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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利润为中心的分配论
但李嘉图关主的是分配。这在斯密看来只是次要的问题,在李嘉图的著作里成了研究的中心。斯密对于财富或价值在生产劳动者、地主、资本家之间按什么比例分配可以说没有多大兴趣,他所关心的是在这三个阶级之外的非生产劳动者的收入耗费,特别是政府的浪费,对财富增加的影响。所以,他提倡节俭,反对奢侈,因为这有利于资本积累,有利于雇佣更多生产劳动者。
李嘉图则认为,资本的积累,因而财富的增长,主要取决于财富在这三个阶级之间的分配比例。他说:“确立支配这种分配的法则,乃是政治经济学的主要问题。”李嘉图感兴趣的是分配问题,他之所以首先分析价值,也只是为他的分配论奠定理论基础。他要通过社会财富在社会各阶级之间的分配的“法则”的研究,来确立社会的最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条件。
在工资、利润、地租三种收入中,李嘉图所真正关心的是利润。在他看来,利润是一切产业经营的动力源泉,利润率倾向下降严重威胁以追求利润为目标的制度的生存。他的地租理论、工资理论实际上都时时向着利润这个中心。
在三种收入中,李嘉图首先研究工资。可能他意识到工资是影响利润的首要的、直接的和明显的因素,对利润和地租的考察要以对工资的分析为前提。
李嘉图提出了“生存工资”说,把工资归结为一定社会传统下维持工人及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资料价值。这是劳动的自然价格。但他也看到实际工资或者说劳动的市场价格和生存水平之间存在短期差异。在短期内,劳动的市场价格或实际工资,可以在自然价格上下波动。这种情况是由于人口的变动落后于工资的变化的结果。当劳动的市场价格超过它的自然价格时,劳动者的景况暂时是“繁荣而幸福的”,他的工资能够得到“更多的生活必需品和享受品”。但当“高额工资刺激人口增加,使劳动者的人数增加时,工资又会降到自然价格以下”。
李嘉图提出的劳动者生存标准并不严格限于肉体需要,它还包括由风俗习惯形成的需要。他指出,在他的时代,英国农舍中享用的许多便利品,在早一代一定被认为是奢侈品。虽然如此,他仍坚持这样的观点,即人口将继续对食物供应造成压力。虽然解决的办法不是没有,但也不多,仅有的补救办法“不是减少人口,就是迅速地积累资本”。在一切肥沃土地都已投入耕种的“富庶国家”中,后一种补救办法(亦即增加资本积累)“并非十分实际可行,也非十分有好处”,因为它会“使所有的阶级陷于同样的贫困状态中”。但在肥沃土地尚未投入耕种的“贫穷国家”中,增加资本积累是有好处的,因为它将“提高所有各阶级人民的生活”。
他指出,一般而论,“在社会的自然发展中,劳动工资……将有下降的倾向。因为劳动者的供给继续按照相同的比率增加,而其需求的增加率则较慢。”
可能这只是一定历史时期的情况。在技术水平不变和市场相对饱和的情形下,劳动供给的增长有超过劳动需求和生活资料增长的趋势。但如果技术出现革命,劳动生产率迅速提高,新市场迅速开拓,劳动者的工资会继续增长将完全可能。在这一点上,李嘉图的预测与斯密比较起来似乎悲观了一点(斯密认为实际工资会随财富的增长而提高)。
在李嘉图的分配论中,他的级差地租说较为出名。他说,地租是“为使用土地原有的和不可摧毁的生产力”而付给地主的报酬。他认为,土地具有三种质量。在新国家中,人口相对较少,而土地丰饶,因此只需要耕种最好的土地。如果只有最好质量的土地需要耕种,那么,“全部净产物将属于耕种者”,也就是说这时不会有地租。可是在“人口增长的过程中”,当有必要把次等肥力土地投入耕种时,头等或最好质量的土地马上就开始有了地租,因为农民会在两种质量的土地之间有所选择;只有当这两份土地生产力的差别作为地租支付的时候,这两种质量的土地对于农民才有同等的吸引力。如果人口再有增加,三等或质量最劣的土地也将为人所耕种。地租将支付给二等或中等土地的所有主,同时头等土地的地租会相应增加。西方学者对此认为李嘉图比他的前辈有进步,因为像重农主义者和斯密似乎没有摆脱对一切耕种的土地都交纳同等地租的假定。
当然,李嘉图也看到了实际的情形,即人们在广耕劣等土地时,必然同时伴随着对土地增加投资以增加产量:
“常常出现的情形是: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等或更差(质量)的土地投入耕种以前,人们能使资本在已耕的土地上生产更多的东西来。我们可能发现,把用在第一等土地上的原有资本增加一倍,产量虽然不会加倍或增加100夸脱(约合33640升),但却可能增加85夸脱,这个数量超过了在第三等土地上使用同量资本所能获得的量。”
因此,李嘉图提出了一种学说,大意是说:人口的多少以及由此产生的对于食物的需求规模,决定了①广耕劣等土地有多远,和②资本投入上等土地有多深。
有人认为,李嘉图的地租论以逻辑为特征,而不是建立在历史基础上。以土地定居的历史来说,通常的情况是人们首先定居在较易接近的土地,并不像李嘉图所假设的那样较多考虑土地的质量,还有其他因素在起作用,例如保持社会接触的欲望。
李嘉图接着分析利润。利润首先是商品价值中扣除工资后的剩余。这与斯密的看法没有多少差别,不过,李嘉图做得更为彻底。而且,李嘉图把地租当作从利润中派生出来的一种剩余的价值形式,地主不过是寄生在资产阶级身上的虱子。
李嘉图研究工资与利润的关系,得出的结论是,工资与利润相互对抗,而且利润与地租也相互对立。他毫不犹豫地指出,现存社会的分配关系建立在阶级对立的基础之上。
他认为如果提高了劳动生产率,生活资料的价值就会下降,工资则会随之降低。他得出结论,利润的变动完全取决于工资的变动:高工资降低利润。根据他对地租的分析,预测利润率的总趋势是倾向下降。“因为在社会和财富的发展中,必要的食品增加量是通过牺牲越来越多的劳动获得的。”人口增加,人们开垦劣等地和追加更多的投资来增加农产品,使食品等农产品价格上涨,地主向更多的土地收取地租,和向原来交纳地租的土地收取更多地租。所以,社会上越来越多的剩余价值落入地主腰包,利润率因而倾向下降。
李嘉图并不以为除了降低工资以外还有其他办法可阻止利润率的趋向下降。因此,他坚决要求废除阻止外国廉价农产品输入的关税保护法,竭力提倡自由贸易。他与当时名气很大的马尔萨斯在这个问题上形成尖锐冲突,因为后者竟断言没有地主和贵族的地租收入带来的消费,现存经济制度就不能正常运转。
从配第以来,是李嘉图比较清晰地理明了社会分配关系。他首先把工资、利润、地租归于共同的源泉,即劳动创造的价值。然后,他从扣除工资以后的剩余价值来理解利润和地租,从利润来理解地租,并清楚地说明了这三种收入的此消彼长的对立关系。在他看来,一个社会生产力的持续发展,利润率是必须关注的中心,处理分配关系,重要的是如何阻止或延缓利润率的下降。李嘉图的学说讲究简单明确,他的分配关系就是如此。
马克思认为,李嘉图的分配论的主要贡献是:把地租理论与劳动时间联系起来,否定了配第以来,直至斯密等人认为地租是“纯粹是自然的恩赐”、“使用土地的自然报酬”之类错误认识,指出地租是农业中超额利润的转化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