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分类的目的,不仅是认识植物,给植物以一定的名称和描述,而且还要研究按植物亲缘关系,把它们分门别类,建立一个足以说明亲缘关系的分类系统,从而了解植物的系统发育规律,为人们鉴别、发掘、利用和改造植物奠定基础
(一)、植物分类方法
1、人为分类方法,是人们按照自己的方便,仅就植物的形态、习性、用途上的一个或几个特征,作为分类依据。
2、自然分类方法,是根据植物的亲缘关系和演化进展作为分类依据。
(二)、植物分类的各级单位
沿用习惯上的两界系统,任一等级的分类群都称为分类单位(taxon)。植物分类主要单位有界(kingdom)、门(division或phylum)、纲(class)、目(order)、科(family)、属(genus)和种(species)。各主要等级中根据需要还可以再添加亚分类单位,如亚门(subdivision)、亚纲(subclass)、亚科(subfamily)等。各级分类单位列表如下:

种是分类的基本单位,同种内所有个体起源于共同的祖先,具有相似的形态、结构和生理功能,且能进行自然交配,产生正常后代,并有其一定的地理分布区域。
亚种:一个种内的类群,形态上有区别,分布上,或生态上,或季节上有隔离,这样的类群即为亚种。
变种:形态上产生变异,并比较稳定,其分布范围比亚种小,这样的种内变异类群,叫变种。
变型:形态有变异,但不出分布区,而是零星分布的个体,这样的个体叫变型。
栽培作物的品种,不是分类学中的分类单位。
(三)、植物的命名方法
每种植物,各国都有不同的名称;就是在一国之内,各地的名称也不相同。因而就有同名异物(Synonym)、异物同名(homonym)的混乱现象,造成识别植物,利用植物,交流经验等的障碍。按《国际植物命名法规》规定,每种植物的学名用两个拉丁字构成。这种命名方法叫双名法,是林奈首创。双名法的第一个字为属名,是名词,其第一个字母要大写;第二个字为种加词,常为形容词及所有格的名词,表示某一植物的性质及特征,后面再写出命名人的姓氏或姓氏缩写(第一个字母要大写),便于考证。
一、植物分类学发展简史和研究现状
植物分类学的起源可追溯到人类接触植物的原始社会。现代植物分类学者常根据人类认识植物的水平,根据人类认识植物的发展以及建立了什么样的分类系统而将分类学历史划分为若干阶段和时期。如英国植物分类学家杰弗雷(C.Jeffrey1982)在《植物分类学入门》一书中,将植物分类的历史划分为三个时期。
(一)人为分类系统时期(本草学)(远古──1830年左右)
从远古原始人类认识植物开始到十九世纪初,人们对植物的认识主要从用、食、药开始,给植物以俗名,称民间分类学或称本草学阶段。这个阶段相当漫长。
(二)自然分类学时期(十七世纪──达尔文进化论发表,1859年)
1.机械分类学阶段
英国植物学家雷约翰(John Ray 1628-1705)在《植物的历史》一书中,首先认识到胚中有一片或二片子叶之分,但没有认识到分类意义,只将其放在次要的地位。他写过很多书,在《植物的分类方法》中,以一复杂的分类系统处理了18000种,认为植物的所有性状都是有用的。
瑞典人林奈( C. Linnaeus 1707-1778),对大量植物进行了研究,将当时分类的混乱局面做了整理。1735年在他的《自然系统》一书中,根据雄蕊的数目、特征以及和雌性的关系,将植物分成24纲。虽不是一个自然系统,但以性器官来分类是一个首创。此后,又发表了《植物属志》,1753年完成了《植物种志》,将约7700种植物归入1105个属,并首次使用了双名法,一直沿用至今。林奈对分类学的卓越贡献被后人称之为“分类学之父”。
这个时期的特点是从本草学向分类学过渡,但还只使用了植物1-2个先定的性状,使用了机械的思维方法。
2.自然分类阶段(从18世纪未---达尔文《物种起源》)
这个阶段的主要人物和著作有:法国植物学家裕苏(A. L. Jussien? 1748-1836)于1789年在《植物属志》中发表了一个比较自然的系统,成为现代系统的奠基人,他将植物分成无子叶、单子叶、双子叶三大类,并认为单子叶植物是现代被子植物的原始类群。瑞典植物学家德堪多(A.P.de Candolle,1778-1841)1813 年发表了《植物学基本理论>>,将植物分成135目(科),后来他儿子A. decandolle 发展到213科,他们肯定了子叶的数目和花部特征的重要性,并将维管束的有无及其排列情况列为门、纲的分类特征,他们还确定了双子叶植物是被子植物的原始类群。英国的边沁(G.Bentham)和虎克(J.D.Hooker )于1862-1883发表了三卷《植物属志》,把双子叶分为三个纲(离瓣花纲、合瓣花纲、单被花纲),把多心皮类放在原始的位置。虽然他的系统基本似De Candolle的系统,但这三本巨著至今仍是植物分类学的重要文献。
(三)系统发育分类时期(1859年“进化论”后──现在)
自1859年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上发表了进化论后,植物学家提出了系统分类要考虑植物的亲缘关系,要按性状的演化趋势来进行分类,使分类系统更接近自然,即系统发育系统(phylogeny system)。这个时期的主要人物和著作有德国的艾希勒(A. Eichler)、思格勒(A.Engler)和韦特斯坦(Wetlstein),美国的柏施(C. Bessey)和英国的哈钦森(J.Hutchinsen),但是,在学术观点上形成了“假花”学派和真花学派两个学派。
二、植物系统发育研究现状
长期以来,植物分类学偏重以植物器官的外部形态特征作为分类的依据。主要的分类工作是采集标本,根据植物营养器官和生殖器官形态的差别进行分类和命名,编写世界各地的植物志以及致力于建立一个能反映自然发展实际的分类系统。工作的场所主要是自然界、标本室及图书馆,所以工具比较简单,手段比较原始,方法也只限于描述和绘图而已。20世纪50年代来,随着现代科学的发展,特别是生态学、细胞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的发展,这些学科的成就渗透到植物分类学,产生了新的研究方向。细胞学的资料用作分类学的依据,已越来越被分类学家所重视,如染色体的数目和形态(核型分析)、孢粉形态等作为分类的依据,解决了分类中的大量疑难问题。化学分类学是利用植物化学的特征作为分类的证据。人们发现植物形成各种化学成分的遗传变异和植物科、属系统的演化是基本一致的。一定类别的化学成分常分布在一定的植物科属中,可以解决种属的亲缘关系。数学的思维方式和计算机的使用,使统计分析大量的性状资料成为现实,从而产生了数值分类学。数值分类学的建立,对系统学、分类学的许多工作方法、步骤和概念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到了80年代,物种生物学(biosystematics)(实验分类学)、居群遗传学(population genetics)和居群生态学(population ecologty)中居群思想和实验方法的引入,使植物系统进化的研究(尤其小进化 microevolution)进入了新的阶段。对物种的认识、种间关系、变异、分化与适应有了新的认识,取得了很大进展。尤其进入20世纪90年代,分子生物学方法上的突破,给植物系统发育带来了新的活力,分子系统学(Molecular systematics)名词的出现已充分表明了这一点。可见,单子叶与双子叶植物的界限、原始双子叶植物的系统发育都有了新的观点。
三、国际植物命名法规简介
Alphonse de candolle在1867年8月法国巴黎举行的国际植物学会议中受会议组委会委托,负责起草《植物命名法》( Lois de la nomenclature botanique)。这一版规则在1900年巴黎召开的第一届国际植物学大会( International Botanical Congress,IBC)上参酌欧洲和美国学者的意见后,形成“巴黎规则”。这是最早的植物命名法规。之后,1935年出版的《国际植物命名规则》( International Rules of Botanical nomenclature),弥合了欧美学者的一些分歧,形成“剑桥规则”。二战后,中断多年的国际植物学大会得到恢复,第七届大会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于1952年出版了《国际植物命名法规》( International code of Botanical nomenclature,ICBN),“斯德哥尔摩法规”是现代“国际植物命名法规”新的开端,以后在每5或6年召开的国际植物学大会后加以修改补充。直到现在这样的国际性大会总共召开了18次。我国正式翻译出版的《国际植物命名法规》有四个版本,包括:匡可任1965年翻译的“蒙特利尔法规”,赵士洞1984年翻译的“列宁格勒法规”,朱光华2001年翻译的“圣路易斯法规”和张丽兵2007年翻译的“维也纳法规”。
“国际植物命名法规”中的规则不是法律,但自愿遵守“法规”是国际植物学界乃至科学界的共识,世界上几乎所有的植物学家都同意遵守其中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