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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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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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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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的要素
1.债的主体

(1)债的主体又称为债的当事人,是指参与债的关系享有债权和负担债务的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
(2)债的双方主体:债权人与债务人
(3)最大特点就是特定性。
2.债的内容

债的内容为债的主体双方间的权利义务,包括:
债权:债权人享有的请求债务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
债务:特定债务人应为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但多为作为,不作为往往是作为附随义务出现的。
3.债的客体(标的)
债权债务共同指向的对象——特定行为即给付
债的标的与标的物的区别:
(1)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 。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2)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
案例
甲系一著名演员,与某剧团乙签约表演一话剧。某日乘车赶往剧团,由于司机丙驾驶不慎,超速前行,途中遭遇丁车相撞,导致甲重伤,使得与剧团乙约定在该日进行的戏剧无法进行,观众不满要求剧场退票,剧团遭受巨大损失。问:剧团的损失应当由谁承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