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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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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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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案例
留置权的实现
1.留置权的实现条件

(1)债务人在宽限期内仍未履行债务
(2)债权人持续地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3)不存在妨碍留置权实现的法定或约定情形
2.留置权的实现程序

(1)留置权人应对债务人发出履行债务的通知
(2)折价或变卖、拍卖留置 财产必须经过一定期间
3.留置权的实现方法
(1)留置财产折价
(2)拍卖留置财产
(3)变卖留置财产
案例:
某县农机公司与该县的农机具加工厂签订了一份加工新型农机具合同。合同约定,由农机具加工厂在2005年10月1日前为农机公司加工组配收割机主芯八百个。加工费三万元,农机公司应当在组配工作完成后五日内付款提货,农机具加工厂按时完成了组配工作,通知农机公司来领取收割机主芯。农机公司一时拿不出钱,于是询问农机具公司是否可以先提货后交款,加工厂不同意,坚持按照加工合同的规定付款提货。到该年的年底,农机公司仍未提货。农机具加工厂于第二年年初将这批收割机主芯卖给于某,得款七万元,扣除加工保管等费用外,尚余四万元,于是通知农机公司前来领取。农机公司以合同中没有约定农机具加工厂可以变卖加工工作物为由,拒绝领取余款,并起诉法院要求追回主芯。
分析:
根据本条的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同时,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本案中,农机具加工厂对收割机主芯的留置符合留置权的成立要件。因此,农机具加工厂有权对收割机主芯进行留置。农机公司请求先提货后付款,受到农机具加工厂的拒绝,这时债权人便可以行使留置权。农机具加工厂于第二年的年初将留置物变价优先受偿,符合法律规定的两个月宽限期的规定。农机具加工厂在符合留置权实现的条件下,按照法定程序对留置物进行处理,符合本条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