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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练习题
学理上的分类及相互区别
(1)公法人和私法人——按法人设立的法律根据不同划分的。
(2)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按法人组织构成不同划分的,是大陆法系国家法人的最主要分类方法。
(3)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对社团法人按性质不同划分的。
公法人和私法人
公法人的特点:
第一,其宗旨是履行国家管理职能,行使国家权力;
第二,依公法设立并实现公法规定的任务。凡是按照私法设立的法人为私法人。例如,根据各国公司法组建的以股东获利为目的的公司。
私法人的特点:
第一,其宗旨是追求私人利益即法人成员的利益,如有限公司是为了实现投资者的利益;
第二,依私法设立;
第三,私法人的宗旨、设立和解散由法人成员意志决定。
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

社团法人,是指由一定成员组合而成立的法人,如股份有限公司是以股东为成员构成的。社团法人这一特点的实践意义在于,成员不足法定人数时,社团法人自行解散,如股份有限公司只有一名股东时,公司法人资格丧失。
财团法人,是指由一定财产集合而成立的法人,如各种基金会。
财团法人的特点:
第一,没有成员,仅有财产的管理人员;
第二,财团法人按财产捐献人的意志管理法人财产,管理人员无权擅自处分财产或改变财产的用途;
第三,财团法人以社会公益为目的,即使当财产营利性使用时,财产收益也应受益于社会,服务于捐赠财产的宗旨,不能对管理人员进行分配。
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
凡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为营利法人,如各类公司、企业等;凡是以公益为目的的社团法人为公益法人,如教会、慈善团体、学会、研究会等。
我国民法上的分类及相互区别
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的法人。
包括:
(1)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
(2)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和外资企业法人。
(4)私营企业法人。
(5)联营企业法人。
非企业法人,是指依靠预算作为自己活动经费,以公益为目的的法人。
包括:
(1)国家机关法人。
(2)事业单位法人。
(3)社会团体法人,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2条的规定,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
公司法人和非公司法人
公司法人和非公司法人公司法人是依据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而设立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非公司法人,是指依公司法以外的其他有关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如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乡镇企业。

