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文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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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文的性质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行使职权和实施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规范体式和特定办文程序的各种正式文书。
行政公文的特点
行政公文的种类
公文按阅知范围划分,可划分为秘密公文、内部公文和周知性公文三类。
——命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级人员。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报告适用于下级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请示适用于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批复适用于上级机关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批复与请示是一对文体)
——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函适用于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询问和答复有关问题的文体,使用频率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