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原因
-
1
-
2 练习题
上一节
下一节

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
民事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简称法律事实。主要包括法律事实的特征 ,法律事实的效力。
法律事实的特征
法律事实须为法律所规定或承认的能发生民事法律后果的事实,即依法能产生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事实。不会引起任何民事后果的客观现象,不是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的效力
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
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变更
引起民事法律关系消灭
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事件,是指与人的意志无关,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现象。
行为,是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
行为的分类

民事行为,指人们旨在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事实行为,指行为人行为之时并没有设立、变更或终止某一民事法律关系的目的,但由于法律规定,在客观上引起一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
行政行为与裁判行为,例如,基于商标局颁发的商标注证,注册人与他人之间发生的商标专用权关系。
民事法律事实的结合
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某一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需要两个以上法律事实出现,这些法律事实的总和称为法律事实的结合。
案例
某甲在某百货公司购买服装,在甲到收银台交款时,因地面太滑而摔伤,甲即找公司经理要求赔偿。该公司的保安人员认为甲在购货中有盗窃行为,就强行将甲带入办公室。
【问】甲与百货公司间发生何种法律关系?
参考答案:
本案中甲与百货公司之间因三个法律事实发生三种法律关系:一是因买卖服装而发生的买卖合同关系;二是甲因百货公司的地面太滑而受伤而发生的侵权损害赔偿关系;三是保安人员误认为甲盗窃而强行将其带入办公室这一侵权行为而发生的侵权损害赔偿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