开放是“中国奇迹”的一大法宝,实现“中国梦”需要进一步扩大开放,即“推动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同时还要积极参与制定新一轮国际规则制定,以应对美国的“TPP”(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和“TTI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议)。在此基础上坚持“以开放倒逼改革”,通过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的建设,带动新一轮改革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