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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自然秩序”
18世纪的法国,个人主义思潮来势凶猛。伏尔泰等人的著作破坏了对教会的盲目信任。卢梭把人当作人来为人说话。虽然政府百般阻挠,禁止卢梭的书籍出版,但在18世纪60年代出现的大百科全书中,天赋人权等思想得以表现。大百科全书不但提供了知识情报,而且形成舆论,对教会和专制政府都进行了抨击。因而推动了一次思想大解放运动,为从人性和人的权利出发研究所谓自然而然的社会经济制度奠定了哲学思想基础。
在魁奈之前,那个乡村法官布阿吉尔贝尔,凭他对实际情况的经验和直觉,已感觉到自然在为经济立法,而政府出面要为经济建立秩序的时候,只会产生破坏作用,他只差一点没有奋力喊出“经济自由”的口号了。与魁奈同时代著名的思想家孟德斯鸠男爵,则为“自然秩序”的观念开了先河。他在1748年发表的《论法的精神》一书中一开头就说:“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说,一切存在的物都有它们的法:上帝有它的法;物质世界有它的法;高于人类的智灵们有他们的法;兽类有它的法;人类有他的法。”当然,经济也有它的自然法。
在重商主义驱动下,皇家政府实际上是在为经济立法或建立秩序。不过,以金银为目标的法规政策,是以农业为代价来发展工业,同时又对工商业进行官僚管理,招人承包的税收做法和四处林立的地方关卡,本意要富国的重商政策反而使国家民穷财尽,这无疑是国家的经济政策法规出了问题。习惯从生理整体角度思考问题、开出药方的魁奈,正像孟德斯鸠寻求渗入或管制法的“精神”或秩序那样,开始寻找经济事务中的基础秩序。
魁奈和他的重农主义者们相信,存在一个不是人为的而是造物主规定或自然的根本社会秩序,即“自然秩序”。它是人们得以幸福的寄托,不遵守它,社会就会蒙受不利。人们建立的秩序,即经济政治制度、法令规章,是“人为秩序”或“积极的秩序”。若根据“自然秩序”的准则来制定“积极的秩序”,如建立政府、制定政策措施等,那就是建立“自然的政府组织”(或体系),社会便处于健康状态,人类便能享受最大幸福。若是相反,社会便陷入病态,这时就需要强有力的人物出现,使社会恢复到“自然秩序”。
重商主义占优势的现存体系,不是自然秩序而是对它的否定。魁奈等人认为他们发现了“自然秩序”,这就是他们的重农主义学说体系。所以,奈穆尔这位重农学派的主要人员描写他们的重农主义是“自然的政府组织”或体系。按照他们的见解,既然发现了经济运行的自然体系,那就要付诸施行。他们认为所要做的一切,就是摧毁政府强加的限制,亦即仍在运行的重商主义体系,然后,重农主义自己描绘的体系将会自动运行,为社会带来美好和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