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植物分类的各级单位
植物分类的各级单位对全部植物进行分门别类,一方面有效地识别多样性的植物种类,另一方面能够系统地表示植物间的亲缘关系以及系统发生和进化的时序性。按照植物类群的所属等级,给予的- 一定名称,就是分类单位(taxon)或分类阶元(unit)。现将植物分类的基本单位列于表9-1。

各主要分类等级根据需要可再分成亚级,即在各级单位之前,加上一个亚
(sub-)字,如亚门(subdivision)、亚纲(subclass)、亚目(suborder),亚科(subfamily)、亚属(subgenus)。如蔷薇科(Rosaceae)根据心皮数、子房位置和果实特征分为4个亚科: 绣线菊亚科(Spiraeoideae)、薔薇亚科(Rosoideae).李亚科(Prunoideae)、苹果亚科(Maloideae)。此外,在科以下有时还加入族(tribe)、亚族(subtribe),在属以下有时还加人组(section)、亚组(subsection).系(series)、亚系(subseries)等分类等级。
种的概念英国植物学家约翰。雷(John Ray,1627-1705)在其《植物史》(Historia Plantarum 1686)中把物种定义为“形态类似的个体之集合”,同时认为物种具有“通过繁殖而永远延续的特点”。林奈继承了约翰,雷的观点,他认为物种是“由形态相似的个体组成,同种个体可以自由交配,并能产生可育的后代,而异种杂交则不育”。达尔文打破了物种永恒性的传统观点,认为“一个物种可变为另一个物种,物种之间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亲缘关系”。
物种(species)(或种)是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是生物分类系统的基本单位。物种不是相似个体的简单集合,而是起源于共同祖先、具有极为相似的形态和生理特征,且能自由交配、产生有性正常的后代,并具有一定的自然分布区的生物类群。通常一个物种的个体一般不能和其他物种进行生殖结合,即使结合,也不能产生有生殖能力的后代,即种间存在生殖隔离现象。因此,物种是生物进化过程中从量变到质变的一个飞跃,是长期自然选择的历史产物。
物种虽一方面具有相对稳定的形态特征,其特征可以代代遗传,而另一方面物种又处于不断发展和演化中。如果种内某些个体之间具有显著差异,则可视差异的大小,分为亚种、变种和变型等。亚种(subpecies)是指在不同自然分布区分布的同一种植物,由于生境不同导致其在形态结构和生理功能上表现一定差异的个体群。变种(variety)是指种内个体在不同微环境条件影响下所产生的可稳定遗传的变异个体群,如花色、枝条下乘与否等特征发生变异的类群。变型(forma)是指同一种内的植物,在形态学上表现出差异的个体群,其变异更小,不能稳定遗传,如叶色的变异类群等。
栽培植物中,人们常以栽培品种来区分和评价种内不同栽培群体类型。品种(cultivar)通常指经过人工选择及人工裁培而得到的有一定经济价值和观赏价值的
变异群体类型。确立品种的指标主要有色、香、味、形状、产量等。如牡丹有
‘二乔’、‘姚黄’、“洛阳红’等品种,小麦、玉米、水稻、菊花等具有更多的品种。品种只用千栽培植物,不用于野生植物。种内各品种间的杂交,称为近缘杂交。种间、属间或更高级的单位之间的杂交,称为远緣杂交。育种工作者,常常遵循近缘易于杂交的法则来培育新品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