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意志
[学习目标]
理解意志的概念、过程。
能够辨别意志过程中的动机冲突的类型。
学会积极应对压力和挫折,锻炼良好的意志品质。
人的心理是在实践活动中,即在人同客观现实的相互作用中发生的。因此,人在反映现实的时候,不仅产生对客观对象和现象的认识,也不仅对它们形成这样或那样的情绪体验,而且还有意识、有目的、有计划地实现着对客观世界的改造。这种最终表现为行动的,积极要求改变现实的心理过程,构成了人类心理活动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即意志过程。
第一节 意志的概述
一、意志的概念及其特征
意志是人自觉地确立目的,并根据目的组织、调节自己的行为,克服困难,以实现目的的心理过程。
意志是人类意识能动性的体现。动物没有意志,它只能消极地顺应周围环境,成为自然的奴隶;人有了意志,就能够积极地改造外部世界,从而有可能成为现实的主人。人在纷繁复杂的环境中主动地提出目的,同时主动地采取行动来改变环境以满足自己的需要,意志集中地体现了人的心理活动的自觉能动性。因此,有人认为意志具有引发行为的动机作用,比一般动机更具有选择性和坚持性,甚至可以将意志视为人类特有的高层次动机。意志总是和行为紧密联系着,在意志支配下的行动,我们称之为意志行动。人为了达成一定的目标,往往需要克服困难。困难的性质不同,难度不一,相应的意志行动也不一样。例如,学生在课堂上为了学习艰涩、高深的专业知识强迫自己集中注意;教师在睡意来袭时仍要完成学生作业的批改;体育运动员为了提高某一技能的水平,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练习;想要减肥的人,克制对美味食品的欲望;警察为了保护居民财产的安全,勇追手持刀具的小偷等等,这些都是意志行动的表现。
意志行动具有以下特征:
1.意志行动具有自觉的目的
能够自觉地确定目的,是人的行为的特征。动物也作用于环境,有些高等动物甚至仿佛有某些带目的性的行为,但是从根本上说,动物的行为不能达到自觉意识的水平。尽管某些动物的动作可能十分精巧,它却不可能意识到自己行为的目的和后果,比如说蜜蜂筑的蜂巢非常精致,但是“再蹩脚的建筑师也比蜜蜂高明”,在筑巢之前蜜蜂头脑中并没有蜂巢的形象,筑巢系其本能行为。因此动物的行为是盲目的,是“无意地发生的,而且对于动物本身来说是偶然的事情”,而人类的活动则完全不同,它是有意识、有目的、有计划地实现的;并且“人离动物愈远,他们对自然界的作用就愈带有经过思考的、有计划的、向着一定的和事先知道的目标前进的特征。”人在从事活动之前,活动的结果已经作为行动的目的而观念地存在于他的头脑之中,他以这个目的来指引自己的行动,“把它当作规律来规定他的行动的式样和方法,使他的意识从属于这个目的。”没有自觉的目的,就失去了有意识地改造世界的前提。因此,只有人类才能在自然界打上自己意志的印记。
人的意志行动的目的具有自觉性,意味着人类的本能行为及无意识动作、冲动、动物的顺应,都不是意志行动。因为目的是主观的、观念的,上述几种行动均不具有主观、观念性,更不可能完成从外部认识结果向内部意识事实的转化,也不可能完成从内部意识事实向外部实际行为的转化。
意志行动的目的取决于个人的需要,实际上目的往往就是个人需要的物化形式,目的常常表现为个人的行动目标、理想、愿望乃至企图,它又是活动结果的体现形式,人的一切有意识的活动都服务于或服从于行动目的。所以,反过来看,仅仅活动的目的就可以激励或指引人去行动。人类对世界的改造的结果,可以说是人类活动目的的物化结果,或者说是人类意志的印记。卫星或宇宙飞船正是人类“想要上天”这一愿望的体现物。
专栏9-1 意志自由的问题
大概意志是最能体现人类和世界相互作用程度的术语。由于意志行动是实现目的的行动,而目的又是个人愿望、欲望、企图、理想等的表现形式,而对世界改造的结果又是人类意志的物化形式,比如天堑变通途,是人类征服大江的意志印记;隧道穿山过,是人类征服高山的印记。这就是“意志自由”问题的不同表现。我们知道,人的行为不是被动简单地受外部情境所左右,还受个人内部意识状态的调节,这种调节正是意志活动存在的证明,同时也是人的意志具有一定自由度的证明。那么人的意志、精神世界是完全自由的吗?
其实关于“意志自由”的问题。长期以来,在心理学、哲学乃至生理学家中存在着尖锐的争论。心理学史上有过两种极端的见解。
一个极端是机械论,行为主义心理学派完全否认意识的存在,同时也否认了意志及其自由,用“行为”替代人的意识,认为人的行为就是被外界刺激物所决定,受强化原则控制。这就是取消意志的一种极端理论,是一种“没有意识的行为”主义。事实上,人的行为有高度的自主性。就一定条件下的具体行动而言,它的确是受个人的主观意愿所左右的。面临同样的情境,个人有不同的动机和目的,选择达到目的的方式也可以不同。也就是说,人的行为不是被动地、单纯地受外部情境所决定的,它也受着主体内部意识状态的调节,这种调节正是意志存在的证明,是人的意志具有某种自由的证明。比如学生在课堂上,可以选择打盹,也可以选择有趣的听听,不感兴趣的走走神,还可能克服困意坚持听课。即便在牢房里,人们还可以选择“带着镣铐跳舞”呢。
另外一个极端则是“唯意志论”,片面夸大“意志自由”。代表人物有19世纪德国德两位“超人”哲学家尼采和叔本华。他们把意志看成是一种独立于客观现实的、纯粹的精神力量,看成一种超越物质之上并不受客观规律制约的“自我”的表现。他们鼓吹人的自由意志是不受任何东西约束的,可以绝对自由,为所欲为,人的自由意志主宰一切,从而形成“超人控制世界”的“权力意志论”。这种唯心的意志观同样是错误的。意志是决定人的活动的直接原因,但不是终极原因。意志受人的目的所指引,受人的动机所推动;但目的和动机是由人的需要所决定的,而人的需要本身又是客观现实的反映,是受自然规律和社会生活条件所制约的。人的意志最终必须服从物质世界的因果制约性。意志自由只是借助于对事物的认识来作出决定的那种能力。”意志自由只是人对必然的认识和在行动中对必然的驾驭。
由此可见,我们应该明白,在个人的心理活动中,意志是自由的,也是不自由的。在相对的、有条件的意义上,意志是自由的,因为在一定的条件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地选择目的;但在绝对的、归根结底的意义上,意志又是不自由的,因为人的一切愿望、一切行动都必须符合客观规律,否则将一无所成。
一个人掌握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知识越多,越善于运用客观规律,他对世界的改造也就越主动、越自由,而这种能力的获得又依赖于人的主观努力,即需要勤奋地学习,勇敢地探索,不断地实践。
2.意志行动与克服困难相联系
意志对行为的调节和支配并不总是轻而易举的,常会遇到各种外部或内部、或大或小的困难,所谓困难,是实现有目的的行动的障碍;而克服困难,就意味着对行动的预定目的的坚持。所以,意志行动中所克服的困难越大,意志行动的特征就显得越充分、越鲜明。因此意志行动的实现往往与困难的克服相联系。
任何意志行动总会遇到或大或小的困难,我们要实现一定的目的,就必须克服主客观世界中的各种困难。所以,意志行动就是为了实现目的而努力克服困难的行动,要克服困难的多与少、大与小可视作意志行动程度大小的指标。
困难可分为外部困难和内部困难,外部困难是指存在于外部世界中的困难,内部困难是指存在于个人内部世界(主观世界)中的困难,如个人的个性品质、兴趣爱好、欲望情感等。一个人要去外地办事,距离遥远,路极不好走,只能步行,那么,“遥远的距离”、“长途跋涉”、“艰难的路途”就是外部困难,内部困难则是“愿望不急迫”、“畏惧”、“对事情认识不足”等等。人在活动中为了克服困难,就必须动员自己所具有的知识、情绪与体力,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这就是意志的表现。
3.意志行动以随意动作为基础
活动是由动作组成的,动作可分为随意动作和不随意动作。随意动作是指由人的意识控制的动作,具有目的性。这种动作是在后天生活实践中掌握的,如小学生刚学写字,杂技演员走钢丝,他们的“写”与“走”的动作都是受意识控制的,不随意动作指不由人的意识控制的动作,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如眨眼、打喷嚏,大学生记笔记的写字动作,成人散步的走路动作都属于不随意动作。不过我们需要说明的是,常说的一些不随意动作,并非绝对指不受意识控制,而是指意识对该动作的控制降低到最低程度,已经达到自动化的程度,成为技巧或习惯了,这正是我们要加以训练的。小学生写字从不熟练到熟练,儿童学走路从迈步到随心所欲都是如此。意志行动必定是有意动作,但不能说有意动作就等于意志。
人的目的是主观的、观念的东西。主观要见之于客观,观念要变为现实,必须付诸行动,付诸实际动作。如果说,感觉(以及认识活动)是外部刺激向内部意识事实的转化,那么意志就是内部意识事实向外部动作的转化。这后一个转化,即表现为意志对人的行动的支配或调节作用,一方面,这种支配或调节是根据自觉的目的进行的;另一方面,正是通过这种对行动的支配或调节,自觉的目的才能得以实现。
意志对行动的调节,有发动和制止两个方面。前者在于推动人去从事预定目的所必需的行动,后者在于制止不符合预定目的的行动。意志的调节作用的这两个方面在实际活动中是统一的。例如,有了利用业余时间学好外语的决心,这种决心就一方面促使人去进行外语学习活动,另一方面又抑制他的不相干的其他活动。
意志不仅调节外部活动,还可以调节人的心理状态。当学生排除外界干扰,把注意集中于完成作业时,就存在着意志对注意、思维等认识活动的调节当人在危急、危险的情境下,克服内心的恐惧和慌乱,强使自己保持镇定时,就表现出意志对情绪状态的调节。
专栏9-2 主张超越自由与尊严的斯金纳
斯金纳是美国著名的行为主义心理学家、新行为主义的代表人物、操作性条件作用理论的奠基者,被认为是自弗洛伊德以来最重要、最有影响力的心理学家。霍普金斯大学于1971年对心理学教员和研究生进行的一项调查发现,斯金纳是最受他们尊重的社会科学家。斯金纳于1948年开始任教于哈佛大学,1950年当选为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1958年成为哈佛大学心理学教授直至1974年退休,1968年获美国总统颁发的美国最高科学荣誉一国家科学奖章,1990年获美国心理学会首次颁发的心理学杰出终身贡献奖。他著述颇丰,出版了21部著作,发表了180多篇文章,其中包括《瓦尔登湖第二》(1948)、《言语行为》(1957)、《超越自由与尊严》(1971)等。
斯金纳影响最大的是提出的操作性条件作用理论,他主张个体行为是由环境所决定的,这意味着人类和动物的行为是由外部刺激所引起的反应,而非内在的心理状态所决定的。通过对环境的控制,可以改变行为。根据行为科学的原理,斯金纳在《超越自由与尊严》一书中,对传统人文研究和继承了传统人文研究方法的深层心理研究进行了猛烈的抨击,认为传统人文研究的主要错误就是关于人的自由的主张。斯金纳指出,人的绝对自由是不存在的,可以说,人根本不可能有自由与尊严,人只可能是环境的产物;任何人都无时无刻不处于环境的各种控制之中,其行为既要受到各种刺激的制约,也要受到各种行为后果的影响。妄谈自由、尊严没有任何意义,唯有超越自由与尊严,那么人类面临的首要任务是,设计一个最适合自己生存的文化与社会。兜兜转转,斯金纳还是回到了他的基本主张——环境决定个体的行为。
斯金纳作为行为主义的积极倡导者和领导者,在将心理学与现实相连接的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例如他结合行为主义的原理开发发展的程序教学思想,对推动美国教育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然而,斯金纳将人的行为完全归因于外界环境,忽视了作为人的主观能动性的观点,引起了学界的纷争。但是,正如舒尔茨在评论斯金纳时说的, “不管我们是怎样看待斯金纳的工作, 把他看成人类的救星或奴役者, 我们都没有否定他对现代心理学的影响”。
在将责任担当作为中国学生发展六大核心素养之一的当下,我们该如何理解和评价斯金纳的理论呢?
二、意志与其他心理活动的关系
(一)意志和认识
意志的目的性是认识过程的结果,所以意志的产生以认识过程为前提,不仅行动的目的是认识的结果,而且目的的提出也有赖于认识过程。因为人只有认识了客观世界要求与规律,认识了自身的需要和客观规律之间的关系,才能提出和确定切合实际的目的。而需要也是人对客观现实的反映,是通过人对自身需求的认识而形成的;行动目的的提出,同样依赖于认识过程,个体要从主客观两方面衡量:既要确信他的愿望和目的的符合规律,具有现实的可能性,他才有决定采取此项行动的愿望与目的;还要衡量客观实际,使主观上感受到的可能性转化实际上的可实行性,意志行动才能得以实现。
实现意志行动还需要合适的行动手段,设想行动的后果,以至于估计可能碰到的内外部困难,并反复权衡,就必须依赖感知、记忆、想象、思维的过程,离开了认识过程的参与,意志行动则成为冲动而不是意志行动。可见意志行动离不开认识过程,意志是在认识活动的基础上产生的。
另一方面,意志也给认识过程以巨大的影响。人在进行认识活动时,总会遇到各种内外部困难,要克服困难就必须作出意志努力,例如观察的组织、随意注意的维持、追忆的进行,解决问题时思维活动的展开以及想象的形象化进程等都需要意志的努力。
其次,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是在变革事物的过程中完成的,而一切变革的实践活动都是意志行动,必须受意志过程的支配和调节。因此,没有意志活动,也不会有深入、完全的认识活动。在认识活动中缺乏意志的人往往遇难而退,半途而废,很难达到目的。
(二)意志和情感
情绪情感既可以成为意志的动力,去推动或支持意志行动,如积极的心境、对国家的热爱和社会的责任感会推动人们努力学习。坚强的意志行动总伴随着积极火热的情绪,使人处于一种兴奋之中,从而激发出强大的力量。
情绪情感又可以成为意志的阻力,去阻碍或反对意志行动。如消极的心境、高度的应激状态和害怕困难的情绪情感,都会妨碍意志行动的执行,动摇以至削弱人的意志。消极的情绪对以意志行动的干扰作用,取决于一个人的意志力水平,意志坚强者可以克服消极情绪,使意志行动自始自终贯彻到底;意志薄弱者则可能被消极情绪所压垮,使意志行动半途而废或一无所获。
意志能够控制情绪,使情绪服从理智。由于意志本身具有调节功能,因此,对于某项意志行动起阻碍作用的情绪实际上同意志处于相互制约、此消彼长的关系之中。在这种情况下,意志行动最终是否得到实现,取决于种种主客观条件,其表现形式为个人意志和情绪强度的对比与较量,这集中体现了一个人的意志品质如何;在对意志产生影响的诸多因素中,情绪情感最为剧烈,因为认识过程本身并不具有控制情感的功能,控制是由意志来完成的。所谓“理智战胜情感”,就是指意志的力量根据理智的认识克服了与理智相矛盾的情感。
总之,知、情、意三者相互联系、彼此渗透,心理过程本来就是完整的,只有认识活动而不体现出情感与意志的过程是不存在的,同样,情感活动与意志活动也与其他两个活动一起作用才成为一个过程。但从分析的角度讲,认识过程是基础,情感过程是动力,意志过程则起到调节和控制的作用,是活动的落实环节。
(三)意志与个性
意志与个性的关系十分密切。理想、信念和价值观以及兴趣爱好等个性倾向性制约着人的意志表现。崇高的理想、坚定的信念、强烈的兴趣等会激发出强大的意志力量,促使人克服各种困难和障碍,从而达到目的,即使是原本意志薄弱的人也可能如此。因此在培养意志力的时候,要高度重视理想、信念、价值观以及兴趣爱好的培养。
意志对个性的形成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坚强的意志有利于高品质的个性倾向性的形成,也有利于形成良好的情感品质,有利于能力的发挥,有利于形成健康而有魅力的个性。所以,培养良好的意志品质是教育的重要任务。
孟子曰:“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巴斯德有一段名言:“立志、工作、成功是人类活动的三大要素。立志是事业的大门,工作是登堂入室的旅程,这旅程的尽头就有个成功在等待着。”这些都说明,意志在人的成材、成事中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三、意志的生理机制
意志活动使人脑的机能,是神经系统多部位、多层次整合活动的结果。意志行动极其复杂,其具体的生理机制至今尚未探明。
(一)随意动作——皮层感觉区和皮层运动区
作为意志行动的基本成分的随意动作,具有条件反射的性质是后天习得的结果,是运动感觉细胞和运动细胞之间建立联系的结果。大脑皮层的运动感觉细胞位于中央后回的躯体感觉区,它主要是感受来自运动器官的冲动;运动细胞位于中央前回的躯体运动区,它主要是调节运动器官的运动。随意运动是与整个大脑皮层的活动分不开的,一切内外刺激,都可以成为活动的原因。正是有了大脑皮层的内部、皮层与皮层下以及与运动器官之间的这种复杂整合运动,才保证了行动的随意性。
(二)目的——额叶
皮层的额叶是形成意志行动的目的、并保证贯彻执行的器官,对组织随意运动或随意行动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额叶的损伤会导致“意志缺乏”——丧失形成愿望的能力,优柔寡断,不能产生行动的计划,意识不到自己行动中的错误等。皮层其它区域对随意运动起着不同的作用,如顶枕叶保证运动的空间定向,皮层运动前区保证运动在时间上连续展开,形成运动系列。
(三)自觉性——第二信号系统
第二信号系统的参与是意志行动生理机制必不可少的成分。人借助于语词信号,意识到行动的目的,手段和行动后果,使随意动作具有自觉的性质。人通过语词刺激确定行动的目的,选择行动的方法,调节意志行动,特别是在执行意志活动的制止功能方面,言语活动可以起很大的作用。
总之,人的随意运动是由人的神经系统,首先是大脑的一定形态和机能活动来保证的。由此可见,人的意志行动不仅受着客观环境条件的制约,还受到内部生理条件的制约。没有相应的正常生理条件作保证,意志和意志行动就不可能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