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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人”
为什么经济的迅速增长就在于让经济自由?斯密回答说:
“各个人都不断地努力为他自己所能支配的资本找到最有利的用途。固然,他所考虑的不是社会的利益,而是他自身的利益,但他对自身利益的研究自然会或者毋宁说必然会引导他选定最有利于社会的用途。”
这是他说的第一个理由,即参与经济生活的每个人都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这也是最基本的理由。斯密认为,参与经济生活的每一个人,都是出于个人利益动机,为了谋求自己的最大经济利益,把他所拥有的资本当然包括所有能用来牟利的东西和技能,用在能产生最大利益的地方。社会是个人的总和,当每个个人都以自己所拥有的去谋求最大个人利益的时候,社会所拥有的资本,或者说资源,自然也就找到了最大的用途,社会经济就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这里包含的意义是非常清楚的:越是得到充分的自由,每个个人就越是能把自己所拥有的最大限度地运用,因而社会越是能得到最大限度的经济发展。
斯密又说:“关于可以把资本用在什么种类的国内产业上面,其生产物能有最大价值这一问题,每一个人处在他当下的地位,显然能判断得比政治家或立法家好得多。如果政治家企图指导私人应如何运用他们的资本,那不仅是自寻烦恼地去注意最不需要注意的问题,而且是僭取一种不能放心地委托给任何个人、也不能放心地委之于任何委员会或参议院的权力。把这种权力交给一个大言不惭地、荒唐地自认为有资格行使的人,是再危险不过了。”
这是斯密说的第二个理由:参与经济生活的人对自己的经济活动能作出比任何其他人更正确的决策。显然,第二个理由建立在第一个理由基础之上。由于关系的是自己利益,并且又是直接当事人,所以他会对自己的决策极端负责任,会全面地收集有关决策情况的信息。而其他的个人或集体由于与自身利益不直接相关,又不是直接当事人,绝不可能比为了自身最大利益的当事人做得更好。
这样,参与经济生活的个人的特性,就是为什么必须让经济自由的原因。
斯密在这里描绘出了一个“经济人”。经济人在社会生活中的所有行为都是为了把自己所拥有的得到最有利的利用。经济人是利己的,而非利他的。但不过经济人利己行为的后果,却是利他的,因为经济人的利己行为,同时增进了他人的利益,尽管他的本意并非如此。所以斯密写道:
“由于每个个人都努力地把他的资本尽可能地支持国内产业,都努力地管理国内产业,使其生产物的价值能达到最高的程度,他就必然竭力使社会的年收入尽量增大起来。确实,他通常既不打算促进公共利益,也不知道他自己是在什么程度上促进那种利益。”
斯密那个时代,把经济生活中的人描写成追求自身最大利益的利己主义者,并把这样的经济人作为他的整个学说的基础,仍然是非常需要胆量的。持身谨慎的斯密之所以敢这么做,除了他确实认识到经济生活中人的本质就是如此之外,还有其他的因素,这就是当时西方“利己主义的个人”,已逐步成为人们接受的观念。
按照传统道德标准和正义原则,人性应是利他的,利己的行为要受到谴责。古希腊的伊壁鸠鲁及其信徒提出了一种观念,认为追求幸福是一种可以赞美的人类所作的努力。但早期和中世纪的基督教义拒不承认这样的论点。到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时期以后,人们才开始注意到伊壁鸠鲁的论点。1651年,托马斯·霍布斯虽遭教会反对,他还是发表了其惊人的“利己主义个人”思想。他写道:
“心理的欲望是无穷的。人天生是渴望一切的,而当他的智力提高了,他的感觉也要精益求精了,可能有更多的嗜好;他的欲望是扩大了,而他的需要也随他的愿望的增加而增加,他的愿望是求得一切稀少的东西,能够满足他的感官的、装饰他的肉体的东西,以及增进生活安逸、愉快和华丽的东西。”
霍布斯表明了这样一种意思,人是追求个人欲望的满足来获得幸福的,这是人的本质。这是对人性的一种当时最为大胆的理解。
约翰·洛克1690年发表的《人类理解论》所表达的享乐主义哲学,构成了斯密经济学说的心理基础,实际上也是后来马歇尔经济学分析的心理根据。洛克表达了这样一种思想:人类的幸福被认为包含在欲望的满足之中;人们能够判断成为快乐源泉的各种物品,并且需要那些最能增进他们快乐的物品。这意味着要由消费者独自选择他们认为最能满足他们欲望的那些物品,并且让生产者毫不受到阻挠地生产消费者所选择的物品。这无疑是一种利己的个人主义思想。
斯密的密友大卫·休谟的动机论,追随洛克,接受幸福是所有人类活动的目的的观点。他这样写道:“一切人类的勤勉的伟大目的是获得幸福”,“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用劳动购买的;而我们的情欲是劳动的唯一原因”。虽然休谟也提出这样的观点,即“公正的价值”就是谋求整个人类的幸福,除要给予直接有关的私人以幸福外,也要给别人带来幸福。但这与斯密利己主义经济人并不矛盾,只不过经济人是在谋求个人利益当中给别人带来幸福。
这些享乐主义哲学,所表达的大体上是一种利己的个人主义。认为人们的行为,是为了个人的幸福和享受,或个人的欲望的满足,这些,在斯密那里成了寻找资本最好用途的强大动机。追求幸福、享受和欲望的满足,既然是人类的本性使然,斯密的经济人便有了深厚的哲学基础。
斯密在他青年时代写的著作《道德情操论》里所向往的人,是所谓有思虑的人,而并非是一种追求最大物质利益的经济动物。斯密的老师曾教导过斯密,财富和幸福并不完全是一致的,是因为人们的愚蠢,促使他们放弃本来可以享受到的幸福去做一味追求财富的蠢事。他说道:
“当较少的财富同样可以使他们快乐时,为子孙堆积财富的行为是多么愚蠢!当这类巨大希望最强烈地吸引他们时,却去沉湎于怠慢、奢侈、放荡、懒惰、骄傲和瞧不起他们的同伴;而摒弃了某些崇高的气质,如谦虚、同情、勤勉、耐劳的性情和勇敢等,这些属于朴素严峻的主妇匮乏的产物。”
斯密在其著作里沿着老师的思路走得更远。既然一个人的幸福,或者说一个人满足生理上的物质需要,靠一定的财富就能满足,为什么人们总是要永无止境地去追求最大的物质利益呢?斯密概括地说:“是虚荣而不是舒服或愉快使我们感兴趣。”他写道:
“富人以他的财富为荣,因为他感到财富自然吸引举世对他的注意……相反,穷人以他的贫困为羞耻……正是这一点,不管它所加的约束如何……使财富成为人们羡慕的目标,并在人类的见解中足以补偿追求它时所必须忍受的一切辛劳,一切焦虑和一切苦行……为了取得它,宁可永远丧失一切闲暇、一切舒服、一切无忧无虑的保证。”
人们普遍羡慕财富,进而羡慕和模仿拥有较多财富的人的行为,即使有的行为甚为荒唐。他又继续写道:
“由于我们有崇拜从而模仿有财有势的人的倾向,因此他们能够树立或引导所谓时髦……甚至他们的罪恶和愚蠢也是时髦的;而大部分人们却以模仿和类似使他们丢脸和堕落的这些品质而感到骄傲。”
他指出:
“正是这种骗人的东西,激起人类的勤勉并且使其继续行动下去,正是这种东西,首先鼓励他们(即人类)耕种土地,建筑房屋,建立城市和国家,并且发明和改进科学与艺术,提高和装点人类生活,完全改变了地球的全貌,使自然界的原始森林变成景色宜人而肥沃的平原,并使人迹不到和一片茫茫的海洋成为取得生计的新源泉,成为通达各国的康庄大道。”
人的本性是追求自己的幸福,这是毫无疑义的。但追求幸福的行为成为唯一的追求个人最大物质利益的行为,则完全是人类仰慕虚荣的缘故。所以,斯密并非认为人生来就是“经济动物”,而是社会使然。以我们现在的眼光来看,实际上是市场经济使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