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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艺美学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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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美学运用了美学中关于艺术审美体验和文艺学中关于文本分析、文学史史论价值和文学批评的睿智见解组构而成。
该学科的产生
学科名称由来:1971年11月由台湾文学理论家王梦鸥出版的《文艺美学》一书提出。在该书中,王梦鸥把文学定义为“表现美的文字工作”。文学之所以成为艺术,乃是在于它具有审美目的性。文学是美的研究对象,必具有美的含义。正是基于对文学性质这样一种认识,王梦鸥便为自己将文艺学与美学联系起来,把文艺也作为美学的研究对象取得了合理的依据,从而也为文艺美学这门新学科的创立奠定了学理基础。但由于众所周知的政治阻隔,该书在上世纪70年代还较少为大陆学界所知。
文艺美学学科是1980年春,在昆明召开的全国首届美学学会上,由原北京大学胡经之教授首次提出来的。他指出,高等学校的文学、艺术学科的美学教学,不能只停留在讲授美学原理,而应开拓与发展文艺美学。1982年,胡经之教授又在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美学向导》中发表《文艺美学及其他》一文,该文指出:“文艺学和美学的深入发展,促使一门交错于两者之间的新的学科出现了,我们姑且称它为文艺美学。”
该学科的性质
关于文艺美学的学科性质,学术界一般认为它是研究文学和艺术的审美特征和美学规律的学科。艺术是文艺美学研究的唯一对象。用学者周来祥的观点来看,一般美学是以美的本质作为逻辑起点,而以典型形态的艺术作为逻辑终点。文艺美学是以美学的逻辑终点作为自己的逻辑起点,它要以美学揭示的一般规律,作为自己的基础,去进一步研究艺术的特殊规律。
该学科的定位
但如果要给文艺美学学科的内涵以一种界定的话,那就是文艺美学是中国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在特有的历史文化背景下产生的一门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它来源于美学、文艺学、艺术学,吸取了以上三门学科的重要内容,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以上三门学科在新时期交叉融合的产物。但它又是一门独立的新兴学科,有着自己特有的内涵。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认为,文艺美学不能取代美学、文艺学、艺术学,同时它也独立于以上三门学科而有着自己的特有的发展规律。
该学科的研究内容
(1)研究文艺作品这一独特形态的精神产品的审美的价值、功能和结构,它的各种不同的审美属性为何在不同艺术门类中加以体现以及艺术美与生活美之间的相互关系;
(2) 研究文艺创作这一特殊的审美创造活动的主要因素:中间环节和运行历程以及艺术家如何通过审美理想的中介,按照美的规律创造出美的形象体系;
(3)研究文艺作品如何被欣赏者所接受,激起其美感以及如何运用文艺手段时群众进行审美教育的问题。
文艺美学要揭示文艺作品及其创造和接受这三个方面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