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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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的分类

委托代理

概念
委托代理,是指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而发生的代理关系。由于委托代理源于被代理人授予代理权的意思表示,委托代理又称为授权代理或意定代理。
产生委托代理的法律事实——委托授权与委托合同
法定代理
概念
法定代理,是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代理关系。法定代理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代理人的方式。


法定代理的特征
代理人的代理权产生于法律规定,无须被代理人另行授权。
代理权限属于全权代理。
法定代理对代理人来说,既是权利又是义务。
代理人或被代理人不得单方辞去代理。
指定代理
概念
指定代理,是指根据人民法院和有关单位指定而发生的代理关系。
指定代理适用的两种情况:
1.无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相互推诿代理责任的情况。
2.对聋、哑、盲人或少数民族人员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为其指定诉讼代理人。
本代理和转托代理
根据选任代理人不同,代理分为本代理和转托代理。
本代理,是指基于被代理人选任的代理人而发生的代理关系。
转托代理,是指原代理人将代理事项委托新的代理人完成而发生的代理关系。
被代理人选任代理人多基于人身信任,为保护被代理人利益,原则上要求代理人亲自实施代理行为,禁止代理人擅自转托他人完成代理行为。但是,代理人进行代理活动时,出现无法执行代理的特殊情况时,为了防止中断代理造成被代理人损失,民法规定符合法定情况的转托代理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