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导论
    • 1.1 为什么要学习经济学(上)
    • 1.2 为什么要学习经济学(下)
  • 2 经济学十大原理
    • 2.1 人们面临权衡取舍(上)
    • 2.2 人们面临权衡取舍(下)
    • 2.3 机会成本与边际量
    • 2.4 人们会对激励做出反应(上)
    • 2.5 人们会对激励做出反应(下)
    • 2.6 贸易能使每个人状况更好
    • 2.7 市场经济的好处
    • 2.8 政府有时可以改善市场结果
    • 2.9 整体经济如何运行
    • 2.10 习题分析
  • 3 市场
    • 3.1 像经济学家一样思考
    • 3.2 经济学分析方法
    • 3.3 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
    • 3.4 比较静态分析
    • 3.5 税收对均衡的影响
    • 3.6 资源的其他配置方法
    • 3.7 帕累托效率
    • 3.8 长期均衡
  • 4 像经济学家一样思考
    • 4.1 作为政策顾问的经济学家
    • 4.2 反向因果关系和缺失变量
  • 5 市场运行:需求与供给
    • 5.1 市场
    • 5.2 市场需求
    • 5.3 影响市场需求的因素
    • 5.4 市场供给
    • 5.5 市场均衡及其变化(上)
    • 5.6 市场均衡及其变化(下)
  • 6 弹性与政策分析
    • 6.1 需求的价格弹性
    • 6.2 影响需求价格弹性的因素
    • 6.3 需求的交叉价格弹性和收入弹性
    • 6.4 供给价格弹性
    • 6.5 习题分析
    • 6.6 弹性与政策分析
    • 6.7 弹性与税收转嫁
    • 6.8 弹性与消费品征税
  • 7 剩余与市场效率
    • 7.1 消费者剩余(上)
    • 7.2 消费者剩余(下)
    • 7.3 生产者剩余
    • 7.4 剩余与效率
    • 7.5 税收的代价(上)
    • 7.6 税收的代价(下)
  • 8 外部性与公共物品
    • 8.1 外部性与市场失灵(上)
    • 8.2 外部性与市场失灵(下)
    • 8.3 外部性的公共政策
    • 8.4 外部性的私人解决
    • 8.5 科斯定理
    • 8.6 物品的分类
    • 8.7 公共物品
    • 8.8 公共物品的成本—收益分析难题
    • 8.9 公共资源
  • 9 竞争性市场
    • 9.1 成本曲线(上)
    • 9.2 成本曲线(下)
    • 9.3 竞争性市场
    • 9.4 竞争厂商的利润最大化决策(上)
    • 9.5 竞争厂商的利润最大化决策(下)
  • 10 垄断
    • 10.1 垄断的概念
    • 10.2 垄断的成因
    • 10.3 垄断厂商的定价(上)
    • 10.4 垄断厂商的定价(下)
    • 10.5 价格歧视与捆绑销售
    • 10.6 垄断的公共政策
  • 11 不完全竞争
    • 11.1 寡头与垄断竞争的概念
    • 11.2 寡头厂商间的竞争
    • 11.3 寡头厂商限制竞争的行为(上)
    • 11.4 寡头厂商限制竞争的行为(下)
    • 11.5 垄断竞争
    • 11.6 产品差异的区位模型
  • 12 阅读
    • 12.1 阅读
  • 13 问卷调查
    • 13.1 问卷调查
弹性与税收转嫁
  • 1 视频
  • 2 章节测验




关于专营政策的反复与争议


从公元618年开国到742年(唐玄宗天宝年间),唐政权对工商业的宽松政策衍续百余年,其中也颇多反复与争议。


《新唐书》记载一事:公元703年,当时执政的是中国唯一的女皇帝武则天,有关部门要求重新课征关市之税。一位叫崔融的大臣当即上书制止,洋洋洒洒地提出了“六不可”,其核心意思是,若征了关税,必然增加民间负担,阻碍商品交易,最终会造成社会动荡,政府得不偿失。武则天采纳其意,打消了课征的念头。


对于盐铁之利的争论则更大。


白寿彝在《说秦汉到明末官手工业和封建制度的关系》一文中细述了南北朝到唐中期前的制度衍变:在北魏初期,河东郡的盐池原归官府所有,以收税利,后来罢止,很快被一些富豪之家所拥有;孝文帝延兴年间(471—476年),朝廷复立监司,再收税利;到了宣武帝时期(499—515年),再次解禁;神龟年间(518—520年)又归国有,“其后,更罢更立”,数次反复。隋文帝立国,宣布罢禁之令,唐朝则衍续隋制,达一百多年之久。[7]


到了唐玄宗开元元年(713年),大臣刘彤上《论盐铁表》,重新拾起专营之议。在他看来,把山海之利放于民间,只会造成更大的贫富差距,所以应该收归国有,以达到“均贫富”的目的,这才是真正的帝王之道。[8]跟历代所有主张国营化政策的人士一样,刘彤的立论之本是“夺富济贫”,而实质还是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玄宗令朝臣讨论刘彤之议,大家都觉得“盐铁之利甚益国用”,于是设立机构,“检校海内盐铁之课”,不过这一专营政策只执行了十年左右,到开元十年,玄宗下令,除了蒲州盐池之外,其余盐铁产地“无须巡检”,再度放还民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