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局部放大图画法
零件上的一些细小结构,在视图上由于图形太小而表达不清楚或标注尺寸有困难,这时将这一部分的图形放大画出,即将零件的部分结构用大于原图形比例所画出的图形,称为局部放大图。
局部放大图可以画成视图、剖视图和剖面图,它与被放大部分在原图中的表达方式无关,且与原图采用的比例也无关。局部放大图的比例是该图形与机件的实际大小之比,而不是与原图之比。
局部放大图的画法:
1.绘制局部放大图时,应在原图中用细实线圆(或长圆)圈出被放大的部位,局部放大图的界线可用波浪线画出,并尽量画在被放大部位附近。

2.当机件上被放大的部位仅有一个时,在局部放大图的上方只需注明所采用的比例。

3.当机件上有几个被放大部分时,必须用罗马数字依次标明被放大的部位,并在局部放大图的上方标出相应的罗马数字及所采用的比例。
4.必要时可用几个视图表达同一个被放大部位的结构。

5.同一机件上不同部位的局部放大图,当其图形相同或对称时,只需画出其中的一个,并在几个被放大的部位标注同一罗马数字。

二、规定画法
1.对于机件的肋、轮辐及薄壁等,如按纵向剖切时,这些结构都不画剖面符号,而用粗实线将它与其邻接的部分分开;按其他方向剖切时,肋板和轮辐仍应画剖面符号。






2.当机件回转体上均匀分布的肋板、轮辐、孔等结构不处于剖切平面上时,可将这些结构旋转到剖切平面上画出。




三、 简化画法
1.当机件具有若干相同的结构(如齿、槽等),并按一定规律分布时,可以只画出其中几个完整的结构,其余用细实线连接,但在零件图中则必须注明该结构的总数。


2.机件上具有若干直径相同且成规律分布的孔(圆孔、沉孔等),可以仅画出一个或几个,其余只需用细点画线或中心标记表示其中心位置。


3.圆盘形法兰和类似结构上按圆周均匀分布的孔。

4.当回转体机件上的平面在图形中不能充分表达时,可用两条相交的细实线表示平面。

5.在圆柱上因加工小孔、键槽等出现的交线允许简化,但必须有一个视图已经清楚表达该结构的形状。


6.在不致引起误解的情况下,对于对称机件的视图可只画出一半或四分之一,并在对称中心线的两端画出两条与其垂直的平行细实线。

7.较长机件(如轴、杆件、型材、等)沿长度方向的形状一致或按一定规律变化时,可断开后缩短绘制,但必须按原来的实际长度标注尺寸,表示断开的分界线用波浪线或双折线画出。


8.机件上斜度和锥度较小的结构如在一个视图中已表达清楚时,其它视图中该结构可按小端画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