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在罗马帝国中传播发展,取代罗马多神教而最终成为罗马国教,是一个非常艰难和漫长的过程。基督教最终从小亚细亚一带传入罗马,中间成为了罗马帝国宗教的时期,到最后整个欧洲完成基督教化,这是西方文明内部各种要素互相冲突和互相融合的一个漫长过程,也是其内在的一种特质。在罗马帝国末期,随着日耳曼蛮族对欧洲的占领,基督教与蛮族结合到了一起,很多蛮族国家被逐渐基督教化了。欧洲的基督教化,是西方文明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
基督教是公元一世纪产生的,它最初是从犹太教中发展出来的,经过公元前586年的巴比伦之囚,公元前三世纪以后,处于奴役状态的犹太人普遍相信,耶和华将指派米赛亚,来人间解救他们,把他们引致一个没有苦难的幸福天国中。当时犹太教有许多不同的派别,如代表祭祀贵族的撒都该派,代表中产阶级和宗教知识分子的法利赛派,代表农民和牧民的艾赛尼派,代表激进思想的吉洛特派等。公元一世纪初,一个犹太教的支派把加利利的拿撒勒人耶稣任作基督,这一派在与正统派的斗争中逐渐脱离犹太教,形成了基督教的雏形。由于耶稣的仁慈和勇气,以及它所宣扬的天国福音,使得其拥有了越来越多的信徒,这引起了法律赛人的强烈不满和罗马统治者的敌视,在法利赛人等保守的犹太宗教人士看来,耶稣所宣扬的福音与犹太教的盛典和律法相悖,他是正统宗教的反叛者;对于罗马统治者来说,耶稣及其信徒们则是一些具有潜在威胁的社会革命家和动乱分子。公元30年,犹太上层祭司和法利赛人向巴勒斯坦的罗马总督伊拉多告发了耶稣,他被指控为犹太人的王,犯有煽动叛乱罪,由于其门徒犹大的出卖,耶稣遭到逮捕,并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他的门徒们继续宣扬他的宗教思想,并遵循他的指示,将上帝的福音传播到犹太人以外的地方即外方人包括罗马人生活的地方,从而使基督教的影响大大的超出了犹太教的狭隘民族性和地域范围,传播于罗马帝国的这个角落,逐渐发展成为一种影响很大的宗教。
基督教在公元一世纪创立和流入罗马开始,并没有太多地引起沉溺于物欲之中的罗马人的注意,罗马人将其为犹太教混为一谈,但是不久以后,基督徒所奉守的各种奇怪的信条和遗事引起了罗马人的反感,尤其是他们拒绝敬拜皇帝,拒绝敬拜罗马人世代尊崇的神明,有的基督徒甚至还拒绝履行一些必要的义务如服兵役等。基督徒与罗马民法的根本冲突在于,他们拒绝接受罗马皇帝的神性,以及敬拜他如神。在《古罗马帝王之死》一书中可以得知,古罗马人敬拜祖先,尊崇神明,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他们往往把功劳巨大的帝王封为神,以示敬仰。最初的基督教徒,对于有教养的希腊人和罗马人而言,是一种来自东方的具有危险的宗教,基督徒是粗鄙的,任性的。二者的精神气质完全不一样,这导致二者处于一种紧张的关系中。
罗马帝国与基督教的关系
罗马帝国对基督徒的迫害
第1次大规模的迫害发生在尼禄当政时期,他将罗马城的大火推卸给了当时令人反感的基督徒,罗马民众对基督徒的种种乖戾行为的厌恶,促成了帝国政府对基督徒的迫害。
后世有几位罗马帝国皇帝对基督教都采取了较为温和的反应,除了这个皇帝认为对基督徒不必过分苛求,不能仅凭一封匿名的告密告密信而定一个人的罪,一个基督徒,只要他愿意通过向罗马诸神献祭的方式而公开表示放弃基督教信仰,就不必追究他以前的罪过,只有那些坚持不崇拜罗马神明而恪守基督教信仰的人才是有罪的。但是真正的基督徒是不肯让步的,他们最终只能以生命去寻道。在图拉真,哈德良,派厄斯等较为宽容的皇帝之后,公元二世纪末,罗马统治者对基督徒展开了新一轮的大迫害。许多基督徒为了坚持自己的信仰以身殉道,一时间在教会内部掀起了一种近乎疯狂的为主献身的热情,这一时期基督徒受迫害的主要原因是在于他们信仰方面不肯妥协的顽固态度,以及基督教信仰对罗马上层社会越来越难以遏制的渗透。当时的基督徒把为信仰而死,看作是一种新生活的开始,他们被一种狂热的虔诚精神所激励,艰难的逆境加强了他们的选民意识,这种选民意识就是一种优越意识,教会就是这种优越意识的产物,教会成为他所认为的这个罪恶世界的装载着希望的诺亚方舟。这种自豪感往往由于险恶的环境所激发的偏激心态而逐渐演变为一种狂热的傲慢和潜在的刻骨仇恨,这种表现为对义教的坚决的不妥协和不宽容。
基督教逐渐扩散到罗马军队贵族和政府官员中,罗马传统的多神教形成了严重的威胁,公元250~259年,罗马皇帝迪希厄斯和弗里利安先后两次,对基督徒进行了残酷的破害。他们通过恐吓迫使基督徒向罗马诸神的偶像献祭,禁止教徒们聚会,没收教会财产和墓地,教会财产被充公。260年,懦弱无能的皇帝加利伊纳斯执政,改变了对基督教的迫害,准许基督教会自由活动并发还教会财产。此后的40年被称为“长期和平时期”,基督教势力再度猛增。
公元303年,皇帝戴克里先因宫廷纵火案对基督徒进行了最后一次大规模镇压。他发布敕令,拆毁教堂没收教产,用酷刑迫使神职人员献祭,并对军队和宫廷中的基督徒进行了大清洗。但这时候的基督教羽翼丰满,在罗马民众和上层人士中赢得了普遍同情。306年君士坦丁执政以后,开始对基督教采取亲善态度,313年,君士坦丁统一西部地区之后,与帝国东部皇帝利西尼厄斯共同发布了《米兰敕令》,它宣布绝对的信仰自由将基督教与罗马帝国其他宗教完全置于同等的法律保护之下。323年,君士坦丁战胜西尼厄斯之后,大张旗鼓的支持基督教,作用信仰基督教的官员,同时有意识的削弱罗马国教的势力。
基督教成为罗马帝国的国教
325年,在距离君士坦丁堡不远的尼西亚镇召开了基督教历史上第1次重要的世界性会议,尼西亚公会议,会议确定了基督教的一些基本信条,如三位一体,并对阿里乌异端进行了声讨,会议由皇帝君士坦丁召开,君士坦丁在主教们面前公开,称自己为处理俗世事物的主教,负责掌管教外的事情,并希望教会合一,避免出现异端的侵扰,君士坦丁认为:多什么教祭司所拜的是邪神,误会殃及其统治。337年,这位罗马皇帝在临终之际接受了基督教的洗礼成为一名基督徒(在此存疑,另一种说法说,嗯,他接受的是非正统的基督教)。
361~363年,“背教者”朱里安皇帝曾经一度想重新确立罗马多神教的统治地位,并最后一次对基督教造成了威胁,但是他仅仅做了两年皇帝就去世了,朱利安之死成为对基督教全面解禁的讯号,从此以后,基督教就理直气壮地朝着罗马国教的方向发展。392年,狄奥多西一世颁布法令,关闭一切异教神庙,竟是在任何场合献祭,该法令标志着基督教正式取得多少教而成为罗马国教。
在基督教与罗马多神教漫长的较量过程中,罗马失去了它的传统宗教,失去了它的文化根基,因此当罗马帝国把基督教确立为国教时,他自己就成了一只断了线的风筝或徒具其表的傀儡。基督教具唯灵主义的特点,与罗马的物质主义针锋相对,在这种对立状态中,基督教会与罗马帝国,上帝的王国与凯撒的王国,这两种势力一开始就是水火不容的,罗马帝国皈依基督教之日,也就是它的回光返照之时。基督教悄悄地吸尽了这个庞大帝国的最后一丝精气,莱茵河东岸的日耳曼蛮族里应外合,共同毁灭了不可战胜的凯撒的帝国。
基督教没能够挽救病入膏肓的罗马帝国,但却可以制服粗野而朝气蓬勃的日耳曼蛮族。至柔至弱的基督教与至刚至强的日耳曼蛮族之间出现了一种天然的契合,产生了欧洲中世纪文明。
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西欧社会进入了长达数世纪的黑暗时代。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从蛮族的王公贵族一直到平民百姓,都坠入了文盲状态,绝大多数人连自己的姓名都写不全,能够读书识字的只有极少数教士,他们的文化水平也仅限于读福音书和祈祷文。中世纪的基督教社会中,文学,艺术,哲学等高雅的文化成为教士阶层的一种专利。整个文化上体现为基督教的唯灵主义。各个蛮族的共同特点,一是比较野蛮勇敢,战斗力很强。二是在宗教信仰方面表现很淳朴,他们经历了从原始的自然宗教,向基督教异端,在向基督正教转变的过程。他们的这种淳朴虔诚,与其畏惧自然灾害,因果报应的心理有关。像破坏罗马城的阿拉里克,以及进攻意大利半岛的的匈人王阿提拉,活动罗马城的汪达尔人,都曾经在当时的教皇的劝说下,制止屠杀。而且在罗马被蛮族屠城之间,宗教的建筑是免于其难的,比较完整的保留了下来。
蛮族皈依基督教。
公元六世纪,蛮族在西欧各地纷纷建立了政权,完成了对原先西罗马帝国领土的划分,在这种普遍的混乱和分裂的状态下,辉煌的古典文化,完全被淹没在蛮族入侵者的愚昧和粗俗的习俗中,教会作为西欧社会唯一的政治文化统一体开始履行它的职能,经过几个世纪完成了对蛮族的教化改造。蛮族接受基督教,也有其内在的原因:5-7世纪,西欧爆发了大规模的瘟疫、灾荒和饥饿,日耳曼蛮族陷入了一种深沉的罪孽意识和恐怖感,希望能够从宗教中得到安抚。正是这种普遍的恐慌和深沉的恐惧和意识,日耳曼人在200多年的时间里完成了对基督教的皈依。
日耳曼人有自己原始的自然神教,后来被基督教正统派视为异端的阿里乌派在日耳曼地区渗透,西哥特人,东哥特人,汪达尔人以及勃艮第人和伦巴第人等,都在入侵罗马帝国前,皈依了阿里乌教派。在各个蛮族政权中,法兰克王国具有极重要的历史地位。他成为日耳曼蛮族中最持久的最有势力的国家,它的出现,代表着在西罗马帝国废墟上,建立一个新欧洲的团结性和建设性力量,法兰克人和基督教的联合,成为影响欧洲的重大事件。法兰克王国的缔造者克洛维在所有蛮族入侵者中,率先带领他的部族皈依了西方正统的基督教,这使得他和他的继承人的统治,对于信奉基督教的已经罗马化的高卢人来说具有着毋庸置疑的合法性。496年,克洛维在战胜阿勒曼尼人之后,率部宣布改奉基督教,并在这一年的圣诞节率领3000名随从在兰斯受洗,从而使法兰克人成为第1个皈依正统基督教信仰的蛮族部落。克洛维皈依正统基督教之后,得到了罗马教会和基督徒们的全力支持,从而使他在对其他蛮族部落的战争中不断取得胜利。511年,克洛维下令召开奥尔良宗教会议,会议将宗教法规提高到与国家法律具有同等的权威性,用基督教堂取代了法兰克人传统神庙的神圣地位,并且制定了教堂避难法。不久以后,基督教成为全体法兰克人都必须信奉的国教,教会的财产和各种特权都受到了国王的庇护。在此之后的数百年时间,主教的权力不断上升,教会的势力范围不断扩展,逐渐发展成为一支举足轻重的政治力量,而且开始觊觎世俗统治权,这种世俗王权与宗教势力的联合,并没有清晰明确的规定各自的权限范围,这种矛盾最终在11世纪的主教叙任权中充分暴露出来。在法兰克人的影响之下,原先信奉阿里乌派的其他蛮族部落也纷纷改信正统基督教,到七世纪中叶以后,正统的基督教信仰,在意大利、高卢和西班牙都已经确立了地位。
基督教的主要传播区域
基督教在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西派教会和东派教会,西派教会是指欧洲西部北非西部的教会,与它相对是指在欧洲东部亚洲西部北非东部的东派教会。西派教会在经典教父著作和礼仪中主要使用拉丁文,东派教会则以希腊文为主,东西两派的文化差异是在基督教产生不久后的历史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到了东罗马帝国设立东西二都以后,两派之间的分化日益加剧,西部的罗马成为西派教会的中心,东部的君士坦丁堡成为东派教会的中心。西罗马帝国崩溃以后,东派教会以君士坦丁堡主教为首,西派教会以罗马主教为首,双方长期在谁是基督教会的牧首这个问题上以及教义问题上争执不休,最终导致了1054年东西教会大分裂,此后东派教会的大部分行程了东正教,西派教会的西欧部分则形成了罗马天主教。
法兰克地区。493年,法兰克国王克洛维娶了信奉基督教的勃艮第公主为妻,在他的影响下,他在496年皈依了基督教,他带领3000名士兵一起在河中受洗。法兰克人与基督教的联合,使其逐渐强大,在六世纪的中叶的时候,法兰克成为西欧最强盛的国家,也是蛮族政权中最强盛的国家。法兰克的统治者在国内积极推广基督教,使日耳曼各族不再信奉基督教的异端派别阿里乌派,而是逐渐都接受了罗马的基督教。从克洛维一世到宫相丕平二世,宫相查理马特,法兰克国王丕平三世,查理曼大帝,他们都加强了与基督教的关系,都在扶持基督教同时利用基督教壮大其政治实力。基督教在法兰克人的保护和支持之下,得以发展壮大。
不列颠。基督教对不列颠的真正渗透是在五世纪中叶以后,传教活动最初是从爱尔兰开始的。基督教传入英格兰比这稍晚。577年,英国有七个国家被称为战国七雄,其中朱特人建立的肯特王国,他们的国王在希尔伯特在6世纪末娶了法兰克公主为妻,他的妻子为基督徒,当时罗马主教格里高利一世称其派修道院院长奥古斯丁带领一批教师前往肯特传教,601年肯特国王皈依了基督教,奥古斯丁在坎特伯里设立了大主教区,他被任命为首任坎特伯雷大主教。英伦半岛的基督教是从两个系统开始传入的,一个是爱尔兰系统,一个是罗马教会系统。二者之间在一些枝节问题上产生了分歧,这些分歧的背后一个实质性的问题是要确立爱尔兰教会和英格兰教会究竟哪个是正统。到了664年,诺森伯里亚国王奥斯维主持召开的惠特比宗教会议上,爱尔兰教会遭到了约克主教威尔弗雷德等人的反对,罗马教会的正统性终于在英格兰基督徒中得到了确认。673年,坎特伯雷大主教召开宗教会议,制定了教会管理法,进一步确立了罗马教会在英格兰的地位。到了8世纪初叶,爱尔兰和苏格兰也相继承认了罗马教会的至高无上的权威地位,从而使不列颠教会成为罗马天主教会的一个组成部分。几乎整个英格兰都接受了基督教,而基督教会也逐渐地形成了统一的、完整的体系。其仪式、教义、组织形式和西欧其他国家完全一样,并把罗马看作是宗教中心。教堂在全国各地纷纷建立,牧师和主教的职位也确立下来。基督教在英国顺利地发展起来。 英格兰民众在上述思想的指引下,经过“清教徒革命”和“光荣革命”,终于在英格兰建立起近代意义上的议会制。
北欧地区。卡纽特大帝时期,(1014-1035年)丹麦、挪威彻底皈依基督教。瑞典在1100年最终皈依基督教。
中欧地区。萨克森人在查理曼大帝强制下改信基督教。950年,波西米亚(捷克)被萨克森人征服,被迫接受基督教。1000年,匈牙利国王强迫全国接受基督教。同年,波兰国王建立波兰教会。
北非西部。北非西部的基督教会基本上属于拉丁基督教世界,但是由于地理和文化传统方面的原因,北非教会在组织上和思想上从一开始就显示出某种不同于东派教会,也不同于罗马教会的独立性,北非教会以一种希腊是亚历山大里亚式的理性精神,与狂热而专断的罗马教会相抗衡。北非教会长期坚持自治的传统,它因此成为一直使教皇和皇帝都不得不认真对待的力量,对西欧教会来说,摆脱了非洲教会,意味着消除了长期动荡不安的隐患,罗马成为宗教上唯一的权威和西方野蛮王国的中心,当罗马仅仅是几个大教区之一,使教会整天处于紧张状态之中,现在西欧教会可以将那种紧张置之脑后了罗马城了各个新兴民族无可争议的教师新兴民族唯有听从其指导。对基督教而言,希腊、亚洲和北非都是可能滋生异教文化的隐患地区,随着这些地区退出西方基督教世界,罗马教会从此可以为所欲为地摆弄那些缺乏教养和理性精神的北方蛮族,罗马教会成为西欧中世纪文化的第一载体。
教皇的由来
早期的基督教教会没有统一的组织与领导,但是教会内部为争夺最高领导权的斗争也日益加剧,各主要教区的主教互不相让,445年,罗马主教利奥一世要求西罗马帝国皇帝瓦伦丁尼三世发布诏令授予罗马主教特权,规定罗马主教制定的一切,应当成为全教会的法律,如果有某个主教拒绝服从罗马主教的传召,该省的总督有义务强迫其前往。皇帝的命令成为罗马主教自封为教会最高首脑的法律依据。但各地主教拒绝接受罗马主教的权威,仍然认为所有主教的地位都是平等的。
针对445年的诏令东罗马帝国皇帝马西安与451年在卡尔西顿召开了第四次大公会议,会议决议的第28条规定,君士坦丁堡大主教与罗马主教在教务上有同等的权利,但是,罗马主教利奥一世对此拒不接受,六世纪中叶以前,罗马主教不仅未能在东部教会,而且也没有在西部教会中树立起最高的教会权威。
到560年,西部教会才最终承认罗马主教的领袖地位。1054年东西教会分裂后,罗马主教才垄断“教皇”(或“教宗”)的称号,也才有了后来的涵义。当时有个重要的事件就是东罗马帝国收复西罗马帝国版图无望,西部教会围绕着最终是要接纳蛮族人还是拒绝蛮族人入教,内部存在着分歧,最终还是接纳蛮族人的这一派占据了上风。当时西部教会面对各种问题,实际上是被迫团结在一起。在西部教会看来,既然东罗马帝国不能有效地统治这个区域,那么就应当由西部教会来履行这个政府职能,同时西部教会还兼有宗教职能,只是在这个政府职能履行的过程中,与蛮族政权不可避免的发生各种冲突,为政教之争埋下了隐患。
8世纪后半叶,教皇的秘书们杜撰出《君士坦丁的赠礼》,文体是信件形式。主要内容是:君士坦丁大帝感谢罗马主教西尔韦斯特一世,因为后者治愈了大帝的麻风病。君士坦丁大帝在信中承认罗马主教的崇高地位,认为他有权管理东方四大教区以及整个西部地区。教皇很快就祭出这封信,要求东方的耶路撒冷、君士坦丁堡、亚历山大、安提阿四大教区服从罗马教廷,还向西方各国的世俗君主提出权力要求。纸毕竟包不住火,《君士坦丁的赠礼》被12世纪的某些学者怀疑做假,一直到1440年终于被证实为伪造品,这发现全靠意大利的罗伦佐·瓦拉。
9世纪中叶又出现一本《伊西多尔教令集》,据说出自公元7世纪的西班牙主教伊西多尔之手,有7世纪(还包括8世纪的一些文件)之前的历任罗马主教的书信和文件。主要要表达的意思有2条,一是不经过罗马主教的同意,不能开除主教、不能召开宗教会议,各地主教可以直接向罗马教廷上诉;二是教会的权力高于世俗权力,各地的主教只对罗马教廷负责,而不服从世俗政权。《教令集》是中世纪教会为加强教皇权势、摆脱世俗政权控制、维护主教职权和教会财产的文献根据,是教权与皇权斗争的有力武器。其中《君士坦丁的赠礼》被编入《伪伊西多尔教令集》,这个《伊西多尔教令集》在12世纪的时候,也被人们怀疑它的真实性。从15世纪开始就有人考证,到了17世纪的时候,已经有40多份文件被确认是伪造。
754年,伦巴底人向罗马进逼,罗马主教斯蒂芬二世亲自前往巴黎,向法兰克的丕平三世求援,教皇为丕平加冕,并封他为罗马人的行政官,丕平于754和756年先后两次出兵意大利,最终迫使伦巴底国王交出了拉文那总督管辖区和彭塔波利斯。丕平三世把这两块地方赠送给罗马主教。史称丕平的赠礼,教皇国由此诞生,教皇既是宗教领袖,又是世俗君主,于是权势大增,教皇为丕平加冕之举,使教皇自认为有废立皇帝之权,为日后的教权与王权之争埋下了根源。
799年,罗马主教利奥三世被罗马贵族驱逐,他请求查理曼保护,查理曼率兵恢复了利奥三世的主教位。800年圣诞节,查理曼在圣彼得大教堂礼拜时,利奥三世突然将罗马皇冠加在他的头上,查理曼随成为罗马人的皇帝法兰克王国也就成为查理曼帝国了。
为确保主教在世俗领地中的教权,查理曼规定各地方主教有按立神甫之权,并有权在本教区内巡查执行惩戒,他还把什一税,岁居民将收入的1/10交给教会定为法律。查理曼统治时期,主教均由皇帝任命,选立新教皇也须经皇帝批准。
919年,萨克森公爵亨利一世成为登上王位,他将东法兰克王国改名为德意志王国。他先后征服了国内其他诸侯,向外扩张,推广基督教。其子奥托一世(936到973年在位)联合主教和修院院长共同对抗诸侯联盟,控制了主教和修院院长的叙任权。大批安插自己的亲信赠与其土地以及领地内的行政权和司法权,这种权利被称为奥托特权,奥托同教会结成同盟,在教会的支持下巩固了自己的政权,教会则借助奥托的力量扩大自己的影响。奥托积极向意大利扩张,961年,教皇约翰12世为摆脱罗马贵族的控制,向奥托求援,奥托再次进军意大利,帮助教皇赶走了这些贵族。教皇为奥托加冕,封他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名义上继承了罗马帝国和查理曼帝国的传统,是基督教各国的领袖,但是他的统治权实际上只限于德意志兼意大利。
有关皇权与教权的争论由来已久,早在六世纪,罗马主教格里高利一世就曾以奥古斯丁的《上帝之城》为依据,提出世俗政权必须服从教会,他本人也已经有了一定的世俗权力,从那以后,罗马主教又提出两把剑的理论,根据路加福音第22章第38节这段经文,把两把剑解释为神权和政权。即教权和皇权,一把司惩罚,一把司拯救,这两把剑都属于彼得,而教皇是彼得的继承者,所以教权与皇权都属于教皇,教权高于皇权,教皇高于封建君主。随着教皇权势的扩大,教会上层人员对世俗统治者控制教会的做法日益不满,他们不仅设法摆脱封建主的控制,而且还力图使教权凌驾于皇权之上,一些不满于教会中的各种污秽腐败行为的教会改革派人士也把这些弊端归结为世俗权力对教会的干预,主张强化教权,限制世俗皇权。
1049年,教皇利奥九世在罗马召开宗教会议,痛斥神职买卖和神职人员结婚。他在兰思召开宗教会议,宣布凡不经教士和信徒选举者,不得任教会领袖。这被认为是教会正式向世俗权力索要自治权的开端。后世的几任教皇都赞同其主张。1056年皇帝亨利三世去世以后,年仅六岁的亨利四世继位由皇后摄政,以克吕尼修道院为代表的改革派趁机发动教会,摆脱皇权控制的运动,这就是中世纪著名的主教叙任权之争。
1057年,教皇维克托二世去世,罗马教会在改革派的支持下,未经德国摄政批准就选举了斯蒂芬九世为教皇,改革派宣称平信徒和世俗君主受任的神职一律无效,1058年,斯蒂芬九世去世以后。以希尔德布兰为首的改革派选举尼古拉二世为教皇,尼古拉二世继续为摆脱德国皇帝和罗马贵族的控制接受了希尔德布兰的建议,与意大利南部的诺曼人结盟,以增强自己的实力。
1059年,教皇在罗马召开宗教会议,宣布严禁平信徒授任神职,并规定以后教皇只能由枢机主教团选立,教皇人选不一定只限于罗马城的神职人员,如遇特殊情况,选举地点也不一定限于罗马,会议对皇帝和世俗政权在选举教皇中的作用只字不提,实际上就否定了皇帝和罗马贵族选立教皇的权力。
西欧精神核心的形成
格列主利七世与教皇地位的提升
1073年改革派首领希尔德布兰被选为教皇,称格列高利七世,积极推行克吕尼改革,反对神职买卖和神职人员结婚,遭到了德国法国数千名主教和神职人员的反对,教皇则将这些主教贬职。1075年,格里高利七世发布《教皇敕令》27条,宣称唯有教皇一人具有任免主教的权力,唯有教皇一人有制定新法律,决定新教区划分设立新教区的权力,一切君王应亲吻教皇的脚,教皇有权废黜皇帝,教皇有权解除人民对邪恶的统治者效忠的誓约。教皇可以命令臣民控告他们的统治者,罗马教会从未犯过错,也永远不会犯错,教皇永不受审判,凡不与罗马教会和谐的不被视为基督徒等,格列格列高利七世的努力,大大增强了整个教会的中央集权统治,巩固了教皇的绝对权威。
1075年,教皇格里高利七世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亨利四世为争夺米兰大主教的控制权而展开的斗争,教皇通过绝罚宣布废除其皇帝为解除臣民对他的效忠誓言。反对亨利四世的德国贵族与修道院是主教等,宣布亨利四世如果在一年之内不能恢复教籍就取消其地位,亨利四世陷于孤立,不得不向教皇屈服。
1077年初,亨利四世亲自到罗马去向教皇请罪,教皇不在罗马,亨利四世又赶到教皇的暂住地卡诺莎城堡,这次事件被称为卡诺莎事件,稳定局势之后,亨利四世战胜政敌,在1081年,他又率军到意大利对教皇进行报复。教皇逃往诺曼人军中,但因诺曼人洗劫罗马,教皇格列高利七世被迫跟随诺曼人撤退,不久病逝。
1084年,亨利四世攻入罗马后扶立了一个新教皇克雷芒三世。1085年格列高利九世的枢机主教们选取了维克多三世作为教皇,后来又选举了乌尔班二世作为教皇与克雷芒三世相对峙,乌尔班二世就是发动十字军东征的那位教皇。1096年,乌尔班二世利用十字军的力量进入罗马,驱逐了克雷芒三世,把敌对派全部开除教籍。
乌尔班二世之后的教皇是帕斯卡二世,他与亨利四世的儿子亨利五世继续进行着主教叙任权的争夺,在教皇与皇帝长期争夺主教叙任权的过程中,有些教会人士逐渐感到任何一方都无法取得绝对胜利,因此提出妥协的主张,如法国的主教和英国的大主教都曾经做过这方面的论证。英国的做法是国王放弃主教叙任权,但教会叙任的神职人员必须向英国国王宣誓效忠,接受国王的世俗统治,这种做法逐渐为教皇和皇帝所接受。1122年,教权派和皇权派双方订立了沃尔姆斯宗教协定,达成了妥协,规定德国主教及修道院院长由教士自行选举,选举时皇帝莅临监督选举,发生争议时,由皇帝和大主教共同协商解决,皇帝交出象征宗教权利的权戒和权杖,教皇承认皇帝的世俗叙任权,即皇帝可以用权标触及神职人员表示授予世俗权力,神职人员必须先得到皇帝的承认,领受了世俗权力后才能由教会举行祝圣典礼,于是,历史数十年的主教叙任权之争暂告一段落。至此,教皇的权势已经发展到足以与皇权相对抗的地步,从此确立了中世纪西欧的封全局面,这对西方近代分权制度的发展有非常深刻的影响。
1152年,霍亨斯陶芬家族的第二个皇帝红胡子腓特烈一世登位,他的目标是意大利北部的财富、控制教皇,进而支配西欧各基督教国家,为此他先后六次入侵意大利。他扶持一位教皇维克多四世,以对抗正统的教皇亚历山大三世,但他最终被伦巴底的同盟军所击败,1177年腓特烈一世重演100年前的卡诺莎的故事,亲自到威尼斯拜见教皇,吻其短靴表示臣服,并且和伦巴底签订了威尼斯合约,这个合约承认了亚历山大亚历山大三世为合法教皇,皇帝放弃了他所扶植的对立教皇,威尼斯合约暂时中止了教皇与皇帝的冲突。
腓特烈一世在军事上失败之后,他在外交上却取得了成功,1186年,他让他的儿子亨利与西西里国王联姻,拆散了教皇与西西里的联盟,这样西西里以及德国本土,从南北两面啊包围了意大利。1190年,腓特烈一世在第三次十字军东征中死去,其子在位六年后也在1197年去世。他对意大利长期用兵,削弱了自己对国内诸侯力量的控制,为教皇利用政治形式扩大权势创造了良机。
1179年教皇亚历山大四世战胜了德皇腓特烈一世之后,为了防止皇帝干预教皇选举,制定了新的《教皇选举法》,《教皇选举法》规定,教皇需经过枢机主教2/3以上的人赞成才能当选,这个教皇选举法直到现在还基本沿用,此后教皇又动员欧洲各国的教会法学家制造舆论,鼓吹教皇权力至上。皇权来自教皇,教皇有权废除皇帝,教皇除严重传播异端外不得予以废除等为教皇继续扩大权势做理论准备,12世纪教皇除与德皇争夺主教叙任权之外,同时与英王也展开了相当激烈的权力之争。
1164年英王亨利二世制定了克拉伦敦宪章,限制英国教会向罗马教廷上诉和教会的绝罚权,全宪章规定,神职人员诉讼需经过世俗法庭审理,主教选举须在国王监督下进行,并经国王同意向国王宣誓效忠,这个宪章遭到坎特伯雷大主教贝克特的坚决反对。于是政府法庭宣布贝克特有罪,贝克特上诉于教皇亚历山大三世教皇,令英王恢复贝克特的职位,否则将会遭到绝罚,1170年英王亨利二世让步,但贝克特最终遇刺身亡。
教皇借机把贝克特列为圣徒,并声称要绝罚亨利二世,亨利二世为求得基督教的支持,不得不答应追查凶手,宣布废除克拉林克拉林顿宪章,并亲自赤足步行到贝克特墓前忏悔,即便如此,教皇仍然没有放过他,在教皇和法王腓力二世的策动下,亨利二世遭到儿子们的反对,于1189年黯然去世,但克拉伦敦宪章却为后来英格兰法律摆脱教会的控制树立了榜样。
1198年,英诺森三世成为教皇,他提出了历任教皇追求的世俗的最高目标,教皇是世界之主,他宣布教皇是使徒彼得的继承人这个提法不能表示教皇的真正地位,教皇应该是真正的上帝的代理人,教皇是耶稣基督本人的代理人,所以教皇的权力直接来自上帝,一切世俗君主都应臣属于教皇,由教皇授予世俗权力。
1197年,德国贵族集团为争夺皇位,政局陷于混乱,英诺森三世趁机挑起德国内战,将德国势力赶出意大利北部和中部,恢复过去被德国和意大利封建主所侵夺的教皇辖地,然后以皇位应由教皇授予为名在皇位的斗争中获利。英诺森三世既联合德国皇帝同时又限制德国皇帝获得过大的权力。霍亨斯陶芬家族在南意大利拥有领地,出于阻止南意大利同德意志统一在同一君主之下的目的,英诺森三世支持了韦尔夫家族。韦尔夫家族的新皇帝上台后立即翻脸,不承认教皇在战争中获得的好处,甚至准备兵戎相见。于是,英诺森抬出了霍亨斯陶芬家族的孤儿、已被他收为教子的腓特烈(后称皇帝腓特烈二世),并让其与法国国王腓力二世结盟,终于在布汶战役中歼灭了背信弃义的奥托四世。腓特烈二世在向教皇许诺放弃西西里王位和进行十字军东征之后,在英诺森的支持下登上了皇帝宝座。
他积极干预西欧各国内政,迫使法王腓力二世以及葡萄牙国王阿拉贡国王,甚至是英国国王约翰相继屈服,出面仲裁欧洲各国的纠纷。1213年,英诺森三世迫使英王约翰向其臣服,接受兰顿为坎特伯雷大主教,并且赔偿教会损失,约翰自认为是教皇的附庸,每年向教廷缴纳1000镑贡金,教皇的权势达到了顶峰。因为约翰臣服于教皇,导致英国国内贵族的不满,成为英国《大宪章》的确立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
英诺森三世曾多次组织十字军征服拜占庭,镇压法国南部异端的阿尔比派。教皇势力随之扩张,他对各国人民征收名目繁多的教会捐税,开始大量出售赎罪券,使大量财富源源流入罗马,同时他支持成立托钵修会,修订教会法规,在第四次拉特兰宗教会议上,把实体转化说定为正式信条。
英诺森三世去世之后,继任教皇洪诺留三世和英诺森四世先后把腓特烈二世开除教籍,并废除其皇位。1248年腓特烈二世被意大利城市联军所败,两年后去世,从此德意志霍亨斯陶芬王朝走向没落,德国分裂为许多各自为政的封建诸侯领地。11世纪中叶开始的教皇与皇帝的斗争,经历了200多年,到13世纪中叶,表面上教皇战胜了皇帝。
教会法庭是西欧中世纪的基督教会为行使司法权而在其领地上建立的宗教审判机关。主教法庭为第一审级,审判人员称“寺院裁判官”,由主教或其代理人担任。大主教法庭为第二审级,由大主教主持。教皇法庭为最高审级,由罗马教皇及其全权代表主持。它不仅审判神职人员的案件,而且审判领地内的世俗人员的案件。审判活动严格遵循宗教仪式。13世纪,教皇格里高利9世建立了异端裁判所,以残酷的刑罚镇压与迫害异端。中世纪末,随着王权的加强,教会的司法投逐渐削弱,教会法院渐次被废止。
8世纪时,皇帝经常委派神职人员充任法官。
11世纪,教皇权势日增,教会法庭的权力也随之扩大,教会的一种理论是根据案件的性质确定应属哪个法庭审理,凡涉及教会利益、宗教信仰与教会有关的案件都归教会法庭审理,而中世纪时的各种活动都是在宗教的名义下进行的,所以在教会势力超过君主势力的地区,教会法庭实际上包揽了许多世俗案件。
到12世纪初。主教直接充任法官或由主教指派若干名精通教会法的神职人员,在教区内任专职教会法官,每个教区设一名大法官审理上诉案件,教皇在罗马教廷设立教皇法庭,作为最高法院。
教会法庭权限的扩大,使教会成为中世纪最主要的法律制定者,教会法原是教会制定的对信徒神职人员等在信仰伦理和教会纪律方面具有约束力的法规条例等。
第一部正式的教会法,是325年尼西亚会议上君士坦丁大帝颁布的,到12世纪教会法的范围就已经包罗万象了,11世纪中叶,开始出现了教会法学家和阐述教会法的书籍,12世纪中叶意大利修士格拉先编辑出版了《教会法规歧异汇编》,被认为是当时最主要的法律书籍。该书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论述法律的来源和神职人员的特性,第二部分列举触犯教会法的案例并加以分析,第三部分论述圣事的本性。
在他的书之后,又陆续出现了上百种阐述教会法的书籍,随着教权与皇权斗争的需要,到12世纪,下半叶教会法学家又提出了所谓两把剑的理论,教皇亲自掌握神权这把剑,并在为皇帝加冕时,把政权这把剑暂时教父皇帝,教皇随时可以拿回政权这把剑,所以教皇有权废除皇帝。13世纪初,英诺森三世又提出,教皇是基督在世上的代表的理论,教皇不受世间任何人的审判,他只受上帝的审判。此后,教皇格里高利九世把英诺森三世发布的《通谕汇编》作为维护教皇权力的依据。英诺森四世亲自为《通榆汇编》做注解,炫耀教皇权力至上。14世纪初,教皇克雷芒五世主持编订了《教会法典》,于1317年正式出版,它奠定了后世教会法典的基础。
教皇权势的衰落
皇权对教权的初步胜利。13世纪末法王腓力普四世为法国第一个专制君主,他加强王权,任用一批市民出身,精通罗马法的法学家,掌握司法权,排斥把持司法机关的神职人员,摆脱教皇的控制,为了筹集对英战争的经费。腓力普四世下令向教会神职人员征税,这影响了教皇的收入,当时的教皇卜尼法斯八世发布通谕,宣布世俗君主无权对他们领土上的教会财产和神职人员行使任何权力,凡不经教皇同意向教会征税者将受绝罚。
双方争斗的结果是法王腓力普四世取得对教皇的胜利。这次斗争,是教皇权力衰落的开始。
1305年教廷在法王腓利普四世压力下选举法国人克雷芒五世为教皇,他因惧怕意大利人的反抗,不敢去罗马就职。1309年,他把教皇宫底迁到了法国控制下的阿维农,从此以后连续七任教皇都是受法王控制的法国人,这种局面一直持续到1377年教皇格里高利11世在位时才迁回到罗马,教皇住阿维农的70多年,被称为教皇的巴比伦之囚时期。
1305年,法王支持的教皇克雷芒五世在阿维尼翁组织教廷,枢机主教团中增加了九名法国人,都是教皇的亲信,其中有三个儿童,这样一来法王就完全控制了枢机主教团,为了取悦法王菲力普四世,克雷芒五世把普尼法斯八世谴责他的历次通谕全部撤销并修改了一圣通谕,还同意法王对教会财产征收什一税。1311年教皇发布《荣耀君王》通谕承认,世俗王国是上帝直接设立的。教皇成为法国的傀儡后,仍然以欧洲其他国家的统治者自居,干预他们的事务。
1314年,克雷芒五世去世以后,枢机主教团因内部斗争选不出继任教皇,最后法王在里昂召集全体23名枢机主教开会,选出了约翰22世为教皇。约翰22世上台以后,为了削弱德国在意大利的势力,他在法王的支持下不承认当时的德国的路易与腓特烈火有继承帝位的资格,宣称在新皇帝产生以前,教皇有权统治帝国,这样实际上就相当于承认法国有权统治整个帝国不久,教皇绝罚了路易。路易则指控教皇传播异端,教皇对德国的野心激起了整个德国贵族的不满。在1321年和1324年,教皇两次对米兰贵族发动战争,出兵讨伐巴伐利亚的路易。干预英王爱德华二是的饮食服装娱乐等。他的这些做法引起了西欧国家的普遍反感,使他的威望一落千丈。
教廷迁至阿维尼翁以后,远在意大利的教产大部分丧失,同时,教皇与西欧各国的矛盾也使教廷收入大为减少。为了维持教廷的庞大开支,教皇除加重什一税之外,还巧立名目增设各种苛捐杂税,使用各种剥削方式,承重的负担落到了人民头上。
1370年教皇格里高利11世登位,当时意大利北部和中部人民纷纷起义,教皇国危在旦夕。米兰公爵也公开反对教皇。1375年,佛罗伦萨、米兰、热那亚、比萨和教皇国等共80个城市联合起来,要求推翻教皇的神权统治,获得自由。教皇派兵镇压,并于1376年亲率雇佣军离开阿维农进军罗马。1377年,教廷正式迁回罗马,从而结束了历史70余年的阿维农之囚。
西方教会大分裂(1378-1417)
教廷从阿维尼翁迁回罗马以后,教皇格列高利11世不久在动乱中死去,1378年教廷希望迁回到阿维尼翁去,但罗马人民强迫枢机主教团选举意大利人乌尔班六世(1378到1389年)为教皇,在位四个月后,法国人把持的枢机主教团推翻此次选举,另选法国人克雷芒七世(1378到1394年)为教皇。克雷芒七世把教廷设在阿维尼翁,乌尔班六世把教廷设在了罗马,于是就出现了同一个枢机主教团选出两个教皇,同时并立的对峙局面,双方都自称正统教皇,各有自己的枢机主教团组成自己的教廷,互相指责对方是伪教皇,互相开除教籍,西欧各地区主教或修院院长长期缺席,双方都派人前往接任,又同时向欧洲各基督教国家征收赋税,阿维尼翁教皇还多次对罗马教皇发动战争,但未能推翻后者,教廷分裂之后,双方都争取各国的支持。
由于地缘政治的缘故,意大利、德国、波西米亚、丹麦、瑞典、英格兰、波兰、佛兰德斯等支持罗马教廷,法国、西班牙、苏格兰、西西里、那不勒斯等支持阿维尼翁教廷,这样一来,西欧国家就分裂成两个敌对阵营;同时神学家、教会法学家、大学、大主教、主教、修道院院长、神父、僧侣等也分别追随各自所属的国家,支持各自的教皇攻击对方,这样形成了西方教会的一次大分裂,教廷的分裂大大降低了教会在欧洲的微信神权统治的削弱,也动摇了世俗政权统治。
英、法、西班牙等大国想利用教廷的分裂走向中央集权,摆脱教皇的控制和教廷的勒索,但面对各国以异端形式不断出现的农民起义,他们又需要一个统一的教会来镇压人民反抗,14世纪90年代以后,各国市民阶级通过大学呼吁结束教会分裂,很快得到一些君主的响应。
1409年在法国的影响下召开比萨宗教会议,原来分别支持两个教皇助长教会分裂的封建君主,也都转而谋求结束分裂的局面,比萨会议由罗马和阿维农的两个枢机主教团出面主持,宣布宗教会议有权废立教皇,随后宣布两个教皇的异端罪予以废除,另选亚历山大五世为统一教皇,但原来的两个教皇,分别得到一些封建主的继续支持。于是形成了三个教皇鼎足而立的局面,欧洲教会更加分裂更加混乱了。
教会的混乱与腐败,使教会内部的一些有识之士奋起倡导教会改革,这导致教皇与封建主的共同镇压。1414年比萨教皇约翰23世在德国南部的康斯坦茨召开宗教会议,在这次会议期间,他们处死了捷克教会改革家胡斯,引起了捷克的胡斯革命运动,1417年,为了共同镇压风起云涌的农民起义,各国君主达成协议,把三个分裂的教皇都予以废除,另选举马丁五世(1417到1431年)为新教皇,马丁五世分别与各国君主订立协议,作出权力上的让步,1418年康斯坦茨会议的结束,同时也结束了历时40年的西方教会大分裂,但教皇权势从此一蹶不振。
经院哲学
随着罗马教会势力的发展,教会神职人员的队伍日益壮大,神职人员的培养成为教会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同时为了封建专制制度的巩固强化,也需要培养大批的封建官吏,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从九世纪开始,在修道院和主教座堂陆续建立了一些学校,这些学校以教授神学,哲学为主要内容。同时还开设语言学修辞学逻辑学等方面的课程,教学的目的是为了培养神职人员,也为封建王朝训练和培养各级官吏,这些学校都由教会主办,神学课讲授的以圣经和基督教神学为主。
论证神学问题为主要的教学方式,在这些学校中所研究讨论的学问就被称为经院哲学,经院哲学在西欧中世纪意识形态占据核心地位,它所讨论的是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上帝的存在,三为一体,信仰与理性关系,皇权与教权关系,圣事的内容等,在讨论中,经院哲学坚持以圣经,历次大公会议决议,古代教父著作作为立论根据。
在经院哲学后期,古希腊著作哲学家如柏拉图主义亚里斯多德等人的著作成了论证的根据,经验哲学所运用的方法主要是亚里斯多德的演绎方法,多数经院哲学家相信神学问题能够通过逻辑论证加以解决,于是引经据典,详细论证,相互论辩,成了经院哲学的基本特色。为了对上述问题展开理论论证,经院哲学家往往引用古希腊哲学的一些概念和范畴,从不同的哲学观点出发论证问题,这就把神学问题和哲学问题联系在一起,最终导致了持续几个世纪的唯名论与唯实论的争论。
唯名论与唯实论的争论的焦点在于对共相与个相的不同认识,唯实论认为,一般实体也就是共相是真实存在的,它是具体事物存在的根据,它比具体事物更真实,而具体事务则是由一般实体派生的。与这种观点对立的是唯名论,唯名论认为不存在所谓一般实体或共相。真实存在的只是形形色色的具体事务,共相只是一个名称,它不能离开具体事物而独立存在。唯名论与唯实论的争论,影响到对神学的不同看法,引发了在神学方面的一系列争论,经院哲学在12到13世纪达到顶峰,先后出现了一大批比较有名的这个神学家。
随着经院哲学的发展,法国的巴黎、英国的牛津等地逐步成为教学和学术活动中心,经教会批准建立起一批师生结合的自治团体,这就是近代大学的雏形,14世纪以后,神学教育逐步走向衰落,在教学中增加了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的内容,演变成独立的科学研究,教育机构,经院哲学也失去了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统治地位。
早期的唯名论者。贝伦加里是一位法国神学家,他站在文明中的立场上反对当时的正统神学和唯实论,关于圣餐中实体转化的说法,他认为,除实体外,没有任何真实的东西,实体只能是为外部感官所感知的东西。在圣餐中,人们吃的饼喝的酒并非如“变质说”所认为的那样,经过祝圣就变成了耶稣基督的血肉的实体,他认为信徒所领的仍是真实的饼和酒,信徒通过圣餐接受基督的身体和血这只具有精神上的象征意义,他强调,要用辩证术及逻辑方法思考神学问题,要运用理性研究神学,他的理性主义神学思想,对以后经院哲学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洛色林是另一位唯名论神学家,他认为只有个别的感性事物才具有实在性,共享只是名称记号。他完全否认一般的真实存在,这种观点被称为极端唯名论,他用唯名论的观点反对教会传统的三位一体说,认为三位一体也只是一个名称,并无实体存在,圣父圣子圣灵若按其权威、意志、品格来说是统一的,但这只是名称上的统一,若按其本性来说,只能是三个个别实体,所以应称其为三个神。这就具有了否定基督教一神教的危险。
洛色林的学生阿伯拉尔不否认一般的存在,认为个别的事物的相似性就是共享的客观基础,但是这种相似性只是事物的状态,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另一种事物,客观上只有个别事物没有一般实体,他还认为,共相是人们心中的概念,人们可以把它抽象出来,单独思考,它他不能在现实中单独存在,这种观点被称为概念论,他不完全否认共相,所以被认为是温和的实在论者。他主张道德的主体是个人,而不是抽象的人类,在信仰与理性的关系上主张理性主义的神学观点,认为先有理解,后有信仰,他认为由于怀疑我们才验证,由于验证我们就能获得真理。
唯名论者甚至是一些唯实论者在论证神学问题时,由于他们的观点与基督教正统观点相悖,他们的学说被教会所禁止,甚至被指控为异端,但他们的学说对后世产生了重要影响。
典型的唯实论者
安瑟伦出生于意大利的贵族家庭,后在法国加入本尼狄克修会,曾在诺曼底担任过修道院院长,后来又在英国坎特伯雷任大主教,他的神学思想继承了柏拉图的哲学观点和奥古斯丁的神学体系,认为神学问题可以通过哲学的思辨,逻辑论证加以解决(正是他的这一认证方式,将理性主义这个特洛伊木马植入到基督教神学中)。他受柏拉图理念论的影响,认为一般是独立于个别之外的独立实在,是个别事物的基础和个别事物必须服从的原则,普遍概念先于单个的事物,或者只是作为一般的结果而存在,这种观点被称作极端的唯实论。最后的教父,经院哲学之父。
从这一立场出发,安瑟伦认为上帝的存在是基督教信仰的基础,对这一信念的任何怀疑和动摇,都会导致基督教神学体系的瓦解,这一命题因此成为经院哲学关注的一个中心,安瑟伦认为,上帝的存在是可以通过逻辑论证加以证明的,安瑟伦依据唯实论的观点,认为越是一般的东西。就越具有实在性,上帝的观念是最一般的,所以上帝是最高的实在,他论证道,当人们思考上帝时,是把它作为无限完美的存在来思考的,不能设想有比他更完美的实体,也不能设想完美的上帝会不完美。这种由思维中的存在推出现实中的存在的论证,在当时就有人提出异议,甚至有人认为必须把观念与实在的东西区分开来,即使承认人心中关于最完美的实体的概念,也不能就此肯定最完美的实体的存在。他通过逻辑论证上帝存在是为解决上帝是不是实体这样一个问题,但最终因为引入亚里士多德学说和方法,没有解决这个问题,反而使理性主义在神学中的地位上升,甚至威胁到了信仰是否高于理性这个问题。
他把唯实论的观点用于解释王权与教权,理性与信仰的关系,认为既然上帝比地上的存在有更大的实在性,教会就是上帝在人间的代表,因而教权高于王权,国王应服从教皇,为了维护教皇的权力,争夺主教叙任权,她甚至两次遭到英王的驱逐,他主张信仰高于理性,虽然不像早期教父那样完全否认理性的作用,但认为信仰是理解的基础,理解可以为信仰提供论据,必须先信仰,然后去理解。
托马斯阿奎那曾经受业于阿尔伯特,他把经院哲学推上顶峰,他受亚里斯多德哲学的影响,认为普遍概念与单独的具体事物同时存在,前者是后者的根据,也就是共相是个项的工具。他认为,一般或者共相有三种存在方式,第一,一般作为神创造万物的理念原型存在于被造的万物之前,第二,一般作为个别事物的形式或本质存在于个别事物之中。第三,一般作为人对个别事物的认识而形成的概念存在于人的理智之中,在个别事物之后。托马斯不完全否认个别的存在,这种思想被称之为温和的唯实论。
他舍弃了安瑟伦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提出了关于上帝存在的宇宙论证明或目的论证明,他的论证包括五个方面,第一,万物都是运动的,事物的运动,只有在另一种力的作用下才能实现,有一个最终的不动的推动者存在,他就是第一推动者,也就是上帝,第二,从原因与结果的关系论证上帝存在。事物之间的联系构成因果关系的序列,每个原因又有原因,由此可以推到一个最初的原因,不需要任何原因的原因,这个第一因就是上帝。第三,从可能与必然的关系论证上帝的存在,每一事物都有生有灭,都只是可能的事物,迟早会失去其存在,他们的存在不是依赖其自身的必然性。一定有一个自身具有必然性的存在来保证这个世界的存在,这一必然的存在就是上帝。第四,从事物现实的等级来证明上帝存在。任何一类现实的事物中都存在着一个等级的序列,在这个等级序列中,必然有最高的等级,是所有等级的规定者,这最真最善最美者就是上帝。第五,从世界秩序和目的论证上帝存在。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有它的目的,整个世界在有目的,有秩序的活动,一定有一个具有最高智慧者来规定这一切,这个最高智慧者就是上帝。
托马斯阿奎那在更大程度上对理性给予肯定,他认为理性和信仰可以同时存在,前者通过对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著作来的理解来获得,后者通过圣经的启示和教父集、教会权威的著作。信仰超越理性,但并不违反理性。除教会所行的盛事之外,再无与神交通的方法,由于教会在沟通神人关系,拯救罪人的工作中具有特殊地位,因而教权高于高于一切。他引证亚里斯多德的观点,认为人的灵魂是形式,肉体是质料,应受前者支配。教会是拯救人的灵魂的,故应支配世俗权力,他还认为,有形的教会应有有形的元首,这就是罗马教皇。这样在强调教会权力的同时,把教皇抬到了至高无上的地位,
中世纪晚期的唯名论者。
13世纪以后,近代自然科学开始萌发,市民阶级逐渐崛起,对经院哲学的发展产生了一定影响。
罗杰培根出生于英格兰,因反对经院哲学的正统观点被指控为异端,他否认一般的独立存在,强调特殊性才是个体的真实性,指出共性只存在于个别之中,他同时肯定共性的存在,但认为共相只不过是几个殊象的相似之点,他强调,知识必须从对事物的感觉,经验中产生,因此他很重视科学反对盲从权威。认识有两种方法,理智的论证和科学实验。理智的证明总得伴随其相应的经验,否则单纯的证明是难以使人理解的。
司各脱是苏格兰人。他受到阿拉伯阿拉伯的亚里斯多德学派的影响,有人认为它更接近新柏拉图主义,司条托否认存在着独立于人的思想之外的一般,认为客观上只有个别存在。他主张一切事物都是形式和质料的结合,承认个别事物之间存在共性,但认为共性不是与个别事物并列的实体。共性被浓缩后存在于个别之中,主张划清神学与哲学的界限,提出双重真理,说认为神学高于哲学,神学是实践的科目,而不是思辨的科目。对于三位一体、先知,灵魂不死等,只能在个人的生活中,在自己的沉思中确信,而不能通过教会的权威学者们的论证来证实,也不能通过论证来加以否定。合理论证的神学是没有的,如果不是靠着神的启示,人们根本无法凭借理性获得关于上述神学问题的知识。他承认哲学的作用,认为哲学的对象是具体事物构成的世界,这个世界自身存在着理性真理,哲学是独立的,不应从属于神学,人的理智无需神的启示,也能达到某些真理。神学与哲学理性与信仰各有其对象和作用,所以二者是互不统属互不冲突的。
奥卡姆的威廉。 奥卡姆的威廉深受司各脱思想的影响,坚持唯名论观点,认为存在就是个体的存在,人类的知识也是从认识个别事物开始的,一般指示标志事物的记号,人们在感知事物时,用这些记号来表征事物的相似点是什么约定的事物。一般不能脱离人的认识活动而独立存在,他认为托马斯,阿奎那等关于实体行事隐秘的质的说法都没有客观依据,用这些概念非但不能说明事物,而且还会增加混乱。因为他们本身也是有带说明的,因此他提出如无必要勿增实体,能以较少者完成的事情,若以较多者去做,即使徒劳,他主张把可被感官感知的对象以外的一切抽象设想剔除干净,因此他的这一原则被称为奥卡姆的剃刀。我们也可以把它的理论称为“极简主义”。
基于上述观点,奥卡姆的威廉反对托马斯阿奎那等人提出的关于上帝存在的各种证明,他认为神学与哲学理性与信仰之间有着确定的界限,在神学中以信仰为基础,关于上帝存在等神学问题,不应企图用理性加以证明,而在科学中,则应用理性去获得知识,奥卡姆的威廉不满于阿维农时期,教廷和教会中的大量腐败现象,直接向教皇制度挑战,他认为国家与教会,各有其职权范围,国家处理人世间的各种公共事务,教会负责拯救人的灵魂,二者都是必须的,而教皇制则是一种临时的制度,是人为的,教皇并非并非基督的代表,教皇会犯错误,因此他主张教会不得干预政治,要实现政教分离。
英国的唯名论在认识论等方面强调,个体对事物的感知是认识的起点,在真理问题上倡导二重真理论,在神学问题上反对经院神学繁琐的证明方法,在王权与教权问题上对教皇制度提出了非议,这些观点虽然没有超出神学理论的基本范畴,但毕竟给予人类的理性一定自由空间,对教皇至上信仰压制理性的中世纪传统思想进行了一定的抵制和批判,英国的唯名论的上述特点,对以后的宗教改革运动和英国的经验哲学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十字军东征
11世纪西欧的土地已被封建主瓜分干净,原有领地中的收入不能满足贵族的挥霍,他们期望向外扩张,夺取新领地,另辟财源;当时西欧各国实行长子继承制。封建主的土地不能归长子所有,其他的儿子只能成为无地骑士,他们收入微薄,生活却很奢华,对东方的土地和财富垂涎已久。城市的发展和商业的发展,使得西欧各国与东方的阿拉伯商人成为贸易竞争对手。社会的动乱和基层人民的悲惨生活,他们对现实生活感到绝望热烈的追求死后的天国。
1081年东罗马帝国皇帝阿列克塞一世,因无法抵挡塞尔柱突厥人,遂向罗马教皇乌尔班二世求援,表示愿意将东正教会重新合并在罗马教皇统治之下,教皇早就把东方看作是扩大教会势力,增加社会财富的目标,1095年,教皇乌尔班二世在意大利北部召开宗教会议,决定帮助君士坦丁堡。
教皇宣布,参加十字军的士兵死后不必在炼狱中受煎熬,可以直升天堂。负债的农民和城市平民可以免除欠债利息,农奴参加远征可以获得人身自由。
1096年到1261年近200年的时间里,一场由罗马教皇引导,西欧封建主和城市富商、生活困苦的下层人民参与为主的十字军先后向地中海东部发动了八次战争。参加这场战争的士兵佩有十字标志,因此称为十字军。十字军占领了西亚地区并建了一些基督教国家。
第一次东征(1096-1099)
1099年7月15日,十字军攻占耶稣耶路撒冷,按照西欧的封建制度,建立了4个基督教国家,耶路撒冷王国、安条克公国、埃德萨伯国、的黎波里伯国。
教皇在西欧组织了几个军事修会,分别是由法国骑士组成的圣殿骑士团,意大利骑士组成的圣约翰骑士团和德国骑士组成的条顿骑士团,骑士团是宗教性的军事组织,直属教皇不受地方政府管辖,其任务是在叙利亚巴勒斯,巴勒斯坦一带镇压当地居民的反抗与穆斯林国家作战保护十字军的领地。
第一次东征表面上取得了胜利。
第二次东征
1146年,教皇尤金三世派伯尔纳说服法王路易骑士和德皇康拉德三世组织第二次十字军东征,但在1149年以失败而告终。
第三次东征
最著名的一次东征。1187年,萨拉丁攻下耶路撒冷。教皇组织第三次东征。第三次东征由德法英三国君主亲自代领,由代领贵族和骑士约三万人。德皇红胡子腓特烈在进军途中淹死在河中,英法两支十字军分别由英王理查一世和法王腓利二世率领。最终,1192年英王与萨拉丁签订停战协定,结束了这次东征。拉丁王国只剩下弹丸之地,十字军东征的黄金时代结束了。
第四次东征1202到1204年
1198年教皇英诺森三世组织第四次十字军,他乘拜占庭国力衰落之机,要求拜占庭为十字军提供人力物力,要求君士坦丁堡教会恢复罗马,实现教会合一。1204年4月,十字军因为雇佣费用没有得到满足,遂攻陷了君士坦丁堡,在巴尔干南部建立了拉丁帝国,教皇英诺森三世迫使东正教徒改信天主教关闭东正教堂。
1261年,拉丁帝国在东罗马帝国人民的反抗下灭亡,拜占庭重新成为一个独立国家,但这时候的拜占庭是一个弱小国家。
1212年儿童十字军。
第五至第八次十字军(1217——1279)
1215年,教皇英诺森三世决定组织第五次东征,但最终失败。
1228年,德皇腓特烈二世率十字军进行第六次东征,与埃及缔结了为期十年的和平条约,埃及交出了耶路撒冷等城市。
第七次东征。1248年法王路易九世率法兰西骑士进攻埃及,但在1250年兵败被俘,后被部下用重金赎回。
第八次东征。1270年,法王路易九世报1250年兵败之仇,发动第八次东征。但因染瘟疫而亡,这次东征也失败了,
1291年,埃及攻占拉丁王国的最后一个据点阿克城,十字军东征以失败而告终。
罗马教会利用十字军东征扩大了政治权势。东征基本上是由教皇组织领导的,他以教会的名义君临于十字军之上,提高了教皇的世俗地位,他利用十字军筹款的名义向西欧各国派遣代表直接课税,使大量财富远远流向罗马教皇。教皇还扶持各种骑士团扩大自己势力,这样一来,教皇与各国君主及封建领主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加深,十字军东征加速了西欧封建制度的解体。十字军东征刺激了欧洲商业的发展,使意大利北部的城市以及沿海一带的重要商道上的城市繁荣起来,欧洲取得了地中海的控制权,占领了东西方贸易的枢纽商业,促进了城市中产阶级的成长。
欧洲在宗教旗帜下的一次“统一”运动。以宗教为旗帜的统一运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