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文写作

李大敏

目录

  • 1 应用文概述
    • 1.1 应用文概述
  • 2 行政公文
    • 2.1 行政公文概述
    • 2.2 行政公文的写作规则
  • 3 通知
    • 3.1 通知概述及写作规则
  • 4 通报
    • 4.1 通报概述及写作规则
  • 5 函
    • 5.1 函的概述及写作规则
  • 6 报告
    • 6.1 报告概述及写作规则
  • 7 请示与批复
    • 7.1 请示与批复的概述及写作规则
  • 8 会议纪要
    • 8.1 会议纪要的概述及写作规则
  • 9 计划
    • 9.1 计划的概述
    • 9.2 计划的写作规则
  • 10 总结
    • 10.1 总结的概述
    • 10.2 总结的写作规则
  • 11 简报
    • 11.1 简报的概述及写作规则
  • 12 调查报告
    • 12.1 调查报告的概述及写作规则
  • 13 述职报告
    • 13.1 述职报告的概述及写作规则
  • 14 经济活动分析报告的概述与写作
    • 14.1 经济活动分析报告的概述与写作
  • 15 经济新闻(消息)
    • 15.1 经济新闻(消息)的概述与写作
  • 16 日常文书
    • 16.1 日常文书概述
    • 16.2 求职信
    • 16.3 请假条
    • 16.4 申请书
    • 16.5 介绍信
    • 16.6 感谢信
    • 16.7 慰问信
    • 16.8 证明信
    • 16.9 公开信
  • 17 礼仪文书
    • 17.1 礼仪文书概述
    • 17.2 聘书
    • 17.3 邀请信
  • 18 阅读
    • 18.1 阅读
聘书
  • 1 视频
  • 2 章节测验

聘书的概念

聘书是指机关、团体、组织聘请某些有专业特长或威望的人担任某种职务、承担某项工作时所发出的邀请性质的专用书信。也称聘请书、聘任书。

聘书的特点

权威性。聘书是聘用单位给受聘者水平和能力的一种证明,是某一特定时期内受聘者职称高低、职务大小情况的依据。用人组织据此可以了解受聘者的业务、思想情况,作为任用或升降级的一种依据,或作为工作情况的参考。

严肃性规范性聘书是劳动力需求方对劳动者进行选择之后,决定对其正式聘用时所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聘书一旦发出,双方都将承担着特定的法律责任,不到期满,任何一方都不得随意中止聘用关系,除非有特殊的原因,才能以除名或辞职的方式中止这种关系。

凭据性聘书是受聘者上岗工作的凭证,是受聘者保护自己工作权利的依据,也是用人单位衡量受聘人员是否履行职责、是否完成任务的依据。对于双方而言,聘书都有重要的凭据作用,如果双方发生纠纷,需要劳动仲裁部门或法律部门解决纠纷,聘书也是依法解决的重要证据。

双向选择性。聘书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形成的,具有双向选择性。招聘单位有权向受聘者发出聘请意愿,受聘者也有权决定自己是否应聘。在双向选择的过程中,双方的利益都有可能得到保障。

规定的期限性聘书都要写明聘用的期限,长期工作聘书可以是一年或数年,临时工作的聘书则到临时工作结束时自动终止。兼职工作则可以比较灵活,特别是一些名誉性的兼职,有可能长时间有效,没有明确的时间期限。

聘书的作用

1.加强协作的纽带;

2.加强应聘者的责任感、荣誉感和促进人才交流;

3.表示郑重其事、信任和守约。








聘书的结构包括标题称谓正文结语落款


(一)标题

写上文种“聘书”或“聘请书”、“聘任书”等。

(二)称谓

写上受聘人的姓名,加称呼,一般在姓名后面加上“同志”“先生”、“小姐”“女士”等。

(三)正文

务必写明聘请的原因、所聘的职务与承担的工作、聘请的期限等;还可以写明具体要求、工作量、待遇和希望等;一般用“兹”字领起。

(四)结语

写“此聘”或“此致敬礼”等。

(五)落款

写上聘请组织的名称和写聘书的日期,并加盖公章。




首先,应该明确地告诉你,你所说的聘书应视为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其主要内容包括聘用人员的职责、待遇、聘用期限等。几年来,你一直受聘在该单位工作,领取工资,且聘书已注明了聘用期限,所以该聘书应视为合同。

劳动部《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论是否订立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符合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应受理。”因此,你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同时,我国《劳动法》还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就是说,只有先申请仲裁并且有仲裁结果,方可向法院起诉,所以,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未就劳动争议作出仲裁的情况下,法院不受理你的起诉是符合法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