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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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一项根本制度,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全面领导的本质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有力保障。
(1)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是历史的结论。
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理论、人民的理论、实践的理论、开放的理论。马克思主义犹如壮丽的日出,深刻揭示了自然界、人类社会、人类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为人类社会发展进步指明了方向。是对的理论、是好的理论、是行的理论、是活的理论。
(2)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是坚持和巩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保证我国文化建设正确方向的必然要求。
找到一条正确道路、建立一个国家政权不容易,坚持住这条道路、巩固好这个政权更不容易。只有始终不渝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才能保证道路不偏向、江山不变色,保证国本永固、事业常青。
二、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建设
(1)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指导实践。

(2)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