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导论
    • 1.1 为什么要学习经济学(上)
    • 1.2 为什么要学习经济学(下)
  • 2 经济学十大原理
    • 2.1 人们面临权衡取舍(上)
    • 2.2 人们面临权衡取舍(下)
    • 2.3 机会成本与边际量
    • 2.4 人们会对激励做出反应(上)
    • 2.5 人们会对激励做出反应(下)
    • 2.6 贸易能使每个人状况更好
    • 2.7 市场经济的好处
    • 2.8 政府有时可以改善市场结果
    • 2.9 整体经济如何运行
    • 2.10 习题分析
  • 3 市场
    • 3.1 像经济学家一样思考
    • 3.2 经济学分析方法
    • 3.3 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
    • 3.4 比较静态分析
    • 3.5 税收对均衡的影响
    • 3.6 资源的其他配置方法
    • 3.7 帕累托效率
    • 3.8 长期均衡
  • 4 像经济学家一样思考
    • 4.1 作为政策顾问的经济学家
    • 4.2 反向因果关系和缺失变量
  • 5 市场运行:需求与供给
    • 5.1 市场
    • 5.2 市场需求
    • 5.3 影响市场需求的因素
    • 5.4 市场供给
    • 5.5 市场均衡及其变化(上)
    • 5.6 市场均衡及其变化(下)
  • 6 弹性与政策分析
    • 6.1 需求的价格弹性
    • 6.2 影响需求价格弹性的因素
    • 6.3 需求的交叉价格弹性和收入弹性
    • 6.4 供给价格弹性
    • 6.5 习题分析
    • 6.6 弹性与政策分析
    • 6.7 弹性与税收转嫁
    • 6.8 弹性与消费品征税
  • 7 剩余与市场效率
    • 7.1 消费者剩余(上)
    • 7.2 消费者剩余(下)
    • 7.3 生产者剩余
    • 7.4 剩余与效率
    • 7.5 税收的代价(上)
    • 7.6 税收的代价(下)
  • 8 外部性与公共物品
    • 8.1 外部性与市场失灵(上)
    • 8.2 外部性与市场失灵(下)
    • 8.3 外部性的公共政策
    • 8.4 外部性的私人解决
    • 8.5 科斯定理
    • 8.6 物品的分类
    • 8.7 公共物品
    • 8.8 公共物品的成本—收益分析难题
    • 8.9 公共资源
  • 9 竞争性市场
    • 9.1 成本曲线(上)
    • 9.2 成本曲线(下)
    • 9.3 竞争性市场
    • 9.4 竞争厂商的利润最大化决策(上)
    • 9.5 竞争厂商的利润最大化决策(下)
  • 10 垄断
    • 10.1 垄断的概念
    • 10.2 垄断的成因
    • 10.3 垄断厂商的定价(上)
    • 10.4 垄断厂商的定价(下)
    • 10.5 价格歧视与捆绑销售
    • 10.6 垄断的公共政策
  • 11 不完全竞争
    • 11.1 寡头与垄断竞争的概念
    • 11.2 寡头厂商间的竞争
    • 11.3 寡头厂商限制竞争的行为(上)
    • 11.4 寡头厂商限制竞争的行为(下)
    • 11.5 垄断竞争
    • 11.6 产品差异的区位模型
  • 12 阅读
    • 12.1 阅读
  • 13 问卷调查
    • 13.1 问卷调查
机会成本与边际量
  • 1 视频
  • 2 章节测验



被严重误读的“士农工商”


在漫长的前工业时期,经济治理的流派无非两种,一个是重农主义,一个是重商主义。哈耶克认为,东西方的早期文明都是重农轻商,对商业的厌恶是一个共同的早期传统。[1]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把国民分为三等:第一等是哲学家,第二等是战士,第三等是商人、手工业者和农民。在中国,儒家孟子轻蔑地把商人称为“贱丈夫”。[2]然而,商人出身的管仲,是极其少数的重商主义者。管仲兴齐,用的正是商人的办法,司马迁评论他的当国之道时曰:“其为政也,善因祸而为福,转败而为功,贵轻重,慎权衡。”也就是说,管仲最擅长的是配置资源,提高效率,以妥协和谨慎的方式重建各种秩序,很有“企业家精神”。

管仲变法中有一项颇为后世熟知、引起最大误读的政策:“四民分业,士农工商”。

这一政策的要点是,把国民分成军士、农民、工匠、商贾四个阶层,按各自专业聚居在固定的地区。《国语・齐语》记载,管仲规划士乡十五个,工商之乡六个,每乡有两千户,以此计算,全国有专业军士三万人,职业的工商臣民一万两千人(均以一户一人计算)。此外,在野的农户有四十五万户。

管仲认为,四民分业有四个好处:一是“相语以事,相示以巧”,同一行业的人聚居在一起,易于交流经验,提高技艺;二是“相语以利,相示以时”、“相陈以知价”,对促进商品生产和流通有很大作用;三是营造专业氛围,使民众安于本业,不至于“见异物而迁焉”,从而造成职业的不稳定性;四是无形中营造良好的社会教育环境,使子弟从小就耳濡目染,在父兄的熏陶下自然地掌握专业技能。[3]

专业分工、子承父业的制度让齐国的制造业技术领先于其他国家,《考工记》对齐国手工业作坊有很多记录,以丝绸为例,我国最早出现的丝织中心就在齐国首都临淄,当时,临淄生产的冰纨、绮绣、纯丽等高档丝织品,不仅齐国国内供给充分,还大量畅销周边各诸侯国,乃至“天下之人冠带衣履皆仰齐地”。


把社会各阶层按职业来划分管理,管仲是历史上的第一人,这种专业化的商品经济模式,自两汉以来被尊奉为基本形态及指导原则。细致的职业化分工及世代相传的制度安排,是中国早期文明领先于世界的重要原因之一。台湾学者赵冈认为:“中国的社会职能分工比欧洲早了至少一千年,主要的传统生产技术(工业革命前的非机器生产技术)在中国出现的时间也比欧洲早八百年至一千年。”他甚至认为:“明清以前的产品商品率未必就比明清时期低。”[4]自秦以后,严格意义上的“四民分业”就被扬弃了,不过它成了户籍制度的雏形,而匠籍制度一直沿用到清朝。


引起重大误读的是“士农工商”。

后人论及于此,先是用知识分子或有学问的官吏替代了军士,然后,又认为这是尊卑排序,以士为首,农次之,以工商为末,这就形成了所谓的“末商主义”。而实际上,管仲提出的“士农工商”,乃并举之义,并没有先后尊卑之分。


古人对工商的态度有过数度戏剧性的转变。

远古的中国人似乎并不轻商。早在殷商时期,人们非常乐于、善于经商及从事手工制造业。商亡周兴之后,周朝的建国者们在反思商朝灭亡的教训时认为,殷商之亡就是因为民众热衷工商而荒废了农业,造成民心浮躁,国基不稳。因此,转而推行鄙视工商的重农政策。在周制中,工商业者的地位非常低贱,金文中“百工”常与处于奴隶地位的臣、妾并列。《易・遁卦》曰:“君子以远小人,不恶而严。”《逸周书・程典》曰:“士大夫不杂于工商。”《礼记・王制》曰:工商“出乡不与士齿”。也就是说,士大夫必须远离商人,绝对不能与工商业者混居在一起,工商业者离开居住地则不得与士大夫交谈。《周礼・地官・司市》中还规定,贵族们不能进入市场进行交易,否则就会受到惩罚。

管仲的立场则完全不同,他将“工商”与“士农”并列,认为这些人是“国之石民”,他说:“齐国百姓,公之本也。”这种把工商业者抬升到与“士农”并列地位的观念,在当时的士大夫阶层并非共识,《战国策》中记载的姚贾与秦王的对话中就有一句:“管仲,其鄙之贾人也。”对管仲的商人经历颇为鄙视。当代史家李剑农依据《史记》、《国语》和《左传》中的记载断定:“中国商业之开化,当以齐为最早。”[5]


如果当年管仲提出“士农工商”,是以“士农”为优,“工商”末之,那就很难理解之后的变法政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